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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话语与性别话语的交织:多元化视角下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我国大众报刊上出现的科学话语与性别话语的交织,在以下三类文本中最为常见:一是关于女性科学启蒙之必要性的论证;二是关于性别差异的科学解释;三是女科学家的形象宣传。抗战时期,对妇女进行科学启蒙与教育的必要性论证,延续的是同样的思路:既在于强调科学的重要性,亦在于认为女性是家庭生活和儿童教育的主导者。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废缠足、兴女学,对女性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解放。

科学话语与性别话语的交织:多元化视角下的研究成果

民国时期,我国大众报刊上出现的科学话语与性别话语的交织,在以下三类文本中最为常见:一是关于女性科学启蒙之必要性的论证;二是关于性别差异的科学解释;三是女科学家的形象宣传。

1.女性科学启蒙的必要性

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将20世纪视为科学的时代,在他们看来,科学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基础。然而,广大女性缺乏科学知识和科学训练,她们往往迷信而保守,如此将十分不利于她们合格地承担母亲、妻子、国民甚至革命者的义务,不能顺应时代的潮流,不能有益于社会,亦不利于女子自身的解放。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

(1)为儿童教养家庭生活科学化

20世纪初,中国近代史上历时最久的女性畅销刊物——《妇女杂志》自创刊开始,便明确提出要想办法向不懂科学的妇女进行浅显的科学常识的普及。主编王蕴章在“通信问答”中明确表达了对《妇女杂志》及其传播科技内容的定位:“吾国女学,近年虽日渐发达,究尚在过渡时代……今则亦抱有尊示所谓科学非妇孺所能理解之觉悟,而日谋所以改良之道。文不求其工,惟其言之是。科学不必其甚深微精妙,惟求其适合于家庭之实用。以通俗教育为经,以补助家政为纬,务使读者对于普通常识不必他求而已足。”[4]由此可看出,民国之初,妇女作为被启蒙者,被假定为对科学无知;并且,对她们进行科学启蒙在于家庭之实用目的。

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倡导“新生活运动[1],培养具有“国民道德”和“国民知识”的人民。在此情势下,《妇女周报》刊登文章强调:“谁都知道我们中国是科学落后的国家,因为科学落后,所以举国上下的社会里,处处都表现着凌乱、虚浮、懒惰、奢靡的种种病态。”那么,为什么我国的科学不发达呢?作者列出了三点原因,但认为最综合的原因在于“相同的迷信过分的头脑”。继而,作者列举了女学生、摩登女郎们的各种迷信行为,强调“以据我们日常所见闻的许多妇女们的迷信现象,我们知道这是国家前途的危机,也是社会内在的隐忧,愿我们全国的女同胞们,醒一醒头脑,负起重大的担子——灌输未来的儿童们以科学的知识,必须先把自己的头脑改变得科学化,那么一切事物都会呈现合理化。整齐、清洁、简朴、迅速、劳动、确实,这是新运纲要中规定的六大项目,就是我们现中国所需要的有科学化头脑的妇女们应负的责任”[5]

抗战时期,对妇女进行科学启蒙与教育的必要性论证,延续的是同样的思路:既在于强调科学的重要性,亦在于认为女性是家庭生活和儿童教育的主导者。《三六九画报》[2]刊文说:“科学距离日常家庭生活遥远的这句话,根本是错误的,现代国防、产业、文化、生活,若离开了科学,是绝对不能谈到建设。姑不论国防、产业,文化与科学之关系如何,生活与科学之间,只要有着不可分离关系的,妇女就该正确来理解科学。努力与生活中生出科学来,这是生活上的绝对条件。这就是所说的生活科学化,生活的科学,由妇女之努力,方能实现,必须切实做到对于科学的理解和实践。”[6]

