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意见书》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法科大学院”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①设置形态。“法科大学院”系专门培养法律实务人才的教育机构,除现存大学外,律师协会与地方公共团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亦可开办。在大学内设立的“法科大学院”应实现法学研究与实务人才培养并重的目标。②修业年限。“法科大学院”学制以3年为原则,但已具备相关法学相关基础知识并经过“法科大学院”认可,无论本科是否为法律专业,学制可缩短为2年。③入学选拔。“法科大学院”入学选拔以公平性、开放性、多样性为原则,除入学考试成绩外,尚需综合参考本科成绩及社会活动情况。同时,增加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入学的比例。然而法律职业教育所需教育费用颇高,为了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应充分灵活运用并完善诸如奖学金、教育贷款、学费免除制度等各种支援制度,以解除学生因经济力量薄弱而致受教育机会丧失之顾虑。④教育方法与内容。“法科大学院”采取法理论教育为中心并结合实务教育的方法,即以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的桥梁意识来实施教育。教育方法以小班少人教育为主,辅以双向、多向、密度大的教育方法,采用灵活的授课、研讨、调查、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的形式及教学辅助、教师个别辅导等方式,并广泛采用美国法学院的一些教育方法,如“苏格拉底式教学”、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式教学等以实现“充实的教育”的教育目标,大幅度增加司法考试的通过率。[13]。⑤教师队伍。随着教育内容与方法的转变,“法科大学院”吸收实务型教师参加教学,并且规定理论型教师与实务型教师的师资比例。[14]特别是,2003年日本国会通过的《向法科大学院派遣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一般性国家公务员的法律》规定:“在法科大学院提出申请,经过法官、检察官同意的基础上,应当派遣法官、检察官到法科大学院担任教员……在法官受派遣担任法科大学院教师期间,其报酬不得减少,检察官的薪金收入要与其从事的实际教学工作相一致。”此外,律师协会亦有义务协助法科大学院开设实务课程,并且允许兼任法科大学院课程的教师继续从事律师业务。⑥认定与评价标准。为实现前述目标,日本建立了第三者评价制度,且改变了成绩认定标准,采用百分制。[15](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