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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福利制度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但是商业保险则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国家与用人单位不予缴纳。在社会保险中,政府一般承担财务上的兜底责任;但在商业保险中,政府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实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社会保险福利制度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学

【教学难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及待遇支付方式;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支付方式;

3.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及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条件;

4.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5.生育保险费的缴纳及待遇内容;

6.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内容;

7.年金制度的内容。

【内容概要】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被保险人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收入来源时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具有非营利性、强制性、广泛性、保障性、经济性等特点。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www.xing528.com)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内容,理解和把握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有很大一部分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有关。社会保险与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基本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很大不同。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主要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商业保险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自愿行为,法律不强制性要求;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营利。二者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2)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商业保险的目的则是获取利润,由投保人自愿购买。

(3)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但是商业保险则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国家与用人单位不予缴纳。

(4)政府角色和责任不同。在社会保险中,政府一般承担财务上的兜底责任;但在商业保险中,政府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实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5)适用法律不同。社会保险适用《社会保险法》,商业保险适用《保险法》。两者法律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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