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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办法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应当按照合法性和合理性标准,坚持严格审查原则。根据司法实践,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或者修改是司法审查中重点关注的争议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办法

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应当按照合法性和合理性标准,坚持严格审查原则。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对制定程序的审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审查主要包括:①审查制定主体;②审查制定程序;③审查是否向劳动者公示;④审查工会或者劳动者是否有效地行使了自己的监督建议权。根据司法实践,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或者修改是司法审查中重点关注的争议问题。

(二)对制定内容的审查(www.xing528.com)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是仲裁、司法审查的重中之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实践中层出不穷。根据学者对司法案例的总结,主要有违反用人单位日常行为规范,违反用人单位考勤制度,违反劳动合同主给付义务、工作职责内容及用人单位工作操作规范,违反诚信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以及告知义务等制度,不服用人单位岗位调配等工作安排以及涉嫌违法行为等行为类型。在司法审查的过程中,法院往往会按照该行为类型是否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内容——该事项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向劳动者公示或者说明这一路径进行审查。

总之,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在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时应当着重考虑:①如何尽可能地保护弱势一方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是否相当;③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通过法定的程序制定;④即使符合程序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比如规定一些与工作无关,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内容。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因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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