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产被征用而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应急财产补偿的受偿主体。包括:
(1)被征用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在被征用的房屋、场地、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由其所有权人本人占有、使用的情形下,其所有权人即为被征用人,因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被应急征用而导致的损失,补偿求偿权自然应该由所有权人本人享有。
(2)被征用财产的合法用益物权人。在被征用的房屋、场地、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存在租赁、承包、借用等法律关系,导致其被征用时的占有权、使用权或收益权并非由其所有权人本人享有时,因此种情形下的征用行为相对人是被征用财产的占有人,而非所有权人,故被征用人应认定为该占有人,此类被征用财产的补偿请求权应由作为用益物权人的被征用人享有和行使。如根据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约定,被征用财产因征用而形成的损失补偿由所有权人享有,原则上征用补偿也应向用益物权人支付。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可以在取得补偿费用后,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补偿费用的分配和转付。
(3)应急征用补偿受偿主体的权利继受人。如被征用财产的补偿求偿权人在补偿前死亡或发生单位撤销、合并、分立等终止民事主体资格的情形,则其补偿受偿权或补偿费用应由其继承人或承受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享有。(www.xing528.com)
(4)取得被征用财产代位求偿权的保险公司。如果被征用财产在征用前已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该财产因征用导致财产损失,保险人在征用补偿前已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并取得代位求偿权,则在此种情形下,补偿求偿权应由该保险公司享有。
(5)其他享有补偿求偿权的主体。对因其他原因导致补偿求偿权不归属于被征用财产所有权人的情形,征用补偿单位应根据补偿求偿权人提供的证据,在核实后向其支付补偿费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