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产生和形成 斯巴达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南部的拉哥尼亚平原。这里东、西、北三面为高山环绕,南面临海。犹罗达河纵深贯穿南北,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适于发展农业;海岸线平直,缺少优良港湾,不适于发展商业和航海业。自然环境方面的这些特点,对斯巴达历史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早在迈锡尼文明的时代,这里就曾有一个奴隶制城邦——斯巴达。公元前1200年左右多利亚人南下后,侵入伯罗奔尼撒半岛,其中的一支侵入拉哥尼亚。他们毁灭了迈锡尼文明,在拉哥尼亚的中心地区定居下来。
多利亚人在侵入拉哥尼亚的初期,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他们分为三个血缘部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氏族部落内部阶级分化的加深,血缘关系逐渐为地域关系所代替,于是就形成了五个地域性的村落(奥巴)这就为斯巴达国家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斯巴达国家是在征服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斯巴达人在定居于拉哥尼亚之初,只将周围一部分土著居民(阿卡亚人)降为享有一定公民权的边民“庇里阿西”人。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末至8世纪初,斯巴达人剥夺了庇里阿西人的平等权利,并且要他们纳贡。因此,居于南部希洛地方的庇里阿西人起来反抗,结果遭到镇压,被降为奴隶地位而遭受斯巴达人的集体奴役和剥削。这就是希洛式奴隶制的起源。从此,斯巴达人开始了逐步征服整个拉哥尼亚平原的过程。斯巴达人在征服过程中,将大部分居民变为希洛人;把少数居民驱逐到边远地区,这部分居民同原来住在边远地区的居民被变为庇里阿西人。由于大量被征服居民沦为斯巴达人的奴隶,使斯巴达人与希洛人之间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斯巴达国家就是斯巴达贵族为了统治镇压人数众多的希洛人的需要而产生的。
公元前8世纪后期,斯巴达人又开始侵略西部美塞尼亚地区。由于美塞尼亚人的坚决抵抗,终于引起了历时二十年的战争,史称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约公元前740—720年)。这次战争以美塞尼亚人失败而告终。当地居民除一小部分逃往外地,大部分沦为斯巴达人的奴隶——希洛人。在这次战争中,斯巴达人内部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也激化了。战后, “处女之子”由于没有公民权,不能分得新征服的土地而密谋起义,事泄后被送往海外去殖民。公元前7世纪前期,美塞尼亚人为摆脱斯巴达人的残酷奴役,又掀起大规模起义,史称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公元前685—668年)。这次战争仍以美塞尼亚人的失败而告终。结果,没有逃走的美塞尼亚人,大多数再度沦为希洛人,少数沿海地区居民则成为庇里阿西人。在两次美塞尼亚战争中,斯巴达内部平民与贵族、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了,斯巴达国家也终于在这种激化了的阶级矛盾中最后形成。
由于斯巴达国家是在征服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因而使它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也带有某种明显的特点。
社会经济制度 斯巴达是希腊城邦中以农业为主、工商业不发达的城邦。它代表希腊城邦经济制度的一种类型。
在斯巴达国家里,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和主要的生产劳动者希洛人,均属斯巴达国家所有,即斯巴达人集体所有。因此,斯巴达人和希洛人之间的矛盾就构成斯巴达国家的基本阶级矛盾。庇里阿西人是处于斯巴达人和希洛人之间的小生产者阶级。斯巴达人是处于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全体成年男子(战士)是国家的全权公民(公元前7世纪有九千人)。每户斯巴达公民从国家领得一小块均等份地(约20公顷)和一定户数的耕种份地的希洛人。份地主人对份地和份地上的希洛人,只能世袭使用,无权买卖或转让。斯巴达人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专门靠剥削过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从军作战,对内镇压希洛人的反抗,对外侵略和制服邻邦。