此时,中国科学社创办的以“引大众入科学”为宗旨的《科学画报》亦撰文强调,“妇女受有科学教育,可使家庭趋于科学化……妇女乃一家之主也,若妇女皆富于科学之常识,则一家之中凡饮食衣服房室器物之调理不难悉合科学之原则,俾其经济而清洁,舒适而卫生……一言以蔽之曰,其家庭之生活,不出乎科学之轨道是也……故欲使全国之家庭悉行科学化,必自妇女受科学之训练始也。”并且,“妇女受有科学教育,可为儿童科学化之辅助。在家庭之中,看视儿童者既全系妇女,而幼稚园及初级小学之教师亦大率由妇女任之。妇女皆受科学之训练,其领导教育儿童也,必自悉依科学之原则……故须促进全国之儿童科学教育,亦端赖乎妇女之受科学训练也”[7]

可见,20世纪上半叶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性别观念与其他方面一样,带有新旧杂糅的特点。一方面,经历辛亥革命尤其是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大量知识分子积极推进妇女解放;另一方面,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性别分工观念依然深入人心。尤其是30年代,“新生活运动”重新将女性纳入了“贤妻良母”的家庭范畴。有所不同的是,新时代的女性需要用科学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促使家庭生活科学化,实现对儿童的科学教养,进而更好地履行“贤妻良母”的角色义务。并且,她们被假定为缺乏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的落后群体,等待被启蒙和被科学的光明照耀。

然而,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和民族危亡的政治背景,使得民国时期社会对妇女的预期不可能完全以家庭角色为中心,她们还必须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国民义务。在此方面,接受科学的启蒙,亦是必然的要求之一。

(2)为强国保种或民主民族革命

自戊戌维新时期,维新派在西方和日本女学新思想的影响下,即开始改变中国女性家庭角色的传统内涵。1898年,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中提及对女性的期待为“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8]”女性虽以家庭生活为中心,但亦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即强国保种、兴国智民。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废缠足、兴女学,对女性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解放。20世纪初,知识分子提出“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欲铸造新时代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9]”“女国民”和“国民之母”逐渐成为社会对女性新的角色期待。在此背景下,女性社会地位与权利问题被关注,同时她们也被进一步期待承担国家和民族的重任,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在于推进女性的参政权和受教育权。至抗战时期,女性对国家前途和命运的责任变得空前重要,国共两党妇女工作的中心均转为动员妇女参与抗战,科学启蒙与科学教育对于妇女承担国家和民族重任的作用被反复强调。

其中,《科学画报》文章遵循维新时期的观点,认为女性可以在儿童教育方面发挥大作用,进而帮助实现“善种”之国家目标。所不同的是,它强调通过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和科学教育而不只是废缠足和一般性的兴女学,去促使妇女充分发挥培育儿童进而为“强国保种”做出贡献:“妇女受有科学之教育,可以为强种工作之策动。盖妇女有科学知识者,无论其属于专门或普通也,其习惯,其性情,其识见思想,必多优良……简言之,即其母系有科学之教育者,其子女必将为国家之强健人民也。妇女受有科学教育,若因择配未遂,终身未曾婚嫁,而其充家庭或学校之教师,对于儿童之健康及营养卫生体育等问题必知之甚悉,可以辅助儿童发展其体格者亦甚多。[7]105

抗战期间,九三学社的主要发起人吴藻溪亦撰文指出,“科学是社会变革的指标,是社会进化的尺度……战时中国的妇女,既然负有打倒封建主义以实现民权主义的民主革命任务,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以争取中国自由平等的民族革命任务,便必须根据这个指标去认识社会变革的过程,运用这个尺度去测量社会进化的程度。”吴呼吁妇女参与科学运动,为抗战做贡献:“一期抗战中所正式提出的科学运动,正在作飞跃的发展了。我们的二万万以上的妇女,为了能够迅速利用科学去完成其所负的民主革命和民族革命的任务,应当不放弃这个机会英勇地起来,参加科学运动!做中国达尔文夫人,做中国的爱迪生太夫人,做中国的居里夫人吧!”[10]

