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判断是非的能力,会憎恶社会上的不道德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学生能对耳闻目睹的现象进行对比、分析,形成基本的善、恶、美、丑的是非观,懂得在公共场所爱护公共设施,做一个讲文明、有教养的合格小公民。所以,本课在教学时以学生为本,引领学生紧密联系生活,通过对公共设施使用情况的调查、交流,加深体验和感悟,形成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的习惯。
(一)谜语里的大道理
上课伊始,用猜谜的形式引起学生的兴趣,初步渗透公共设施的概念。“绿公公,街边站,光吃信来不吃饭”“驼背公公,力大无穷,爱驼什么,车水马龙” “谁都知它最热心,不欺老少不嫌贫,不怕风吹和雨打,夜夜照亮到天明”……谜底皆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设施。随之用一张张图片展示其他公共设施,给出概念——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供大家使用、为大家服务的机构、组织、建筑或设备等,请学生说说在我们的教室里、校园中、小区里、大街上,还有哪些公共设施。通过举例,让学生们切实感受到原来公共设施无处不在,它们方便了我们的生活,正确使用和主动爱护它们,是一个人良好素养的体现。
(二)活动场里学法律
社区成员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社区的公共设施。教材中设计了一个活动场,让我们做一个小调查,记录自己的家人一天中使用过哪些公共设施。为了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课前我将任务布置给学生,课堂上,请学生分享自己的调查结果。从学生的分享可知,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这些公共设施,问题便呼之欲出:假如没有它们,我们的生活会怎么样?让学生以小组讨论的形式交流,请学生说一说妈妈上夜班,深夜骑自行车回家,假如没有路灯怎么办;消防栓旁边的路被堵住了,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窨井盖不见了,好危险,怎么办;等等。通过这样的活动,环环相扣,层层渗透,让学生明白“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设施,这不仅是一种美德,还是文明的象征,也是我们的责任”。(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因此不爱护公共设施、破坏公共设施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以倡议弘扬美德
在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中,我们不但要引导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还应把教学内容延伸到课外,引导学生从课堂回归到家庭、社会,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在日常生活中,让学生在真实的世界中感受、体验、领悟、践行,做到实实在在的知行合一。由于40分钟的课堂授课时间有限,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的思维,在课的尾声,我给学生布置了一个作业:以小组为单位,调查学校周边公共设施使用情况,制作一份调查表,将维护得好的设施和维护得不好的设施写下来,并思考对于这些维护得不好的设施,我们可以做些什么。通过调查,学生们看到了周围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及其给人们造成的不便,深入领会了公共设施的作用,从而以自己的方法,倡议保护公共设施,弘扬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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