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的党争和民主派的胜利 希波战争前期希腊人的胜利,唤起希腊许多先进城邦广大公民的政治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希腊民主政治的发展。在希波战争后期,希腊本土的底比斯、弗西斯、阿哥斯、伊利斯等城邦,以及各海岛和小亚沿岸的城邦都先后确立了民主政治。希波战争结束后,许多城邦的民主政治又有进一步发展,其中雅典是一个典型。
雅典自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了民主政治以后,自由民内部继续进行着党派斗争,即奴隶主的民主派与贵族派之间的斗争。这一斗争在马拉松战役以后日益激烈。当时两派斗争主要表现在对内、对外政策两个方面。在对内政策方面,贵族奴隶主仍拥有相当的势力,他们力求重新扩大贵族会议的权力,恢复贵族统治;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的工商业奴隶主(民主派上层),以及作为民主派下层的第三、第四等级的公民,都力图进一步削弱贵族奴隶主的政治地位,加强奴隶主民主政治。在对外政策方面,贵族奴隶主和工商业奴隶主虽然都主张对外扩张,但在波斯侵略威胁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贵族奴隶主考虑到雅典本土受到蹂躏,他们的土地收入将受到威胁的危险时,主张大力扩充陆军。工商业奴隶主则谋求在反对波斯侵略过程中作好向海外扩张的准备,主张全力发展海军。第三等级的公民作为重装步兵主力,支持加强陆军。第四等级公民由于很多人在工商航海业中谋生,则支持全力发展海军。雅典的民主政治就是在这两派的斗争中进一步发展、并逐步走向其全盛时代。
公元前487年,民主派领袖太米斯托克利(公元前528—462年,曾任公元前493年的名年执政官),促成执政官选举方法的改革,即将以前由公民大会投票选举改为抽签选举。抽签选举的程序是:先由各村社按人口比例选出五百名候选人,从其中抽签产生九个执政官。当选资格仍以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为限。这一改革降低了执政官的政治重要性,相反却加强了十将军委员会的地位(十将军仍由公民大会选举),也影响到贵族会议成份的改变。因为贵族会议是由退任执政官组成的,此后非贵族出身的人有可能进入贵族会议。这些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加强战备都是有利的。公元前483年,太米斯托克利实现了建设海军的计划,从而奠定了雅典海上霸权的基础,并提高了在海军中服役的第四等级公民的地位。这时,与太米斯托克利政见不同的贵族派首领阿里斯特得(马拉松战役名将之一)按贝壳放逐法被流放国外。紧接着,就是公元前480年萨拉米海战的胜利。这些都促进了民主派势力的加强。然而,由于太米斯托克利在反对波斯侵略的同时,过早过激地提出反斯巴达的对外政策,以及其本人的极度贪财和酷爱虚荣,日益不得人心。相反,在萨拉米海战以后屡立战功的贵族派首领西门(约公元前512—449年),由于提出了适应当时雅典需要的进攻波斯、亲斯巴达的对外政策,以及其本人的宽宏大度和慷慨好施,使他在与太米斯托克利的斗争中日益得势。公元前471年(或472年),太米斯托克利被流放。此后八、九年间,贵族派首领西门掌政。当时雅典宪法虽未改变,但贵族会议的权力却有所加强。
随着对波斯战争的接近最后胜利和雅典逐步成为海上霸国,雅典与斯巴达的矛盾在日益激化。西门的亲斯巴政策已不再适应雅典国家对外政策的需要。同时,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的公民,在战胜波斯中起了主要作用,因而要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起主要作用。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的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利益在海外,他们对内力求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以作为对外压制盟邦巩固和扩大海上霸权的基础。因此,民主派于公元前5世纪60年代中期又重新活跃起来。他们的领袖是厄菲阿尔特(?一公元前461年)和伯里克利(公元前495—429年)。厄菲阿尔特经常在人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上,攻击贵族派的堡垒贵族会议及其领袖西门,力图剥夺贵族会议的权力。公元前462年,厄菲阿尔特成了将军,他乘西门率军支援斯巴达镇压希洛人暴动之机,通过公民大会实行一项重要改革。