有趣的是,汪伪政府发动的“新国民运动”亦在复兴中国的语境下强调女性科学启蒙的必要性。其中,《新女性》刊文提出:“我们知道科学是复兴中国的唯一条件,明白怎样研究科学的道理,那么今日的新女性,尤其在校读书的新女性,应要献出‘铢积寸累’的精神,从事研究,以达到‘科学救国’的目的,姐妹们!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请大众埋头在实验室中,努力工作,以造成新东亚,新中国,新广东,新妇女!”[11]

这些观点表明,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科学话语与性别话语交织于特殊的社会政治之中。在救亡图存的背景下,科学发展和女性解放在一定程度上均非女性科学启蒙的根本目的,二者被强调的分别是其工具价值和责任义务。不同的是,在二者之中,科学具有无可怀疑的权威性。妇女发挥其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义务,均依赖于它,甚至女性科学启蒙本身就被视为是顺应时代之必然要求。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20年代妇女运动迅猛发展时期,也曾有知识分子强调,科学能为解决妇女问题或实现“妇女主义”提供基础。

(3)为顺应科学潮流和妇女解放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进一步深入,“科学”更加深入人心,大众报刊在妇女问题上的言论也变得更加激进。“新女性”形象流行,其特点是具有新的社会风貌,有思想、有追求、有可谋生的一技之长,体现女性的自尊和自立[12]。一些积极推进妇女运动的精英分子,看到了科学对于实现妇女解放的重要意义。

其中,《妇女杂志》刊载译文“科学在人生上的地位与现代妇女”,提出:“社会缺乏科学的态度,是使妇女沦陷于误谬的一个原因。”“科学是一切社会运动的基础,社会上的各种现象,都可以看作科学上的材料,用正当方法去解决他。要使社会公认妇女运动的重要,妇女进步是社会全体进步的要素,也不可不靠科学的力量……社会上、物质上的一切进步,就在变更旧状态,使之逐渐改良,这都不能不用科学的基础。”“我相信科学以外,还有更贵、更美、更有意味的东西,然而如果妇女及妇女问题,竟还不曾达到科学的水平线,这是很可悲的……现在的妇女必须脱离为感情支配的思想,去受道理的支配,就是不可不用科学的态度。这正是目前第一的急务。[13]”显然,作者视科学的态度为妇女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是妇女实现解放的第一急务。

1925年,《妇女杂志》刊载周建人的“科学信仰与迷信”一文,进一步强调:“我们对于各种问题所需的态度,当然是科学态度,要是信仰也当用科学的信仰,不要用迷信的态度去盲从。[14]”显然,这里的“各种问题”也包括妇女问题。对于当时支持和推进妇女解放的精英分子而言,妇女运动要取得成功必须依赖科学的力量,妇女要想实现解放亦必须具备科学的态度。(www.xing528.com)

30年代,妇女运动低潮时期,以“成为女性利益传播机和妇女界喉舌”为志向的《妇女共鸣》[3]面对“新贤妻良母主义”的回归,极力反对“妇女回家”的论调,为争取妇女权利而努力。其刊载的一篇文章强调应用“科学的立场讨论现代妇女问题”,认为“现代我们女子是处在二十世纪的时代里,是正在谋解脱的一个绝无仅有的良好机会里面,处着这样一个科学时代的我们妇女,是应该要怎么样的明了我们自身过去所处的地位,和现在的地位,以及对于自身人格上的认识,立场上的争执,学问上的切磋,友爱间的保持,以及于最短期间,促成我们整个良好的人格实现。[15]

