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对东部地中海地区的征服 在第一、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罗马同时又向东部地中海进行侵略。当时东部地中海存在着希腊马其顿王国,埃及托勒密王国和叙利亚王国等,这些国家都已开始衰弱。早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后,罗马以清剿海盗为借口,就已侵入伊利里亚(在巴尔干半岛西北部)。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马其顿与迦太基缔结同盟,企图把罗马势力逐出希腊。罗马为了向东部地中海地区扩张,便以马其顿和迦太基缔结同盟为借口,发动对马其顿的战争(公元前200—197年,即第二次马其顿战争)。公元前197年,罗马军队在狗头山(在帖撒利亚)与马其顿发生最后一次战斗,罗马军队获得决定性的胜利。马其顿接受屈辱的和约,放弃在爱琴海和希腊等地占领的全部地区。从此希腊也被罗马所控制。
当罗马和马其顿进行战争时,叙利亚国王安条克三世乘机夺取埃及的海外领地,并侵略小亚细亚和赫勒斯滂。因而引起了正向东方进行侵略的罗马和叙利亚王国的冲突。公元前190年,罗马军队和叙利亚军队在小亚细亚的马格尼西亚发生会战,叙利亚遭到惨败。公元前188年,双方订立和约,叙利亚放弃在色雷斯和小亚细亚的一切领地,从此罗马就把势力扩张到亚洲西部。
罗马战胜叙利亚以后,它对希腊加强控制,引起希腊人民对罗马的憎恨。这时,马其顿王腓力五世的儿子百尔修积极准备反抗罗马,在希腊、叙利亚等地寻求同盟者。罗马唯恐马其顿势力再起,遂发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公元前171—168年)。百尔修失败,马其顿被罗马分为四个自治区。之后罗马向居民征收重锐,进行血腥屠杀和大肆劫掠。仅伊庇鲁斯地区就有十七个城区遭受劫掠和破坏,十五万居民被卖为奴隶。[4]罗马这种野蛮的镇压,遭到当地居民的坚决反抗。公元前149年,马其顿又爆发了反罗马的斗争,领导者是一个普通手工业者安德里斯克。安德里斯克领导马其顿人民反对罗马的起义,得到希腊各城市人民的支持。起义者曾几次战败了罗马的侵略军队。由于反罗马力量还不够强大,公元前148年,安德里斯克领导的反对罗马统治的斗争。被罗马镇压下去。从此,罗马把马其顿划为一个行省,伊庇鲁斯和伊利里亚南部也都被列入这个行省。公元前147年,中希腊和南希腊以科林斯为首又掀起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起义者在斗争中进行了一些改革,废除债务,释放负债人出狱,并恢复一万二千名奴隶的人身自由。起义者坚持斗争两年,公元前146年又被罗马镇压下去。中、南部希腊并入马其顿省,只雅典、斯巴达和特尔斐保留着有名无实的自治。在公元前2世纪前期的几十年中,罗马征服了马其顿、希腊和小亚细亚,并打败了叙利亚王国。罗马侵略者在东部地中海的地位日益巩固,之后它把战争又转向迦太基。
第三次布匿战争 第二次布匿战争以后,经过半个世纪的时间,迦太基逐渐恢复了战争的创伤。罗马嫉视迦太基的恢复,怂恿努米底亚侵袭迦太基。公元前150年,迦迦太基和努米底亚发生冲突。罗马借口迦太基破坏公元前201年的和约对迦太基宣战。这就点燃了第三次布匿战争(公元前149—146年)的战火。罗马军队刚在非洲登陆,迦太基政府就派遣使节,向罗马求和。罗马让对方全部缴械,迦太基被迫接受。接着罗马又提出一个蛮横无理的要求:迦太基城必须拆毁;迦太基的居民必须移到离海十五公里以外的地区居住。[5]对罗马提出这个苛刻的条件,迦太基人用奋起反抗来回答。迦太基的全体居民日夜铸造武器,修筑工事。妇女们剪掉自己的头发装备武器。[6]当罗马进攻时,迦太基已作好防御准备。罗马军队围攻迦太基两年,没得到任何成果。公元前146年春, 迦太基城内发生饥馑和疾病,守卫者因而削弱了抵抗能力,罗马军队才攻进城内。罗马军队冲进城内以后,迦太基人与罗马侵略者还进行了六昼夜的巷战。迦太基人以全力保卫祖国,坚持三年,终因强弱悬殊,为罗马所败。[7]残暴的罗马侵略者把劫余的居民全卖为奴隶,把迦太基的领土划为罗马的“阿非利加省”。恩格斯论述这次战争时说:“⋯⋯第三次布匿战争未必能算作战争,这不过是一次最强的一方以十倍优势的力量对最弱的一方的征服。”[8](www.xing528.com)
牧人维里阿萨斯领导了这次反抗罗马的斗争。维里阿萨斯领导的起义斗争,声势日益扩大。在八年中间,罗马的侵略军屡遭惨败。罗马政府被迫承认维里阿萨斯为路西塔尼亚人之王。公元前139年,维里阿萨斯被叛徒暗杀。这时,在西班牙北部以努曼提亚为中心也掀起了起义。罗马派侵略军进行镇压,接连地遭到惨败。公元前137年,罗马侵略军在努曼提亚附近陷入重围,带兵的执政官曼启努斯被迫签订和约。但罗马元老院拒不批准并把曼启努斯交给努曼提亚人,努曼提亚反对罗马背信毁约,拒绝接受他。[9]战争继续进行,罗马接连地被打败。西班牙各部落反抗罗马的斗争此伏彼起,使罗马侵略者疲于应付。直到公元前133年,努曼提亚人的反抗斗争才暂时被镇压下去。接着,在东方小亚细亚的帕加马人民也掀起了大规模的起义(公元前132—130年)。
罗马对行省的掠夺与剥削 从公元前3世纪到2世纪中期,罗马对外进行长期的掠夺战争,征服了广大地区。罗马在被征服的地区建立行省制度。所谓“行省”(拉丁文Provincia)原意是“委托”或“管辖”,就是把该地区委托给长官管辖。后来派遣总督统治。总督管理行省的任期通常为一年。在一年里,他拥有该省军事、民政和司法的全权。到公元前130年代,罗马在被征服地区曾建立九个行省。[10]这些行省从被征服的时候起,就变成罗马掠夺的对象。当罗马征服某一地区时,首先是对被征服地区进行残酷的军事掠夺。至于那些不能拿走的财产,如矿山、石场、盐场和地产等都归罗马国家所有。
罗马对各行省的主要剥削是苛税。按古代惯例,税收以土地税为主。罗马对行省除土地税外,从公元前146年开始,在非洲还收人头税。此外,还有其他各种捐税,如在公有地上放牧牲畜也要按头收税,通商口岸收出入境税,码头要收使用税等。在各行省,罗马政府并不直接收税,通常采用包税制。一般是包给当地人;在亚洲(亚细亚省)由罗马包税人包收。罗马的包税者多为骑士,他们从政府获得包税权以后,任意向该省居民抬高税额;这些包税者除向政府交纳预定的税额外,其余的税款便攫为己有,他们通过包收捐税获得大量财富。此外,由于从事商业高利贷活动,他们得到大量商业和高利贷资本。至于总督对各省居民采取勒索和强征的办法,也获得大量财富。总督和包税人的横征暴敛,不仅使各省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遭到破产,而且使各省城市商人贫困。行省制度是罗马共和国对外实行掠夺的工具,它使许多过去繁荣的地区变为荒芜,使许多地区的居民沦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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