1956年暑期,陈老师听闻大堰乡当地农民为搞副业,在一处名曰“龙骨洞”的洞内采挖“龙骨”的情况,很担心有破坏古生物化石的情况发生。于是他和一中另一位生物教师潘秀堂老师赶到了大堰乡黄家埫、钟家湾一带采集化石,住在小坳子小学。有幸的是,他在当时的一位队长家中看到了被当地农民挖出的一堆古脊椎动物化石,并在其中寻找到了一块古人类左上颌骨化石,上面附着两枚臼齿。随后他给县文化科写了专题报告,要求采取措施,禁止乱挖滥采,对古生物化石应加以保护。后由文化科报县委再逐级上报,由此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文化局电告长阳,要加强现场管理,严禁再次破坏。并派省文管会的毛在善同志赶赴长阳会同县有关部门进行落实。一时间,中央和省里有关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云集长阳。1956年12月7日,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及随行记者张祖道一行,来到了长阳进行了为期4晚5天的考察。并以日记的形式,最早记录了发现化石的相关事情,还留下了珍贵的历史影像资料,全部收录到张祖道《1956,潘光旦调查行脚》一书。如此书1956年12月8日记载:“晚上,我们和前来调查文物的专家小组会面,他们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专家荣孟源、张振鹍,北京历史博物馆的专家陈佩馨、王黎晖,湖北省博物馆馆长李振凡等一行7人,先行到达长阳,重点考察在黄家埫一带发现的化石人头骨,看是否有新的发现。他们还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的著名古人类学家贾兰坡教授,不日也将来此考察这批化石。”由此可见,一“石”击起千层浪,可谓盛况空前啊!
此书张祖道1956年12月9日还记载,陈老师向潘光旦调查组和考古调查组一行介绍了发现古人类化石和古生物化石的基本情况,会后调查组还参观了陈老师的标本室,日记记载陈明治在会上介绍:“村干部见过一个像猴子的头骨,眉骨高,下颌突出,已被收购。次日即去初级第三合作社,合作社以为是龙的头骨,是吉祥物,主任把它洗净保存,让大家来观看。有两个妇女争着观看,失手掉在地上摔碎了,就放在大堆‘龙骨’里一起卖了。我们又分工去合作社、供销社等收购单位,我见到一个半边的上颚骨,上面附着两颗牙齿,我很高兴,包好放在袋中,这次以这个收获较大。”
1957年3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的古人类学家贾兰坡、古生物学家翟人杰、古地质学家黄万波一行3人组成的调查组来到长阳。对龙骨洞进行了发掘。后对以带有牙齿的上颌骨为代表的化石进行了鉴定,被确定是早期智人的化石,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因在长阳发现,故定名为“长阳人”。(www.xing528.com)
当年,由于陈老师的工作积极、成绩突出,且又有发现“长阳人”的重大功绩,被评为全县甲级模范及县总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长阳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县人大委员;12月,又被评为湖北省中等教育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湖北省第三届政协委员和县科普协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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