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儿童的生活背景为游戏的产生提供了前提与可能。人类的游戏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前提,只有当人类通过工作所获取的生存资料能够满足机体所需以后,人类才可能游戏。儿童的不成熟状态使得其无须为自己的生活去劳作,拥有着比成人更多的闲暇和精力去游戏。
其次,儿童生活的需要是游戏发生的内部动因。儿童生活的需要具有高低层次之分[11],第一层次的生活需要是生理性的,包括基本的生存需要、身体活动需要和安全的需要等;第二层次的生活需要是心理性的,包括理解和影响环境的需要;第三层次的生活需要是高级的精神性或社会性的,包括社会性交往的需要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尊敬或认可的需要。基于儿童生活的需要,儿童游戏的动机得以产生,并成为发动游戏的直接动因。儿童生活的需要滋生着游戏的动机,而游戏的过程中游戏动机的实现又满足着儿童生活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儿童生活的需要在游戏中得到不断满足。
【拓展阅读】
儿童游戏的动机[12]
基于儿童生活的需要,儿童游戏的动机得以产生,主要表现为以下4种:
(1)活动性动机:源于身体活动需要和最佳觉醒水平需要的双重驱动。单一动作重复的游戏和运动性游戏受此动机激起,个体在身体运动中获得生理性的满足及情绪性体验。(www.xing528.com)
(2)探究性动机:源于理解和影响环境的需要,并以最佳觉醒水平需要为基本内驱动力,智力类和象征性游戏主要由此引发。
(3)成就性动机:源于理解和影响环境的需要和社会性交往需要,它一方面引发结构性游戏和象征性游戏,另一方面引发规则性游戏。
(4)亲和性动机:主要源于尊敬或认可需要,并以社会性交往需要为基础。集体性或合作性的游戏发生受此支持。
各种源于生活需要的游戏动机交互作用,动态地激起或引发着儿童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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