根据改革,剥夺了贵族会议否决公民大会决议、控制公职人员行动的权力,贵族会议所保留的司法权也仅以涉及宗教传统方面的案件(包括杀人犯)为限。城邦大权完全分属于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公民陪审法庭。这次改革是克利斯提尼改革以来,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的最大一次胜利。这一改革在历史上称为厄菲阿尔特改革。公元前461年,当西门从斯巴达回来,就以贝壳放逐法被流放。不久,厄菲阿尔特被刺身死。此后,伯利克利成为雅典国家和民主派的重要领导人。雅典历史进入伯里克利时代(公元前461—429年)。
雅典民主政治的繁荣 自伯里克利时代起,雅典民主政治进入它的繁荣时期。伯里克利出身于名门望族,是民主派首领、米卡尔战役雅典海军舰队统帅克珊提浦斯之子,克利斯提尼的甥孙。他具有渊博的学识,是一位出色的演说家,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作为政治家的伯里克利还具有强烈的爱国思想和廉洁奉公、坚毅冷静的优良品格。他在政治上代表雅典自由民广大阶层(包括中下层公民和工商业奴隶主),特别是工商业奴隶主的利益,深受广大公民群众的信任。
伯里克利继厄菲阿尔特为民主派领袖后,与继西门为贵族派首领的修昔的底斯进行了长期而激烈的斗争。据普鲁塔克记载,修昔的底斯是一位非凡的人物,堪称配得上伯里克利的敌手。然而,由于修昔的底斯所从事的反对伯里克利为首的民主派的斗争,是违反雅典历史发展的趋势的,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他的失败是必然的。所以斗争终于以修昔的底斯的被流放(公元前444年)、伯里克利为首的民主派的完全胜利而结束。(www.xing528.com)
伯里克利在成为民主派领袖的初期,为了巩固和加强雅典的民主政治,推动公民大会实行一系列巩固民主政治的改革。公元前457年(厄菲阿尔特被刺后的第五年),第三等级公民获得抽签当选执政官的资格(以前只第一、二等级公民有资格当选)。这就为国家一切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开辟了道路。公元前454年,陪审法庭的陪审员扩大为六千人(每个部落选出六百人),并恢复了僭主政治时期创立的地方巡回法庭。为了使较多的公民有参加陪审法庭工作的实际可能,约于此时起对陪审员实行公职津贴制。此外,由于公民权利的日益增多和不纳直接税,对公民资格也实行限制(公元前451年),即雅典公民仅以父母双方皆为公民者为限。对外,伯里克利继西门的压制盟邦的政策,进一步把提洛同盟变为雅典海上霸国的工具。这时,盟邦都已变为雅典的属国,同盟金库完全由雅典支配(自公元前454年起),贡金数额由雅典五百人会议向各盟邦摊派,用途则由公民大会决定。这样,同盟贡金已成为雅典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从而成为雅典民主政治繁荣的重要物质基础。
伯里克利在击败贵族派首领修昔的底斯以后,从公元前443年起连续十五年任十将军委员会首席将军,成为雅典独揽大权的最高统治者。在此期间,雅典的政治经济昌盛发达,民主政治达到了它的高度繁荣。因此,这个时期被称为雅典的黄金时代,雅典的全盛时代。
这时,贵族会议的权力已被彻底取消,雅典民主政治的宪法(国家制度)终于最后形成。根据这个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以及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国家各机关;国家各种官职都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为使各等级的公民有较多的机会参加国家管理,对各种官职实行抽签选举(唯十将军和其他军职人员、财政官等除外)。这些制度都具体体现在雅典国家机关的设置和职权上。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这时已定期举行,每月三至四次,地点在雅典近郊的普尼克斯岗,凡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皆有权参加。在大会上允许有充分发言的自由,表决的方法采用公开投票(举手)或秘密投票(投贝壳、石子于壶中)。公民大会决定内政、外交、战争、和平等国家一切大事,选举国家重要官员十将军及其他军职人员、财政官和雅典水道监督等。公民大会还有审判特别重要的国事案件的权力。它还是最高的立法机关,凡公民大会所通过的法律议案,经陪审法庭专门委员会批准后即成为国家法律。另一个重要国家机关五百人会议,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它仍由十个部落各抽签选出五十人组成。