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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考试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关系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争取使司法考试合格者的数量于2004年增加到1500人/年;其次,应从完善包括法科大学院在内的司法人才培养制度着手,争取将新司法考试的合格者人数于2010年左右增加到3000人/年。[21]同时,在新司法考试制度下,获得法科大学院的毕业证成为司法考试的必备资格,由此导致每年入学的法科学生人数高达5000多人。在2006年首次实施新司法考试制度时,法科大学院学生中司法考试合格人数为1009人,合格率为48.35%。

新司法考试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关系

根据《意见书》的建言,为了满足今后国民生活诸方面对司法人才的需求,应“改革支撑司法制度的司法界的现状,借以确保从质到量都可以依靠的职业司法工作者队伍”。[20]为此,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应当在量上不断增大。审议会认为,有必要有计划的尽快确保每年能有3000人左右的司法考试合格新人出现。首先,争取使司法考试合格者的数量于2004年增加到1500人/年;其次,应从完善包括法科大学院在内的司法人才培养制度着手,争取将新司法考试的合格者人数于2010年左右增加到3000人/年。[21]同时,在新司法考试制度下,获得法科大学院的毕业证成为司法考试的必备资格,由此导致每年入学的法科学生人数高达5000多人。然而由于律师界的反对等原因,每年司法考试合格人数扩大到每年3000人的目标从来未曾实现。在2006年首次实施新司法考试制度时,法科大学院学生中司法考试合格人数为1009人,合格率为48.35%。[22]2007年以降,随着考生的积压,司法考试的合格率日渐降低,并导致出现以下三种预想外的现象:其一,报考法科大学院的学生人数日渐减少。2008年法科大学院的应试考生中来自非法律专业学生以及社会人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其原因就被认为是“随着实际合格率的被低估,想报考法科大学院的学生丧失了报考法科大学院的兴趣和信心”。[23]其二,由于司法考试合格率的降低,应试考生不得不重新选择应试的学习方式。新的司法考试又沦落为不掌握考试技巧就无法通过的高度竞争性的考试,随即与大学的法学教育相脱离并且过分依赖司法考试预备校的倾向“双学校”的现象再次出现。其三,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导致法科大学院特有的临床式教学方法无法实现预定的目标。有学者就指出,“这种过低的司法考试合格率已经开始破坏新的法学教育制度,并且阻碍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24](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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