显然,科学在其时被广泛视为解决妇女问题的一把钥匙。1935年,备受妇女运动人士关注的进步刊物《女子月刊》刊登了张少微的文章,明确强调“二十世纪是科学时代,因之时代化乃等于科学化。为此故,凡欲作时代的妇女者不可不具有科学的精神,不然,无论在治学治事治人那一方面,都必要失败的。”为此,“时代的妇女若拟有建设的进步的行为,必先具科学的头脑。”作者提出,“爱伦凯谓十九世纪为妇女世纪,而我则谓十九世纪是妇女空洞自觉世纪,二十世纪却系妇女切实工作世纪。但切实工作必须有科学的态度与思想,而于日常生活中做起科学的事业来。必如此,然后始可荣当时代女儿的美名而无愧。科学不啻是一把万能之匙,可用以开启时代的任何要求之门……生活与(于)二十世纪的妇女缺少二十世纪的科学精神,岂非二十世纪之罪人吗?[16]”显然,科学确已在作者心中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妇女不顺应科学潮流,不掌握科学知识与精神,其人生必将是失败,甚至沦为新时代的罪人。

总言之,民国时期关于女性科学启蒙之必要性的呼吁,反映了其时社会对女性角色的定位,一类是为儿童和家庭服务的“贤妻良母”,一类是为国家与社会的前途命运贡献力量的“女国民”或“女革命者”,一类则是为更好顺应时代要求完善自身甚至追求自身解放的独立女性。民国初期和20世纪30年代,为家庭生活与儿童教育而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的呼吁相对较多,新文化运动至整个20世纪20年代,在激进思潮的推动下,为妇女自身解放和独立而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的呼吁相对普遍;抗战时期,为抗战和民族复兴而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的呼吁相对更多。这一大概的变化趋势鲜明地反映了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的基本变化,但并非绝不存在交叉的状况,不同时期的话语是多元并存与此消彼长的关系。尽管是从不同角度强调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的必要性,各种报刊文章在如下观点上却是一致的,即妇女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不同的角色作用,均需要接受科学的启蒙,借助于科学的力量。这既鲜明反映了当时社会性别观念的多元化样貌,更反映了科学工具价值被反复强调的一贯性。

2.关于性别差异的科学解释

妇女能否实现社会对她们的上述种种角色预期,除了必须接受科学的启蒙与教育之外,还需要寻找更深层次的科学依据。一般而言,劳动性别分工的社会结构和性别角色的社会想象与公众对两性差异的认知直接相关。民国时期,在新文化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社会关于两性问题的讨论空前热烈。大众媒体刊载了大量文章,分别从文学哲学历史角度讨论两性在性格、恋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差异。其中,一些文章开始从科学的角度详细比较两性之间的生理、心理差异,进而或用“科学”来为维护旧有的劳动性别分工结构,或用“科学”为建构新的劳动性别分工和女性社会角色提供客观依据。这从某种程度上既再次反映了科学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也折射出不同时期性别话语对科学权威性的借用。

1919年,《妇女杂志》在第五卷第7~8期“社说”栏目连载自《医学观之良妻贤母主义》一文,提出“近人主张良母贤妻主义者颇众,顾鲜有能阐明其根据者,或谓良母贤妻主义乃本国之美风,或谓系古圣贤之遗训,或谓系宗教道德之所命,凡若此者,要不免涉于感情,而未可谓为公平无私也。盖传说、遗训等虽当尊重,但不适于现在及将来者,固不可不加以改良。吾人对此问题,所当据正确之事实,由健全之理性而加判断也。”这篇文章提出来的判断标准则是“(甲)形态的人类学的特征(身体之构造)、(乙)疾病及类似之状态、(丙)生理学的及心理学的特征”[17],在比较男女上述三个方面的诸多差异之后,文章指出,尽管不能因各种生物学和医学上的差异而定“男女之优劣”,但却说明他们应各司其职而不是去追求“极端的男女同权”。在作者看来,“极端的男女同权说”是“一种思想游戏”,是“蔑视男女间根本的差异之空论”,“其结果足以来社会之不幸,招国家之衰亡”[18]。显然,作者运用医学和生物学知识与话语来界定和塑造女性的身体、情感与智力,并以男女的生物学差异来阐发传统劳动性别分工的合理性,为“贤母良妻主义”提供科学解释。

