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供水和排水的行业管理部门是水务局,饮用水水质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环保排放标准管理和执法部门为环保部门,水价的管理为物价部门。
我国水务项目的借款人主要有政府平台企业和非政府平台企业。
政府平台企业一般是代表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国资委控股的水务集团、供水公司及污水处理公司等,出现运营亏损则由政府补助。非政府平台企业指通过市场化运作的社会资本控股的企业,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运作模式上,政府平台企业往往实行水务一体化运营,包括区域供水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跨区域水务资本一体化。(www.xing528.com)
供水一体化是指以本区域大型供水企业为主体,成立供水集团,运用国有资产划转方式对其他供水业务单位吸收合并,或者以市场化的兼并收购方式重组。供排水一体化基本以城市供水企业为主体,整合区域内全部涉水的国有资产,组建水务集团。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区域中心城市的大型水务企业为主体,整合周边区县的供水企业和乡镇水厂。垮区域水务资本一体化的含义是以大型水务集团为主体,对跨区域的水务企业进行市场化的兼并收购,实施水务资本的异地扩张。
政府平台类水务企业分为企业法人管理模式和行政事业法人管理模式两种。后者供水公司和水务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般用于县级及以下区域。企业法人管理的水务企业经常运用的运营模式有BOT、TOT、DBO、委托经营等。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建设方投入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项目建设后获得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期结束后,企业按约定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适用于新建项目,对承建方的资金要求比较高。TOT(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期满之后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TOT方式有利于降低政府的初始资金投入,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水平和运行的稳定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DBO(设计—建设—移交)是由政府出资,承包商设计并建设水务设施,并负责运营、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更换在合同期内已超过使用期的资产,合同期满,资产所有权移交回公共部门;此种模式下由政府出资,更看重企业的技术和运营能力。委托经营模式是政府部门进行招标,将水务设施直接委托给企业经营管理,运营企业可以统筹安排其技术、人力等资源,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