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0世纪末,亚述重新崛起。其时,西亚、北非的一些强国如巴比伦、赫梯、埃及已经衰微或灭亡;西侵的阿拉美亚人也转向定居。公元前9世纪开始使用铁器,至公元前8世纪已普遍流行。生产力的提高,为军事力量的加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周围邻近强国的衰落,使亚述处于有利地位。从公元前8世纪中期开始,亚述的历史进入新亚述时期或亚述帝国时期(公元前746—609年)。
亚述的对外侵略 亚述的对外侵略开始于亚述那西尔帕二世时期(公元前883—859年)。他的后继者沙尔马纳塞尔三世(公元前858—824年),在其统治的35年中,远征了22次。此后亚述在民族斗争和内部阶级斗争的打击下处于瘫痪状态(公元前8世纪中叶)。但是,到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公元前745—727年)统治时,亚述再度强盛起来。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自称是国王阿达德尼拉里之子,曾在卡拉赫当过总督,在公元前746—745年的一场反对国王的动乱中得到王位。
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登上王位之后,便开始向外扩张势力。公元前745年,他首先向南部进军,进攻阿拉美亚人,在征服几个阿拉美亚人的部落之后,沿底格里斯河南进,征服了尼普尔一带,并将新征服的地方划为一个省区。公元前744年,他发动了对东方和东南部的远征,在占领米底人的一些地区之后,挥军南下,直抵埃兰的北部,建立新的省区,并派遣军队镇守。
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对外的军事胜利,使他的国力由弱转强。与此同时,他进行了行政、军事方面的改革。
在行政方面,他将原来的总督掌管的大区划分为小区,并改为由省区长官负责治理。到公元前738年,这样的省区在帝国境内达到80个。省区长官负责收取赋税,贮存军需品,组织劳役、募集兵源等。同时,又另任官员治理政务,以加强地方和宫廷的联系;建立了用驿站传递消息的情报网,以此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这些措施,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减少了内部的纷争。
在军事方面,实行了募兵制,组成了由国家供养的常备军,并把常备军分成许多专门训练的兵种: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辎重兵、工兵等。此外在军事技术、军事战术等方面也进行了新的改进。经过改革,建立起一支人数众多、兵种齐备、战斗力强的军队,这为他更大规模的军事侵略提供了条件。
从公元前743年开始,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先后发动了对叙利亚、乌拉尔图、巴比伦的侵略战争,公元前732年攻克了大马士革,军力直抵地中海沿岸,迫使推罗、毕布勒等城向亚述称臣纳贡。公元前729年归并了巴比伦,自称巴比伦之王。
亚述帝国在萨尔贡二世(公元前721—705年)统治时继续向外侵略。在他执政的头一年,攻陷了撒马利亚,灭亡了以色列。第二年打败了大马士革、撒马利亚等城的起义联军。公元前714年,萨尔贡大举进攻乌拉尔图,攻占乌拉尔图最神圣的城市穆萨西尔,虏走了神像。至公元前710年,亚述帝国已经占领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唯犹太在外)、扎格罗斯山区大部分;米底也在它的控制之下。
辛那赫里布(公元前704—681年)承袭了其父萨尔贡二世的对外侵略政策,在他统治的二十几年中对外进行八次远征。其子阿萨尔哈东(公元前680—669年)于公元前671年攻占了埃及的首都孟斐斯,自称上、下埃及和努比亚之王。到亚述巴尼拔统治时(公元前668—627年)对外侵略达到顶点。经过一个世纪左右的对外侵略,亚述帝国的版图扩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北起乌拉尔图,南临波斯湾,西抵地中海沿岸及埃及,东接伊朗,把西亚和北非文明发达的地区都囊括到它的版图之内。
对征服地的统治 亚述侵略者对外进行的战争,给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仅《国王辛那赫里布年代记》里记载:占领和毁灭了75个城和420个居住地,劫走了208,000人,以及无数的牲畜和财富。侵略者的野蛮征服造成了赤地千里、惨绝人寰的景象。这就激起了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强烈反抗。据亚述的《名年官表》的简略记载,各地曾发生多次的反抗斗争。亚述侵略者不得不一再出兵镇压各地的起义。这种斗争形势,迫使亚述侵略者不得不重新考虑对被征服人民的统治政策。如果仍然采取抢尽烧光、竭泽而鱼的政策,除会引起被征服地区人民的更大规模的反抗斗争外,征服者并不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同时,从公元前8世纪起,铁器已普遍推广,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各生产部门需要广泛使用奴隶劳动,因此对奴隶劳动力的需求日益扩大。这些实际情况,使得亚述侵略者改变了以前的抢光烧绝的政策。