希洛人是斯巴达国家没有任何权力的被剥削者,农业奴隶。他们每七户被固定于一户斯巴达人的份地上,耕种主人的份地,每年要向份地主人交纳份地收获物的一半(约82麦斗)和一定数量的油和酒。因为所交纳的收获物相当于份地正常收入的一半,所以七户希洛人也只能用同一数量的农产品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他们还要在斯巴达的军队中服各种劳役,有时还要充当轻装步兵,随同斯巴达人出征。公元前7世纪的斯巴达诗人提尔泰把希洛人的处境比作“象被极其沉重的担子所负累的驴子”。为严防和制服希洛人的起义,斯巴达国家经常发动恐怖行动(斯巴达人称之为“克里普提”),大批屠杀希洛人中的健壮者和优秀分子。斯巴达的高级官员监察官每年一上任,就立即对希洛人做形式上的宣战,以表明他们以后可以任意杀害希洛人。综上可见,希洛人所受的剥削、虐待和迫害是希腊各城邦奴隶中最残酷的。
庇里阿西人是小生产者,居住在边远山区和沿海一带,共约三万户。他们没有公民权,不能与斯巴达人通婚,但仍有人身自由,对自己占有的土地和财产享有完全所有权。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从事农业,但主要地是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斯巴达的工商业完全操在他们手里。他们要向斯巴达国家纳税,还要从军作战(充当重武装战士)。斯巴达国家设有特殊官员,对庇里阿西人进行监督,斯巴达的监察官可不经审判杀死任何数量的庇里阿西人。
综上可见,斯巴达社会的显著特征是:第一,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仍保持浓厚的原始公有制的残余,即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和主要的生产劳动者希洛人,均由斯巴达国家所有,私有制和奴隶制不发达。第二,在社会经济中,农业占绝对优势,工商业不发达。这些经济特征,表明斯巴达的社会经济本身带有落后性。这种落后性,也决定了经济上的停滞性。它在国家形成后的三个多世纪里,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在多利亚人所建立的各城邦(如克里特岛上各城邦)中,也具有类似的经济特征。(www.xing528.com)
政治制度 斯巴达的政治制度是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是希腊城邦中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的典型。在斯巴达国家里,只有斯巴达公民才是居民中享有全权的统治阶层,是所谓“平等人公社”的成员。但实际上,无论在政治权力方面,以及对国家管理的影响方面,斯巴达公民也并不是平等的,全部国家权力都掌握在以国王为首的少数贵族阶层手里。
斯巴达的国家机构,是由国王、长老会议、公民大会和监察官委员会组成。国王有二人,职位分别在两个王族中世袭,地位和权力平等。他们平时只有宗教祭祀权和一定的司法权(审判关于家族方面的案件);战时一个国王统军出征,一个国王在国内坐镇,权力较大。长老会议是斯巴达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三十人组成,两个国王是会议的当然成员,其余二十八人由公民大会从年满六十的贵族中选出,任职终身,如有缺额仍从年满六十的贵族中补选。斯巴达国家的一切大事都由长老会议讨论决定,然后提交公民大会通过。长老会议又是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民事、刑事和国事案件,还协助一些主要官员处理公共事务。长老会议的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每人有一票表决权。
公民大会由年满三十年以上的男性公民组成,每月开会一次。它在形式上被认为是最高权力机关,如通过长老会议的一切决议,选举长老会议的长老和监察官等。但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起实际作用。因为参加会议的普通斯巴达公民不能提议或讨论,表决和选举所采取的方式是很原始的呼声和鼓噪。只有在遇到重大事件的情况下,才采取某种类似投票的原始表决,即在表决时公民跑到各个方位,哪个方位占多数,就算表决通过。监察官委员会是斯巴达国家的重要政治机关。监察官共有五人,他们由公民大会从贵族中选出,一年一任。起初,监察官只是全体斯巴达公民的代表,具有监督国王、长老和普通公民行为的权力。自公元前7世纪下半期起,监察官的权力日益加强,逐渐成为拥有指挥国家一切政治生活权力的官职,成为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的代表和体现者。他们代替国王召开和主持长老会议,召开公民大会,随同国王出征,监视国王的军事行动。他们还负责征募国民军,领导外交事务和财政,并握有司法权。如果监察官怀疑国王有改变现存秩序的企图,有权对国王进行审判,甚至处死。由于阶级矛盾的加剧,镇压和屠杀希洛人也成为监察官的基本职责。可见,作为斯巴达国家对内的基本职能,是对奴隶阶级实行专政,而由于国家政权掌握在一小撮奴隶主贵族手里,所以它的政体是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
