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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比较案例研讨-教学方法及课程组织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课程名为“知识产权比较案例研讨”,案例研习教学法是本课程的核心教学方法。本课程的案例研习教学法主要是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小组研讨的形式实现的。课程开始的时候对学生进行分组,通常4人一组,每组设组长,并在正式上课之前布置各小组应承担的任务。

知识产权比较案例研讨-教学方法及课程组织

针对我院学生的特点、整体的课程体系结构和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了克服双语法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教学方式单一和学生参与度低的问题,本课程采用小班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为指导者的小组研讨为主要教学形式,灵活采用案例研习教学法、问题导向式教学法和延伸式教学法等各种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操练法律逻辑思维英语语言沟通能力的环境

本课程名为“知识产权比较案例研讨”,案例研习教学法(case study method)是本课程的核心教学方法。通过讲授案例提高课堂的趣味性和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是我国高校法律教学中常见的教学方法,但是,这种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案例教学更近似于“例证”教学,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11]真正的案例教学旨在培养学生适用、分析、评价等高层次“布鲁姆技能”,往往采用“苏格拉底方法”,由教师引导学生自己逐步分析案例的事实、归纳或抽象出先例中的法律原则、概括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判决理由并评价判决的意义和重要性。本课程的案例研习教学法主要是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小组研讨的形式实现的。课程开始的时候对学生进行分组,通常4人一组,每组设组长,并在正式上课之前布置各小组应承担的任务。针对每个案例一般都会安排一个小组负责提问,一个小组负责作案例报告,其他小组负责参与课堂讨论。每个案例的研讨都以教师提问学生应答的方式展开。这一阶段还要结合问题导向式教学方法,用一系列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通过课堂应答逐步在课堂上呈现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诉讼历史等信息,并引导学生找出适当的法律依据和澄清对法律依据的理解。真正的案例判决书的精读和分析则留给学生们通过小组合作学习来完成。为保证小组学习的效果,教师专门安排咨询时间,通过延伸式教学方法将有形的课堂延伸至无形的课外,为研习小组提供自学的辅导和指引,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并指导案例报告小组书写书面判例报告并提供修改意见。最后,案例报告小组要在课堂上用英语做口头报告,概括法官的判决理由并呈现案例判决的推理过程。[12]

而对于学生来说,案例研习法是训练法律逻辑思维的最好方式。针对特定的主题,教师有目的地精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关判例,让学生通过亲自研习,不仅直接通过判决书原文的结构、语言风格直观地体会大陆法系演绎推理的主要逻辑思路和英美法系在归纳推理确定判例原则之后再通过演绎推理适用判例原则的法律逻辑思维方式,还通过分析和使用自己的语言概括案件争议事实和判决理由,亲自实践这些法律逻辑思维。(www.xing528.com)

在小组研习报告之后,教师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指出学生对案件法律争议焦点和判决理由概括中常出现的问题,重点讲解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的相关理论知识。此外,针对特定的主题,教师会在整个主题的案例研习报告完成之后,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从横向比较法角度或者纵向历史的角度对一组案例进行比较,引导学生发现法律概念、制度的异同及其原因,探索判例法原则的发展,跳出具体的法律推理和超越特定的判决从政治、社会文化、历史的角度更好地理解案例的意义,并尝试探寻现实法律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著作权间接侵权”主题的案例既涉及横向比较又涉及纵向比较。通过横向比较美国的“Sony案”和德国的“Grundig案”,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涉及几乎相同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复印设备的提供者是否应对用户可能使用复印设备复制作品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两个案件最后在美国发展出著作权间接侵权的规则,而在德国则促成了复制设备版税的制度。而通过指导学生纵向比较“Sony案”“Grokster案”和“Perfect 10案”,引导学生把握美国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判例原则发展的脉络,并思考在网络环境下间接侵权责任原则可能受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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