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比伦的社会经济在尼布甲尼撒统治时得到了发展。尼布甲尼撒疏通了原有的灌溉系统,挖掘了许多支渠,还下令开垦荒地。城市工商业十分活跃,巴比伦城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商业中心,亚述、波斯、埃及和犹太等地的商人在巴比伦城进行广泛的贸易活动。商业的高度发展,出现了专门经商的富有家族,如巴比伦的埃吉比,尼普尔的穆拉舒都是显赫的商业高利贷大奴主。
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奴隶制和剥削奴隶的方式也发生一些变化。
新巴比伦的大奴隶主阶级分为军事贵族和商人僧侣两大集团。但商人僧侣集团占据优势,他们不仅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而且经营城市、神庙经济,经营商业高利贷和商品生产。神庙都拥有大量的奴隶,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神庙奴隶也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经济。他们世代为奴,不得变换身份。
奴隶主对农业奴隶,多取租佃方式进行剥削。奴隶主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耕种,奴隶从他们的收成中拿出两部分来,一部分作为“人身租”,另一部分作为地租交给奴隶主。工业奴隶按生产部门分别不同工种握有技术,如织工、皮革工、刻宝石工、染工、漂布工等。在剥削方式上,奴隶主往往采用借款给奴隶,让奴隶独立经营工商业,然后向奴隶收缴大约等于奴隶身价的五分之一的年贡和收取贷款年利的百分之二十。由于奴隶独立经营,使其有可能发财致富,甚至赎身而成为高利贷奴主。但这种机遇是不多的,人数也是很有限的。大多数奴隶,在奴隶主种种手段的盘剥之下,负担越来越重,处境越来越恶化。(www.xing528.com)
新巴比伦奴隶主剥削方式的某些改变是有其社会根源的。奴隶占有制关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到此时已经较明显地表现出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奴隶主在想办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派选奴隶学习技艺,增加剥削的同时,企图采用某些改良方式来解决出现的矛盾。同时,亚述帝国对待奴隶先后的不同政策而取得的不同社会效果,也给迦勒底奴隶主以影响,事实上新巴比伦对从事工商业奴隶的剥削方式,正是亚述帝国后期剥削农业奴隶方式的继续和发展。另外,新巴比伦所以能够采用这种剥削方式,与神庙僧侣集团占据优势有关,因为神庙僧侣集团同时又是从事工商业的奴隶主,这一剥削形式是与他们本身的阶级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尽管如此,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仍是当时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从一些买卖的文书中可以看到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斗争。例如,卖奴契上标明卖主对买主要保证所出售的奴隶不是叛乱者、逃亡者等情况。这说明奴隶的叛乱或者逃亡是时有发生的,致使购买奴隶时不能不防患奴隶的来历,以避免逃亡、暴动之威胁。可见当时的阶级矛盾还是很尖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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