20年代,仍有文章介绍国外心理学、生理学和人类学的研究,认为“两性间根本上是不同的,男子的才能稍优于女子”,但尽管如此,却也提出“近年来教育平等、职业平等、女子参政问题,轰动全国。究竟是否能平等,是否能参政,我们不能不细心研究。两性间根本不同。固然,然而在教育却不能不平等。”至于职业平等、女子参政问题,作者也认为女性通过努力可以在此方面取得成功,希望“世之女子奋力前进,和一切男子赛跑,渐渐使一切的地位,可以平等。[19]”30年代,职业领域亦有人公开讨论两性是否能实现绝对平等的问题,文章在详细列举男女间的生理差异后得出结论认为:“男女生理上的差异,有如上述,这都是不可掩的事实,所以男女间要平等,是不可能,要绝对平等更是不可能。”同时却又说:“男女地位应一律平等,在原则上,已经一般学者和立法者公认是毋庸赘述的了。[20]”194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教育公报》专载文章亦强调男女在生理、心理以至人格上差异巨大,认为男子适合需要思考力的工作,女子则适合需要行动力的工作;男性擅长发明,女子擅长模仿等。但是,即便如此,也并没有从根本上否认女性从事社会职业的能力和必要性,而是奉劝即将从事教育的人士要让两性充分发挥各个的人格[21]。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些文章在科学依据和社会主张之间没有建立直接的逻辑关联,隐晦地表达了社会对男女平等就业、参政等问题相对保守的复杂心态,同时也说明民国女子在受教育和职业权等方面确实取得了进步,大众报刊已不再可能发出公然反对的声音。

与此同时,从科学角度批判两性在智力、能力上的差异观点,进而为女性争取平等权利的立场亦十分常见。1921年,章锡琛接手后的《妇女杂志》强调女性人格的独立。其中,第七卷第12期的一篇译文提出:“今日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在生物学上及其他科学上,绝没有可以正当证明的基础。[13]11”第八卷再次刊登译文“两性的强弱”,提出“两性智能的不同,近年来竟成了心理问题中的集中点,讨论的人也不知许多了。”而该文“纯粹根据于科学事实”,并出具了丰富的实验数据,结果表明“两性的智能上的不同,是纯由境遇和习惯的不同造成的,绝没有本能上的异点。这种的男女分界线,纯是由古时传下来,或是出于纯粹意想的。[22]”周建人更是亲自撰文论述“妇女主义”的科学基础,明确强调:“经近代许多人从各方面研究所得,妇女天才者所以不多,并非根本上没有发展天才的能力,实在因为负担生育、身体不健全及环境束缚的缘故。”“因此,我们如用科学的见地说起来,不能因妇女的高才者不及男子的多,而卑视她们,因为她们所尽力的事业,未尝不是很重要的;但要收获好的结果,却不能不使她们有良好知识和对于任务的兴趣。[23]

1935年,医师牟鸿彝在《青年界》上刊登的译文,详细比较了两性在性理、体格、脑髓、生理机能、官能等方面的种种差异;并特别提出“两性的脑髓没有差异,不能因为脑部的重量小于男性(平均相差130克),不能因此差异而断定女性劣于男性。优劣之差的必要条件,不只是脑的重量,大脑中所有的灰白质的多少才是很重要的问题。所以女性们不必因为大脑的重量较轻而悲观。不但如此,如果计算全身重量与大脑重量的比例,则女性的脑之比例还要大于男子,所以女子们更可安心了。[24]”1943年,马句在文章中亦详细比较了两性在身体、感觉、机械与动作能力、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差异,并得出结论认为:“依据以上的研究,我们知道:传统的重男轻女的偏见,是没有科学的根据。女子因负种族延续的任务而生的劣势,社会应对其尊重,并予以合理的平等地位。但真正的男女平等,应是立足点的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自由发挥个别的特长,我们不漠视通性、个性,也不抹杀两性间的差异。[25]”1946年,艾国英也撰文介绍了科学界关于两性在婴幼儿和成年时期在脑容量、智商方面的研究及具体数据,进而指出“男女两性在智慧上的差异不及同性间的差异大,我们不必囿于成见,以为两性在天赋上是不相近而对女性的能力加以轻蔑,那是极端的错误。[26]

