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业近期最重要的政策是2012年发布的《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化肥规模持续增长,从依赖进口到自给有余,品种结构得到改善,企业大型化进程加快,产业布局逐渐合理。但仍存在能耗大、生产成本高、产业集中度较低等问题。我国化肥消费90%用于农业、10%用于工业。2010年,我国化肥表观消费量为6273万t,其中农用化肥氮、磷、钾施用比例为1∶0.36∶0.18。《规划》要求,农用化肥氮、磷、钾施用比例按1∶0.38∶0.25发展,兼顾工业需求。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化肥将继续保持产量整体自给有余,其中氮肥、磷肥完全自给并有少量出口,钾肥国内保障能力达到60%以上。
《规划》要求加强产业集中度,大幅减少氮肥、磷肥和复混肥企业数量,大中型氮肥企业产能比例达到80%以上,大型磷肥企业产能比例达到70%以上;优化品种结构,单质肥复合化率、大颗粒尿素比例逐步提高。鼓励发展按配方施肥要求的复混肥和专用肥,重视发展中、微量元素肥料,缓控释肥料。(www.xing528.com)
《规划》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大型化肥企业为主导的生产经营格局,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及建设化肥基地等方式,进一步壮大经营规模和实力。鼓励氮肥企业和煤炭企业联合建设化肥用煤生产基地,保障化肥用煤稳定供应。引导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调整原料结构。推动磷肥技术进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开发和推广中低品位磷矿制酸及磷酸精制技术,在云南、贵州建设1800万t的磷矿采选能力。这些举措的实施表明,目前国家已认识到磷矿资源的紧缺,由于30%以上品位的富矿越来越少,如何将低品位磷矿洗选成为可供下游使用的精矿将是“十二五”期间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除以上举措,还要建设大型钾肥基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依托青海和新疆钾肥资源优势建设大型钾肥基地,青海基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新增100万t钾肥产能(实物量),新疆基地力争新增170万t钾肥产能(实物量)。同时,加快境外钾肥基地建设步伐。
此外,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化肥行业各肥种出口关税取消淡旺季税率,全年均按统一标准计征,如尿素2015年统一执行80元/t,其余氮肥税率5%;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2015年税率均为100元/t,其余磷肥品种全年税率5%。关税统一后,肥料生产企业总体出口成本有所下降,且出口窗期由淡季扩大至全年,出口关税松绑,利于提振行业信心,未来国内化肥出口或有所增加,有助于化解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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