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评价机制,服务行政决策
2011年开始,在长宁区教育局的引领和推动下,长宁区集聚区域内教育行政、教育研究、教育科研的智慧和力量,成立了长宁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建立了区域整体推进“三个指数”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机制。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的主要功能为:常态跟踪和定期监测区域内中小学实施基础教育的动态信息和质量状况;对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全过程开展研究、发现规律、破解难题;积极协调“中心”与被监测评估单位形成和谐互动的伙伴关系;围绕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开展系列培训活动。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有:构建科学的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模式,为提升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提供保障;分析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结果,为改进中小学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定期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及结果,引导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正确的人才观。
2.开展综合测评,创新反馈机制
“三个指数”测评结果的反馈主要以“区综合报告”及“一校一报告”的形式进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教育教学改进提供依据。同时要求各学校认真分析测评数据,完成“学校改进报告”上报教育局。(www.xing528.com)
在开展“三个指数”测评数据的分析和研究的过程中,建设了长宁区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建设评价平台,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过程性评价。
“三个指数”测评依据各指数的相关指标,设计相应的监测评估工具;通过现场测量、抽查验收、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及查看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并在长宁区“三个指数”综合评价平台上对学校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根据“三个指数”的测评结果,项目组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反馈情况,着力改进。采取“一校一报告”方式,将测评情况和诊断结果反馈给对应小学、中学,由学校负责人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改进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家校合作,深化减负增效。二是完善指标,扩大试点。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三个指数”的框架结构和指标内容,把“三个指数”测评工作向其他年级延伸。三是分类调研,积极干预。对测评中出现的肥胖、近视、营养不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问题,依托大学、校外教育机构等开展对应课题研究,尽快制定对应措施。四是常态运行,纳入督导。逐步形成一年一次开展“三个指数”测评机制;此外,还将把“三个指数”测评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工作,为督导工作提供量化依据。
长宁区“三个指数”综合测评工作之所以能够持续开展并得到不断完善,主要得益于长宁区有一套比较完备的机制,“四个保证”保障了“三个指数”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见图2)。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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