显然,民国时期对两性差异的科学阐释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主张。尽管有一些文章认为两性在能力上有差异,女性更擅长于家庭角色,但却也不敢为此而公然将女性囿于家庭之内。另一较为普遍的报刊观点,则认为两性在生理、心理、性格、情感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是在智力或能力上并无先天的差异。其中,有众多的实验数据和研究结果,被作为重要的科学依据而广为引用。今天看来,后一种观点似乎是一个较为聪明而自然的策略,它绕开了生物决定论的陷阱,而将男女职业及劳动分工上的差别归咎于后天环境和社会因素,这既为推动妇女对国家和社会履行国民义务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妇女运动者试图通过社会改革去实现女性解放提供了可能性。

3.女科学家的社会形象

除对女性进行科学启蒙的呼吁和关于两性差异的讨论之外,民国时期大众报刊上与科学和性别同时相关的第三类话语是对女科学家的宣传报道。整体而言,20世纪30年代之前介绍女科学家的文章数量很少,报刊所见的女科学家基本都是居里夫人;30年代以后其他女科学家渐被提及,但居里夫人依然是被讨论最多的人;30年代末,关于苏联女科学家的介绍开始增多,亦有个别文章介绍了中国女科学家的事迹。透过这些文本,可以分析当时社会对女科学家这一职业角色的看法,以及相关话语对女性社会身份与作用的建构,及其与不同时期的社会背景的关系。

1912年,《东方杂志》报道了居里夫人发现镭的消息,介绍了居里夫人的生平与艰苦科研的情形,但并未就此对女性的职业或社会角色问题加以讨论[27]。1914年《妇女时报》报道了居里夫人的科研工作与成就,但却有如下评论:“‘凡为人妻者,当善慰其夫,使无内顾之忧,俾得专心于外事。’此非历来所定为良妻之资格乎?世之为妻者,诚能如是,果可谓良妻,然此尤为旧社会之良妻。自此更进一步,则所谓良妻之资格,必须能帮助其夫从事于学问或事业,俾其夫易于成就,而在此二十世纪之竞争世界,足当社会上理想之良妻者,尤须智德兼备之女子,不独为良人之臂助,且与其良人共牺牲其光阴精力于于世有益之事业。[28]”显然,这一评论鲜明反映了民国初期社会对女性“贤妻良母”的角色定位和所赋予的新内涵。即使介绍对象是一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强调和宣扬的却是她作为“贤妻”的角色示范作用。

20年代初,随着妇女解放思想进入高潮期,《妇女杂志》介绍居里夫人时,标题已是《科学界的伟人居里夫人》,文章也多突出居里夫人的科研工作[29]。随后,该杂志再次刊登文章报道居里夫人在科学界的影响,并在文末指出:“还有一个人,称颂夫人道:‘夫人的功绩,在科学界上,固然是光焰万丈,永久不磨,我们都应当赞颂的。但同时她提高和增进了我们女子的地位不少,这更是我们应当感激和仿效的。总而言之,像夫人这样的人格和学识,实在可以做我们的师表!’[30]”显然,此时居里夫人的身份不再界定为“贤妻”而是“科学界的伟人”,并且开始强调她的功绩更在于提高女子的地位,是值得女性学习的榜样。1934年居里夫人逝世之后,多家报刊发文纪念她,均强调她在科研上刻苦坚毅的精神和她为全人类所做的贡献。如《科学教育(南京)》1934年第3期的《近代第一伟大的女科学家居里夫人》、《西风(上海)》1936年刊载的译文《不屈不挠的居里夫人》、《西风副刊》1939年刊载的《居里夫人传》等。值得一提的是,吴藻溪在《妇女和科学的故事》一文中,再次利用西方女性的故事来呼吁中国妇女参与科学大众化运动。他介绍了爱迪生的母亲、瓦特的夫人和居里夫人的故事,并提出“贤妻良母主义,原来没有绝对的是非,为了自然科学战线的胜利,为了科学大众化运动的开展,我们需要有科学家的母亲,有科学家的夫人,并且有英勇战斗的妇女科学者。”并且,文章特别指出居里夫人是近代自然科学界公认的女科学家,为此“一个妇女要想成为优秀的科学者,是必须从居礼夫人的全生涯中,学习许多宝贵的教训的。[31]”至40年代,《青年知识(重庆)》1947年刊登《向居里夫人学习》、《人物杂志》1949年刊载《居里夫人的人格》等文章,依然反复强调居里夫人刻苦钻研的科研精神和爱国奉献的伟大人格。

