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湿地旅游的兴起,作为景观设计中的后起之秀,湿地景观设计在近年来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相应地,湿地景观设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营造一个既美化自然、优化环境,又有效而长期地保护地方生物多样性系统的湿地景观是摆在旅游规划和景观设计面前的首要问题。
(一)景观与景观设计
景观的内涵丰富,不同的学科对景观的看法不同,构成了讨论景观的不同维度。对同样的景观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唐纳德·W·梅宁概括归纳为“景观是人所向往的自然,景观是人类的栖居地,景观是人造的工艺品,景观是需要科学分析方能被理解的物质系统,景观是有待解决的问题,景观是可以带来财富的资源,景观是反映社会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景观是历史,景观是美”[3]47-53。的确,艺术家从景象的表现性和再现性方向来定义景观;生态学家从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的角度来定义景观;地理学家从景观的地表景象来定义景观,旅游规划师则从景区域景点设置角度来定义景观……应该说,不同的视域给了景观不同的解读,这些看法一方面反映了景观的复杂性和综合性特征,也充分体现了人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性。景观被解读、被拥有、被体验、被设计、被利用、被改变等文化现象折射出景观问题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毋庸置疑,景观是一个由时间谱系和空间形态共同组成的特殊系统,它是由生物圈、地理和设计与艺术文化圈共同作用形成的。美国学者斯坦纳指出,景观“是多元素的组合,包括田野、建筑、山体、森林、荒漠、水体以及住区。景观包括了多种土地利用的方式——居住、运输、农业、娱乐交易及自然地带——并由这些土地利用类型组合而成。景观并不只是像画一样的风景,它是人眼所见各部分的总和,是形成场所的时间与文化叠加与融合——是自然于文华不断雕琢的作品”[4]4。诚然,在景观的图谱中,自然与文化共同作用于时间与空间,景观的内在价值不断丰富和变化,景观涵育文化,文化塑造景观,景观的规划与设计通过艺术的处理、隐喻的介入,更使得景观成为一种交织着自然、艺术、文化、科技、伦理、经济、生态等众多要素的特殊景象。
景观规划和景观设计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要考虑的问题、涉及的领域绝不仅仅限于设计的实用性和美观。有学者指出,“可持续的景观是生态上健康、经济上节约、有益于人类的文化体验和人类自身发展的景观”[5]7-12。但是在景观设计领域,有相当长的时间停留在景观满足其具有的物质功能分析和研究上,很少对景观具有的精神功能作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景观设计要求人们跨越所属领域的界限,跨越人们熟悉的思维模式,在综合各个学科景观概念的基础上,开始把设计的思路放到更为立体、多样、丰富的层面,注重整个景观的文化传达、生态功能和审美要素,成为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人与人精神、情感沟通的媒介和桥梁。
(二)湿地景观的设计原则
在湿地旅游这个大课题面前,旅游规划和景观设计是重要的一环。近年来,对湿地的开发和规划,有一些是在缺乏基础资料深入调查与充分论证的情况下进行的,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对湿地大量的无节制开发,造成了湿地大面积恶化乃至消失的境遇,尤其是海岸湿地围海造田和浅海养殖的持续增加,许多美丽的海岸湿地正在消失和退化,由此带来的海水赤化和海水倒灌等生态破坏更是比比皆是,而广大的内陆湿地,因为过度开发造成的湿地萎缩和消失也让人触目惊心。
当前,湿地规划开发和设计景观存在不同的观点。有学者倡导对于湿地要还原自然修复,反对进行人为干预;也有学者认为对湿地的规划可以完全人工化,通常是以园林景观设计的方式来营建湿地,改造湿地。但是,必须要注意到,过度的人工干预有其弊端,那就是过于注重景观的舒适度与外在美而忽视并且破坏了湿地的自然生态功能,甚至对生态平衡带来负面影响。
在我国,湿地类型众多,成因复杂,地方性特征明显,景观丰富多样,其生态功能强大,但又极其敏感脆弱。所以,对湿地的人为干预不能一概而论,即使是一块湿地,通常也会将多种方式结合,适时地形成一个良好运行又与人类和谐共生的整体。有的湿地处在无人居住的荒野区,生态系统完善,自然景观独特,我们可以不作过多的干预或者不干预地把它作为一个自然保护区或一个自然公园保存起来,或者把其中的一些作为自然遗迹来保存;而有的湿地则面临严重退化的威胁,亟须人工参与的保护、整治和改善。对湿地进行旅游规划和景观设计,首先要深入了解湿地的特性,分析面临的湿地是否可以进行旅游的规划,哪些湿地需要进行景观设计、如何对湿地进行景观设计。这些是有关湿地现在和未来的大问题,也是关乎人类生存的大问题。在人为介入湿地的过程中,特别是旅游景观规划和设计中,需要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1.湿地景观设计的首要原则是维护湿地生态,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湿地素有“地球之肾”“基因生态库”之美誉,作为生命的摇篮,湿地具有不可取代的生态功能。同时,湿地还是最具生态脆弱性的系统之一,不当地利用和过度开发湿地会造成湿地物种的消失,生态系统的损坏乃至湿地的消失;相应地,有效地保护与合理地整治湿地会减少湿地流失和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危险。
