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执行力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大多数执行力模型中,有关影响因素的内容甚至超过对于执行力概念本身的研究,成为构建模型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上执行力的影响因素取决于三个方面,Sabatier等人提出的综合执行模型将其归结为:政策拟解决的问题、政策自身及政策环境因素。然而上述划分趋于表面化,一方面科技政策是否具备执行力是政策制定主体、执行主体及服务对象共同选择的结果,多因素交互影响为科技政策执行力的边界形成等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另一方面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均离不开其所处阶段、历史、文化等环境的制约,根据诺思的理论,如果将科技政策看作一项正式制度,那么其执行力则是该项正式制度与其他非正式制度契合的结果,或者说是政策执行主体,通过政策条款与服务对象及外部环境互动和自我调适的结果,如果这种调适是成功的,那么该项政策的执行力就强一些,如果调适不成功,则政策执行力弱。因此按照各项因素的影响效果情况,科技政策执行力关键影响因素应遵循四个维度的条件,分别是堆积性、可传导性、自干扰性以及持续性(如图4-1)。
(1)堆积性
作为复杂的自组织系统,影响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因素处于不断演化的过程中,只有达到临界点之后,各因子对科技政策执行力产生的效果才以直观的形式体现出来,然而由于不同因素的变化速度各有不同,必会导致其在时间线上产生分化,部分变动较快的在尚未对科技政策执行力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即已消失,如果这些因素的影响效果不能形成堆积效应的话,它就无法对科技政策执行力产生实质性作用;相应的一些变化较慢或具备堆积效应的影响因素则支配了对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影响效果。
(2)可传导性
影响因素对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影响途径并非孤立的,而是经由不同的次级因素显示出来。即影响因素一方面直接对科技政策执行力产生影响作用,另一方面也会对其他因素产生影响,进而通过传导作用于执行力。以技术进步为例,尽管对科技政策而言,技术的重大变革往往意味着政策目标和服务对象的变化,这些直接对执行力产生影响,然而技术带来的变化会在更多方面体现出来,包括政策执行工具的升级、信息沟通成本的降低等等,进而通过其他次级因素影响到科技政策执行力,这些充分体现了关键影响因素影响方式具备较强的可传导性。
(3)自干扰性
科技政策执行力影响因素发挥的作用,在不同情况下会发生转换,这就意味着,一项影响因素某些情况下起到提升政策执行力的效果,其他情况下则会起到阻碍作用,而决定效果转换的是关键影响因素自身的演化。即影响因素的演化结果会同时对自己产生影响,当影响程度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甚至足以扭转影响方向。这也是科技政策执行力影响因素可变性的集中体现。(www.xing528.com)
(4)持续性
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影响因素带来的后果必然是长期的。其根源来自公共政策自身的持续性要求。由于公共政策是政府信用的代表,因此其实施必须具有持续性。而科技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也应满足政策持续性的要求。执行力依附于科技政策长期存在,只有能够不断产生发生作用的因素,才对政策执行力形成稳定的影响。
图4-1 科技政策执行力关键影响因素的四个维度
在四项标准中,持续性与堆积性和可传导性密切关联,其中随着持续性的增强,部分因素带来的影响会表现出累积的效果,从而呈现出堆积性特点;而持续性也是可传导性存在的基础之一,只有持续存在的影响效果才有可能传递到其他因素中去。而自干扰性反映了该因素影响效果在动力和阻力之间的变幻,它与其他三项指标均能够联系起来,即某项因素自干扰性特点较为显著,意味着该因素带来的影响效果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使得原执行动力转变为阻力,而这种影响效果的产生主要源自影响效果堆积性的存在,且其结果会持续存在到下一次翻转到来,并在存续期内逐步向其他影响因素扩展。最后,自干扰性和可传导性标准主要用于分析影响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内部因素,即按照三层次概念边界进行划分,决定主体边界和作用边界的因素;而堆积性和持续性则更多用于分析影响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外部因素,即对辐射边界产生影响的因素。
总体上,尽管影响科技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众多,但是不同因素有所差异,按照影响效果是否能够堆积、影响时间的长短、影响期限等,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即那些只能在短期内带来影响,其效果无法持续的只是表层影响因素;而持续时间长,效果会持续堆积,进而可能带来影响效果翻转的则应看作深层次影响因素。在公共科技管理部门试图推动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政策功效的时候,必须对不同层次的影响因素有深入的了解,着力改进深层次影响因素,唯此才能在尽可能小的成本下,获得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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