它的职权极为广泛:它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召开和主持公民大会,执行大会决议;还有各种行政职权,如管理国家财政,监督造械厂、造船厂、军舰,控制和调节商业,监督官吏;会议成员在城市内还有警察权。在对外关系上,五百人会议代表国家派遣驻外使节和接见外国使节;有时和陪审法庭一起批准与外国订立的条约。可见,五百人会议不仅是公民大会的执行机关,而且又是它的全权主席团。为了管理上的方便,五百人会议分为十个委员会,它们以抽签决定次序,轮流在一年的十分之一时间内(36天)担任会议的主席团,处理国家日常事务。主席团又以抽签方法,每日选出一名主席(不得两度当选)任五百人会议的主席,又是公民大会的主席,并掌管国家金库的锁钥和国家印信。第三个国家重要机关公民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十个部落各抽签选出六百人组成。凡年满三十岁的男性公民皆可当选(一年一选)。陪审法庭审理各种重要案件,如国事罪、渎职罪和“不法申诉”(五百人会议或公民大会的决议如有违反现行宪法或不合立法程序者,任何公民都可以抗议,提出“不法申诉”)。陪审法庭还有权对公职人员进行考核,监督其行动,并批准其工作报告。国家重要的军事机关十将军委员会,仍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连选可连任。自希波战争以来由于执政官政治职能的降低,以及“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6]十将军委员会的重要性在日益加强,首席将军逐渐成为总揽国家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伯里克利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古老的国家机关贵族会议和执政官,在雅典民主政治繁荣时期虽仍继续存在,但已完全丧失原来的重要政治意义。伯里克利为了使较多的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的实际可能,还对多种官职实行公职津贴制:陪审员日得二奥波尔,执政官四奥波尔,五百人会议议员五奥波尔。国家还对一般公民发放观剧费用——观剧津贴,每场每人为二奥波尔,约等于一人一天的生活费。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所有奴隶制国家中一种“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7]它对雅典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雅典的民主政治也只不过是奴隶主对奴隶实行专政的一种进步的形式,即奴隶主民主专政。它与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的不同,只是在于它让所有奴隶主阶级成员都直接参与对奴隶的统治。正如列宁在论述奴隶制国家的实质时所说:“在民主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全体,但仍然是奴隶主的全体,奴隶是除外的。”[8]事实上,就是在雅典自由民内部也并非都享有公民权。伯里克利时代的雅典法律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成年男子才能成为雅典公民。这样,不仅外邦人和释放奴隶享受不到公民权,就连雅典广大妇女也处于无权地位。即使在雅典公民中,虽然参加公民大会可以得到一点津贴,但是要农民不顾农时,每隔十天左右到雅典参加一天公民大会,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能经常参加公民大会的只是公民中的少数。据一些史家估计,能经常参加公民大会的人数,只有二千至三千人,不到全体公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再者,雅典公民是有较多的机会担任公职的(因国家官员一般都由抽签选出,多数都有一定的津贴),但是最主要的官职,如十将军,是在公民大会上举手选出,而且没有津贴。因此,一般公民不仅难以当选,即使当选也会由于经济原因难以赴任。所以,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职位,总是由少数富有的奴隶主把持着。由此看来,雅典的民主政治,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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