近几年来,有些急于上马的湿地旅游是在并不完全了解湿地特性的前提下就大刀阔斧地搞开发、搞设计;有些人工的介入,不但不能有效改善和解决环境恶化等众多问题造成的湿地困境,反而会让湿地陷入更为危急的困境。由于湿地价值的不断被发现,政府和开发商一窝蜂地到生态环境较好的湿地进行旅游开发,把现有的湿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全方位地利用和向公众开放,急功近利地从现有的资源中获利,通过简单地种植一些观赏植物,搞一些娱乐项目,建一些亭台楼榭、栈道、桥梁,将游客带入到湿地的核心区,导致整个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甚至完全破坏,后果严重。
西方有些国家,景观设计被称作景观整治,其核心问题是保证湿地生态的良性循环。在湿地景观的设计与营构中,规划与设计首先强调的是如何通过水的处理和疏通去优化水质,使水生植物、鱼类、鸟类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提升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整体价值,形成一个与周围环境的良性循环状态。在此基础上,通过艺术的处理与设计,营构出与湿地自然和湿地文化相融合的独特景观,部分地开放供人游历鉴赏。应该说,设计师不是万能的魔术师,他的工作需要和生态的、生物的、水资源的、植物的、土壤的、鸟类的等相关研究领域的相关专业人士合作,通过向专业人士的咨询、认真的调研和细致的分析,共同去研究湿地景观的设计与湿地环境美的营造。(www.xing528.com)
地方政府进行旅游规划和景观设计,必然要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湿地资源是湿地旅游的基础,在开发和设计中,要遵循生态效益为主导,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在合理限度利用湿地资源的基础上适度开发旅游项目,做到伦理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的多重效益合理化,不以牺牲生态伦理价值去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不以表层形式美的营构去破坏生态的内在和谐。
2.湿地景观设计要尊重湿地自然与文化的传承性、在地性
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探讨了种族、环境、时代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影响,认为这三大要素在艺术的产生和艺术品的出现中起了主要作用。[1]尽管丹纳的理论有其局限性,但也突出地说明了地域文化性的特殊意义。关于地方性,可以作两方面的解读。第一种解读是人的地方性。所谓人的地方性,强调的是人的地方属性,或者说是地理的文化情感。具体来说,就是长期生活在某地方的人,或者在某地有特殊生活经历的人,对这个地方就会有特殊的心理归属和情感,这是地方的人文属性。第二种解读是内在的地方性。所谓内在的地方性,强调的是一个地方与外部其他地方发生关联时,此地方特有的差异属性,即地方性。对地方性的这两种解读,都适用于对湿地地方性的认同、保护和尊重。
对于湿地而言,上述两种关于地方性的解释都是合理的。湿地不仅有自己的内在的地方性,同时,以湿地为生活环境的人与湿地共同建构的文化、情感也构成了在地之人的地方性。湿地形态和湿地自然、人文景观承载的是湿地的地方性特征,此湿地与彼湿地的不同在于这两种地方性要素的不同。在湿地景观的营构中,要充分考虑湿地的地方性,既要考虑湿地人的地方性,也要考虑湿地内在的地方性。比如,在不同的湿地中,水、鸟、山、林有不同地方的文化意味和象征,在景观设计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地方性要素,尊重湿地的地方文化和自然特性。但是,有些湿地景观的营造,在景观设计的工程中,忽视甚至无视地方性的文化意义。比如,把当地本有的植物清理掉,种上可供观赏的花草;在山上、荒野、水上搭建不相干的建筑,破坏湿地千百年来形成的自然肌理与文化。这种设计,从根本上讲,不是丢掉特色的问题,而是对地方文化的伤害。
在18、19世纪,西方的造园家曾把中国的园林设计搬到欧洲,他们在谈到设计的灵魂的时候,曾经感慨,设计可以复制,但是东方的园林文化是不能复制的。保护和尊重地方性文化,是自然生态的有效持续,也是湿地文脉的历史传承,试问,失去了自身历史文脉和自然特色的景观又能体现什么的美?