军事化的教育和社会风尚 由于统治人数众多的希洛人的需要,斯巴达国家对斯巴达人实行一种严格的军事化教育,在社会的风尚方面也带有浓厚的军事特色。斯巴达的男子都要训练成为坚强的战士,妇女也要训练成为养育优良战士的母亲。这种训练从婴儿出生时开始。刚出生的婴孩,要经部落长老检验是否健壮,健壮者准许父母养育,体弱或畸形者被抛弃到山谷里。斯巴达的母亲,要训练婴儿不计较食物,不怕黑暗,不怕孤单,不爱哭,不急燥等等。男孩从七岁起就由国家编入少年团队,接受艰苦的体育训练,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训练也日益严格。训练以角力、赛跑、投矛枪、掷铁饼为主。为了锻炼儿童和青年的耐力,团队还要他们蓄短发,终年光脚走路,穿粗朴的衣服,晚上睡在自己编成的草垫上,还要定期在神庙里受鞭打。为了锻炼青少年的机敏和勇敢,团队还要指使他们去偷窃,凡在偷窃中被人捕促者要受责罚。为了使青少年具备一个军人所特有的语言简要恰当,谈吐有力,团队还对他们进行语文方面的教育,但它在全部教育中仅占极次要的地位。十八岁到二十岁的青年要参加有组织地屠杀希洛人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这些方面教育,在于把他们都教育成为体魄健康的,守纪律的勇敢的战士。
斯巴达的青年男子从二十岁开始过为期十年的正规军营生活,受正规的军事训练。他们三十岁成家,并开始参加公民大会,但军营生活仍未中止。这时,他们要参加一种称为“斐迪提亚”的公民社团(每团约十五人)。在平时,他们白天在一起操练和聚餐(即所谓“公餐”),晚上回家过家庭生活;战时则构成一个共同作战小队。这样的军营生活一直持续到六十岁退伍为止。斯巴达结婚前的女子,则要参加同男子几乎一样的体育训练,目的在于为国家生育强健的战士。正如普鲁塔克所说:“斯巴达的少女为着身体结实必须竞走、格斗、掷铁饼、投标枪,使将来的孩子在健康的母亲的妊娠中就有了结实的身体,使得婴儿的发育可以正常,使得做母亲的因为身体健康便容易分娩。”[3]斯巴达的母亲在送儿子出征时,不是祝福平安,而是把盾牌交给他们,并且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意思是非胜利归来,即英勇战死。
斯巴达的军事化教育和社会风尚,使斯巴达国家在希腊城邦中拥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
伯罗奔尼撒同盟的形成 强大的军事力量和追求领土的野心,使斯巴达贵族走上侵略邻邦的道路。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结束后,斯巴达就着手侵略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其它地区。它首先开始侵略北部阿卡地亚的山区部落,但遭到山区居民的强烈抵抗,结果没有成功。公元前7世纪,斯巴达与它北部的劲敌阿哥斯的战争也几经失利。因此,斯巴达遂放弃以武力征服伯罗奔尼撒半岛的政策,代之以武力威胁,强迫结盟的政策。
公元前546年,斯巴达击败阿哥斯,确立了在伯罗奔尼撒半岛的霸权。从此,除阿哥斯、阿卡亚和阿卡地亚以外,伯罗奔尼撒的其它城邦都加入斯巴达领导下的同盟,伯罗奔尼撒同盟终于形成。科林斯海腰的多利亚人城邦科林斯、西库昂、麦加拉也包括在同盟之列。古代希腊人称这个同盟为“拉西第梦人及其同盟者”。同盟的权力机关是全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斯巴达召集,所有加盟城邦,都有一个投票权,会议的决议须经加盟者的大多数同意方能生效。但实际上,由于斯巴达的军事优势,往往它的意见就成为同盟的决议。同盟规定:在同盟对外作战时,加盟各邦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兵力和军费,组成同盟军队,由斯巴达任指挥;加盟各邦在斯巴达遇有战事或希洛人起义时有援助义务。可见,伯罗奔尼撒同盟是斯巴达控制加盟各邦的一种形式。斯巴达凭借这个同盟常常干预希腊各邦的内政,支持各邦的贵族寡头政治,充当了维护贵族政体的反动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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