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等的成本,一般情况下,除设置“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外,还要相应设置“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单位管理的罚没物资也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但单位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交付或发出受托代理资产形成的受托代理负债金额。
受托代理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时(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除外),按照初始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资产”,贷记本科目。
(2)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例57】 某政府行政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没收一批违法物资价值100000元。后经批准进行公开拍卖,取得处置收入130000元。
(1)取得罚没物资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100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100000
因该经济业务未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实质性现金收支,故预算会计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2)将没收物资公开拍卖后
借:受托代理负债 100000(www.xing528.com)
贷:受托代理资产 100000
同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
贷:应缴财政款 130000
因该经济业务未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实质性的现金收入,故预算会计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例58】 某市民政局收到A公司委托代理接受货币捐赠10000元,准备用于某灾区救灾。
借: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 10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10000
因该经济业务未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实质性现金收入,故预算会计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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