与此同时,30年代以后关于其他女科学家的报道也开始增多。例如,《东方杂志》1932年第7期的《英国的妇人科学家》、1934年第9期的《历史上著名的妇人科学家》;《妇女生活(上海)》1936年第3期的《科学技术事业中的妇女》、《妇女文献》1939年第2期的《苏联女科学家活跃》、《家庭与妇女》1940年第4期的《美国的女科学家》、《青年与科学》1944年第4期的《美国的女科学家有多少位》、《新妇女》1948年多期连载的译文《科学界之妇女》等。此外,《科学知识(桂林)》1942年第2期的《记女科学家——沈骊英小传》、《科学月刊(成都)》1947年第5期登载的《我国女科学家发现铀原子之新分裂》、《人物杂志》1947年第8期的《中国的居里夫人:沈骊英女士》等,介绍了沈骊英、何泽慧等中国女科学家的科学成就。

总体而言,这些报道基本都将女科学家描述为刻苦、勤奋、有志向、有能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正面肯定了女性在科学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其中,吴琦初的译文表明,妇女在许多科学领域已有卓越的贡献,社会应该承认、重视她们的能力。她甚至以译者身份特别提到:“下面的一篇东西是外国科学界妇女的一般写照,虽然不算是顶成功,但是她们研究的毅力和精神很可作我们示范,而且我们亦应该急起直追,赶上时代,使充实我们自己,别老是像三八节呼喊一阵妇女解放便完了。[32]”另一篇文章则以苏联女科学家的例子为依据,提出“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总有一种偏见,一位女人只可供作男子的玩物,不配研究什么高深学问,更不配做什么专门人才。这种偏见,现在已被一个新国度的事实所粉碎了。[33]”而关于沈骊英的文章,甚至对沈骊英本人所具有的“浓厚的贤妻良母主义倾向”表示“深深地惋惜”,认为“如果她能摆脱这个社会留给女性的不必要的拘束而‘以自己事业之成功为第一’,是不是会给我们留下更多,更宝贵的收获呢?[34]

除此之外,还时有进步报刊明确提出社会应向女性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让她们能够从事专门的科学研究。例如,张雪岩与孙恩三创办的《田家半月报》曾刊文指出:“一个有计划的生产社会,女子的参加工作,并不是可怕的现象,更不是要与男子为敌,为了共同促进人类的生活水准,为了保障自己的工作机会,妇女有权利要求获得科学的常识,国家也有义务给予大多数的劳动妇女以科学的训练……我们既看清科学怎样协助妇女争取经济独立的机会,我们便应该提高科学的研究兴趣,自身的苦痛也只有自己去求取解脱是最可靠的,就根据这一点,我们不仅珍贵从事科学研究的妇女,同时更鼓励妇女作专门的科学研究,协助国家去减轻妇女的负累。[35]

依据这些报刊文本可见,民国社会对“女科学家”这一职业角色给予的基本是正面评价,虽然大多数文章没有明确由此鼓励中国女性努力成为科学家,但却都肯定了女性可以在科学领域有所作为,居里夫人等女科学家被视为中国女性学习的榜样。这意味着,这一时期“贤妻良母”的传统观念虽在,但社会风气已开,不再可能退回到清末民初时的状态,科学家作为社会职业角色之一,可以成为中国女性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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