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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征用补偿责任解析及实务指南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行为的一般逻辑,承担应急征用补偿责任的主体应为上述有权作出应急征用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或执行戒严任务的军警部队或公安机关。由有关人民政府确定应急补偿单位负责补偿。

应急征用补偿责任解析及实务指南

答:(1)由作出应急征用决定的征用单位负责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应急征用权力的主体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执行戒严任务的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解放军的现场指挥员等。根据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行为的一般逻辑,承担应急征用补偿责任的主体应为上述有权作出应急征用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或执行戒严任务的军警部队或公安机关。这也是“谁征用、谁补偿”原则的体现。

(2)由征用实施单位负责补偿。在应急征用实务操作中,作出征用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通常会以行政命令或其他形式,指令其下属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或执行应急征用决定,因此产生了征用单位和征用执行单位分离的情形。对此类征用单位和征用执行单位分离的情形,部分地方政府规章直接规定由征用实施单位负责补偿工作。(www.xing528.com)

(3)由有关人民政府确定应急补偿单位负责补偿。另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规定,按“谁实施应急征用、谁确定补偿单位”的原则,由有关人民政府确定应急补偿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在确定应急征用补偿主体时,需要注意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比如财政部门主要承担筹集应急补偿资金、审核应急补偿方案、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安排及拨付资金,以及监督应急补偿资金的发放等职责,不宜受托直接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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