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言推理,就是将陈述对象情况之间条件联系的假言判断作为前提,通过肯定或否定该假言判断的前件或后件,从而得出相应结论的推理过程。假言推理可以分为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连锁假言推理等。
(一)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
所谓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是指将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作为前提,通过肯定前件或否定后件,从而得出相应结论的推理过程。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逻辑原理在于: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真,因其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若其前件真,那么后件也一定真;因其后件是前件的必要条件,若其后件假,前件也一定假。[26]据此,可以得出充分必要条件的推理规则:若肯定前件,则肯定后件;若否定后件,则否定前件。但是对前件的否定推不出对后件的否定;对后件的肯定不能推出对前件的肯定。所以,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有两种形式:
1.肯定前件式。即通过肯定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从而得出一个肯定后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
比如下列推理形式:
2.否定后件式。即通过否定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从而得出一个否定前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
例如以下推理:
(二)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
所谓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是指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作为前提,通过否定前件或肯定后件,从而得出相应结论的推理过程。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逻辑原理在于:对于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因其前件是后件的必要条件,其前件如果假,那么其后件必定假;因其后件是前件的充分条件,如其后件真,则其前件必真。[27]据此,可得出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推理规则:若否定前件,则否定后件;若肯定后件,则肯定前件。但是对前件的肯定推不出对后件的肯定,对后件的否定推不出对前件的否定。所以,我们可以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分为两种形式:
1.否定前件式,即通过否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从而得出对其后件予以否定的结论。其逻辑推理形式如下:
例如下列推理:
2.肯定后件式,即通过肯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从而得出对其前件予以肯定的结论。其逻辑推理形式如下:
例如下列推理:
(三)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
所谓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是指以一个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作为前提,通过对其前件的肯定或否定,从而得出相应结论的推理过程。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逻辑原理在于: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后件也是前件的充分条件。若前件真,后件也真,前件假,后件也假;反之,若后件真,前件也真,若后件假,前件也假。[28]所以,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以下四种推理形式:
1.肯定前件式,即通过肯定该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得出一个肯定后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
比如下列推理形式:
2.否定前件式,即通过否定该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得出一个否定后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
3.肯定后件式,即通过肯定该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得出一个肯定前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
4.否定后件式,即通过否定该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得出一个否定前件的结论。其逻辑形式如下:(www.xing528.com)
(四)假言连锁推理
假言连锁推理是指由几个假言判断串联起来作为前提所进行的推理,前一假言判断的后件,成为后一假言判断的前件,前提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互为条件。[29]假言连锁推理可以分为充分条件假言连锁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连锁推理两种形式:
1.充分条件假言连锁推理,是指以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连锁判断作为前提,得出结论的推理过程。具体地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肯定前件式,在前提中肯定第一前提的前件,在结论中则肯定后一个前提的后件。其逻辑形式如下:
比如下列连锁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第二,否定后件式,在前提中否定后一个前提的后件,在结论中则否定第一个前提的前件。其逻辑形式如下:
比如下列连锁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2.必要条件的假言连锁推理,是指以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连锁推理作为前提,推出一个结论为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推理过程。充分条件的假言连锁推理也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否定前件式,即通过否定第一个前提的前件,得出一个否定后一个前提后件的结论的推理过程。其逻辑形式如下:
例如:
第二,肯定后件式,即在前提中肯定后一前提的后件,在结论中则肯定第一个前提的前件的推理形式。其逻辑形式如下:
例如:
(五)假言推理在诉讼证明中的运用
1.假言推理在民事诉讼证明中的作用:第一,假言推理是在任何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要用到的一个基础的推理方法。案件的审理过程就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过程,我们知道,法官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就是将法律适用于特定的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恰好就是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因为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其结构为假定条件+处理结果,其中的假定条件就相当于假言推理的前件,处理结果就相当于假言推理的后件,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就相当于肯定假言推理的前件,而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就相当于肯定了假言推理的后件。所以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是任何案件审理时都要用到的推理方式。
第二,假言推理有助于对证据证明能力和证据力的认定。对证据证明能力和证据力的认定可以借助于经验法则,即将经验法则作为假言推理的大前提进行推理。比如,将经验法则“人在说谎的时候,其言语、表情、态度、呼吸、听觉等与常人不同”作为假言推理的大前提,则可推出说谎的证人所作的证言不具有真实性的结论。再比如对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所作的证言的证明力的认定,可以借助于以下经验法则进行推理“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那么有包庇和偏向该当事人的倾向”,以这个经验法则作为假言推理的大前提,通过肯定前件,则可推出结论“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第三,假言推理有助于发现案件的真相。民事案件发生后,原告和被告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物发生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此时可以借助于假言推理发现案件真相,因为事物的发生和发展之间总是存在因果关系。在进行假言推理时,将表征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经验法则作为假言推理的大前提,将通过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通过肯定或否定后件(即案件发生的结果)来推出前件的方式,即可发现案件真相。比如传说中的“所罗门王审理亲生母亲和非亲生母亲争子案”[30]中所用的判断案件事实的推理方法,就用到了假言推理:首先将下列经验法则作为前提:“如果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是不忍心伤害他的”,然后所罗门王通过让两个母亲争夺孩子,发现了那个不是孩子亲生母亲的人,推理过程是通过否定后件的方式:“忍心伤害甚至杀害自己孩子的人”,从而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必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2.在诉讼证明中运用假言推理应注意的问题:第一,保证大小前提的真实。在诉讼证明中确定案件事实,如果运用假言推理由已知事实推知未知事实,要保证大小前提的真实。法官在将法律适用于案件事实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不但要保证正确理解相应的法律规范,而且还要尽可能保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由此才能保证所审理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即使是运用经验法则通过假言推理认定案件事实,也要运用那些具有高度盖然性的经验法则,以保证推理结果的正确性。
第二,保证推理的形式正确。要确保假言推理结论的正确性及真实性,运用正确的推理形式是必要的。比如充分条件的假言推理,其形式只有两种: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如果采用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就不符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逻辑原理。同样,对于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其正确的推理形式也只有两种: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如果采用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则是错误的推理方式。这些都值得我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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