3.人与湿地的整体和谐是湿地景观设计的审美标准
湿地就是景观。正如前文所言,它不仅仅是一个静止的自然物,湿地自然绝不仅仅是以一个可以外在感受的形式呈现的,每一处湿地外在形象的背后都有自身成长演化的历史文脉。所以,在湿地设计中的建筑物、栈道、庭园、雕塑、休闲区等构筑物的设计一定要与湿地自然相协调,水景观、动物景观、植物景观和建筑景观要统一于“和谐”的主题。这里的“和谐”绝不仅限于视觉效果的和谐,而是更深层次的人与自然、自然生命体之间内在的和谐。有些湿地景观设计做的是涂脂抹粉的工作,只注重形象工程和表面美观,把人工的设计强加给自然而破坏了整体的和谐。归根到底,湿地景观设计要尊重湿地自然、土地和生命体的自身价值和存在意义,要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合理的内在的联系,营造富有自然生气和文化内涵的湿地景观。
在这一点上,中国古典园林的造园理念可以给现代景观设计以启示。在中国园林艺术中,艺术家并不把人作为居高临下的君主去威严地对待外物,而是充分肯定人之外的万物的存在价值。人不是观者,不是裁判者,不是征服者,而是和万物一起构成圆融世界的组成者、参与者。只有如此,物、自然、宇宙才获得了真正的价值和生存的意义,天人才真正合为一体;只有如此,自然才是真正的自然,而人也真正成为自然的一分子,人在园中与世界做的是自由的游戏,导向的是真正的和谐。
关于园林与自然的关系,明代造园家计成在《园冶》中说:“虽由人做,宛自天开。”讲求的就是自然至上的艺术理念。其内在隐含的是人如何面对世界的问题。西方园林追求人工对自然的干预,树木要剪成平顶,或者球形,路面要平整,路径要笔直。中国园林艺术则是因地制宜,追求自然固有的秩序,叠山理水皆借地势,树斑、树纹皆须历历在目,形同固有。
关于“妙造自然”之美,在中国艺术史上最为受推崇。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文学家苏洵关于艺术创作的理论很有特色,他以《周易》第59卦的涣卦(涣卦是上巽下坎,巽为风,坎为水,即通常所说的风水涣卦)来阐释文学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苏洵认为:“风行水上为天下之至文,天下之无营而文生者,唯水与风而已。”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这样的文章不刻意追求某个主题或者意念,是自然而然的生命感受,更能反映生命的本真和自然本然的样态。后世李贽也指出:“风行水上之文,绝不在一字一句之奇。”在中国文化看来,“自然”是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它推崇在创作时的真情流露和自然表现,反对“雕缋满眼”“错彩镂金”的刻意,强调心与物、人与外在世界的生命整体性,追求一个生命回荡的意义世界。
中国景观艺术强调和谐的根本在于人向自然的回归,自然是把人导向愉悦身心的载体和伙伴。中国人不是将世界看作是一种定在的“事物”,而将其视为一个“过程”,世界不是一堆物,而是一脉流,生命是“气”不断流动的过程。所以在园林的营构手法上,讲究大量空间的设置,在绘画上这种手法就是“留白”,在园林中,则是通过亭、台、窗、阁等设计让气流动起来,如果把园林塞得满满的,那就透不过气来,就窒塞不通了。无论是叠山理水,还是亭台楼阁廊榭等的设计,皆体现生生自然之真趣,人在其中只是自然的一分子。造园讲究通透、流畅,但又不直截了当,而是循着自然万物相生的节奏,营造一个生命流动的和谐世界。
概括而言,湿地景观设计,首要的一点是尊重湿地的本性,二是尊重湿地的地方性,三是设计的最高境界是和谐。做到这三个基本点,首要的问题是,对湿地的规划和设计不是一个短期的行为,它需要在认真调研和整体思考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设计、追求完善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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