从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开始对被征服者采取了另外一种政策,即把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安置在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的人当中,使他们难以组织起来反抗亚述的统治。所有俘虏和被迁徙的居民,除吸收一部分参加军队和另作处理者外,都被看作奴隶。他们或属于国家,或被赠与亚述的官员、贵族,或卖给亚述奴隶主。这种政策,在客观上不论是对被征服地区的居民,还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www.xing528.com)
亚述帝国的社会结构 亚述帝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它拥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国王通过各种官僚机构实行统治。
亚述奴隶主阶级分为两大集团:其一是依靠军事征服起家的军事奴主贵族集团。他们拥有王室领地和大臣赐田,其土地由被迁徙的居民耕种;他们参加战利品和贡赋的分配。另一个是依靠商业高利贷活动和剥削奴隶的城市神庙僧侣集团。他们拥有城市土地、神庙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大量奴隶。军事贵族担任国家的文武官职,但神庙僧侣集团的势力也很强大,在政治上举足轻重。这两个集团因利害关系经常发生矛盾。公元前八世纪至七世纪,国王倾向军事贵族集团,他们不重视农业生产和工商业奴主的利益,与神庙僧侣集团时有冲突。沙尔马纳塞尔五世(公元前726—722年)和辛那赫里布因支持军事集团,削弱僧侣集团的特权,结果前者被推翻了王位,后者被宫廷政变所杀害。这不仅说明神庙僧侣集团势力之大,而且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异常尖锐的。
除两大奴主集团外,还有处在分化中的中小奴主、中小所有者。他们同大奴主集团也存在着矛盾。
自由民阶层包括农民和手工业者。农民必须向国家服劳役和交纳各种捐税,同时统治者以连环保的形式对他们加以控制。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农民相似,他们被按军队的形式,或10人或50人或一个“兵团”组织起来。农民和手工业处在不断的分化过程中,破产的被沦为债务奴隶。
与所有自由民相对立的是奴隶阶级。
奴隶制的发展及其特点 公元前8至7世纪是亚述奴隶制最为发达的时期,长期对外征服的胜利,使大量的战俘奴隶流入亚述,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为奴隶制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奴隶的数量随着对外战争的不断进行大为增加,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据亚述国王们的年代记和其他铭文记载,战俘奴隶的数量是惊人的,几乎是任何古代国家所未有的。大部分战俘奴隶属于国王所有,一部分出售或分配给私人奴主。国王、官僚、神庙都拥有千百个奴隶,一般中、小奴隶主也都拥有5至20个奴隶。
就奴隶的使用情况来看,在王家、神庙和贵族的土地上都使用奴隶,并且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主要劳动者。同时,在修路、开河、建筑等方面也广泛应用奴隶劳动。有些奴隶也在军队中服役。
鉴于奴隶数量太多,无法组织大规模的奴隶制农场,和想要从奴隶身上取得更多的利益,采用了有别于其他一些古代国家的剥削方式,即奴隶主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一家一户耕种,收取各种租税,征召各种各样的劳役的办法。这类奴隶可以有自己的财产,个别的还拥有不动产,有权签定合同或到法庭作证,也有家室。但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是随时可以被奴隶主赏赐给别人当奴隶的。这种办法多用王室的土地上,成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王室奴隶。在大小奴隶主的土地上劳动的多数也是奴隶,他们往往是全家一起被奴隶主所奴役。奴隶主出卖土地时,他们连同土地一起被出卖给新的主人。据文献记载,这种和土地一起出卖的奴隶,人数不多,最多的数目在30人左右。他们也负责国家各种劳役,在军队里服非战斗性的兵役。
除上述的农业奴隶外,还有城市奴隶。在城市奴隶中也有从事农业劳动的,他们同农业奴隶所不同的是奴隶主出卖土地,他们不能和土地一起被出卖,而是全家出卖。据文献记载,这类全家出卖的农业奴隶人数,最多的一家达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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