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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未成年工劳动禁忌保护未成年工禁忌劳动保护的基准范围为有毒、有害、高空、低温、高温作业,矿山井下、采石、伐木、守林等危险性大的作业,以及重体力、高强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等。对一些身体有缺陷的未成年工,其劳动禁忌保护的范围更广,基准更高。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各用人单位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一)未成年工劳动禁忌保护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保护的基准范围为有毒、有害、高空、低温、高温作业,矿山井下、采石、伐木、守林等危险性大的作业,以及重体力、高强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1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1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2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2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3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3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 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千克的作业;(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线作业;(17)锅炉司炉。对一些身体有缺陷的未成年工,其劳动禁忌保护的范围更广,基准更高。

(二)定期开展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发育期,过度的劳动消耗会对其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必须定期对其开展健康检查,评估其身体状况,及时进行工作调整。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至少要在以下期间为未成年工安排健康检查: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1年以及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经超过半年。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www.xing528.com)

(三)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进行登记

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各用人单位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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