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培养怎么样的人才一直是困扰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的重大问题。虽然不时有学者与学校提出法学专业教育应该培养治国理政人才(以下简称治国人才),但总感到底气不足,也没有任何学校或法学院正式地把这一培养要求写进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
为了深化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奋斗目标,要求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据此,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目标应该是培养拥有法治思维的治国人才。[3]
这是因为无论是在法治中国的建设期间还是在实现之后,我国所需要的治国人才,都必须懂得法学知识,掌握法律方法与技艺,养成法治思维,并拥有以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这种法学知识、法律方法和法治思维的获得,需要系统地学习与漫长地培养。而培养拥有法治思维的治国人才,固然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的途径,在现实中不少治国人才就是在社会实践中脱颖而出的,但在当今中国和平与发展时代,培养的主渠道应该是通过正规的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虽然各种大学教育都可以也可能培养出治国人才,但大学法学教育无疑是培养治国人才的主要阵地。大学法学教育虽然不能够直接培养出治国人才,但却可以培养治国人才的法治思维的基本素质与习惯。(www.xing528.com)
在当今中国教育实践中,我们知道,大学法学教育是个非常复杂的学科教育体系,法学学科教育体系有大学法学门教育、大学法学类教育与大学法学专业教育;在大学本科法学门教育中分有法学类教育、政治学类教育、社会学类教育、民族学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和公安学类教育;在大学本科法学类教育中分有法学专业教育、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和监狱学专业教育。从学科分类教育中,我们不难发现,对培养具有法治思维素养的治国人才来说,大学法学专业教育应该担负重任,也只有法学专业教育才能担负此重任。
这是由法学专业教育的能力所决定的。因为只有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才具有培养法治思维素养的专业能力,只有法学专业教育才对受教育者进行法学知识、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方法与技能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教学,才能够进行法治思维的有效培养。
这也是由法治思维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所谓法治思维,既是过程也是方式。[4]在教育的意义上说,法治思维在本质上是一种思考方式,一种心理上的习惯,一种生理神经元之间的稳定联系。因为教育的任务就是使受教育者通过教育的活动,养成或形成具有生理基础的第二性的思考习惯,当然,这种习惯性的思考方式,是通过不断的反复的法治思考过程而逐步养成的。这种法律知识的获得,法律信仰的养成,法律技能的习得,法治思维的形成,这都是大学法学专业的内在要求,从而也是大法学专业教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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