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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尔城邦演变:从公有制到私有制!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美尔奴隶制城邦的产生和发展 南部两河流域是人类社会最早进入文明的地区。苏美尔城邦的历史同其他地区一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是苏美尔奴隶制城邦的全盛时代。在苏美尔城邦中,考古文献材料最为丰富的是拉格什。这个事件说明,苏美尔城邦经过几世纪的发展,在土地所有制关系上发生新的变化,由公有制发展到私有制,土地由不能买卖到可以买卖。

苏美尔城邦演变:从公有制到私有制!

苏美尔奴隶制城邦的产生和发展 南部两河流域是人类社会最早进入文明的地区。据考古材料所见,约从公元前四千年代后半期起,苏美尔进入考古学上称之为乌鲁克文化[14](约公元前3500——3100年)和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约公元前3100——2700年)。把以这两种文化为代表的历史阶段称作为苏美尔初史时期,这时苏美尔进入氏族制解体的过程。乌鲁克和其他各地出土的同时期文物,表明这时社会已划分为阶级,奴隶制国家开始产生。

出土于乌鲁克(Ⅲ)的石膏瓶和出土于比拉〔小丘〕(在尼尼微附近)的圆筒印,都有可以被看成作为氏族贵族或僧侣等统治阶级的标志符号——一束花瓣(读为EN)。从乌鲁克石膏瓶[15]的第一、二栏的浮雕上面出现的人物来看,社会分为两个阶级已经很明显:一方是统治者,包括神、祭司、EN等,他们都穿着袍子;另一方是被统治者,裸体的群众。另外,乌鲁克神庙的建筑规模也反映了这个历史实际。如乌鲁克文化自上而下18层都有神庙建筑,其中有的规模是相当宏伟的。如镶锥宫,其大圆柱厅的圆柱的直径就达2.62米。这是原始社会生产力所不能达到的。

苏美尔初史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从早期的文字可以得到一些反映。农业由锄耕转向犁耕,乌鲁克(V)文化期出现 象形文字犁。农作物有大麦小麦和豆料作物。狩猎仍占重要地位。牲畜种类也有增加,如山羊、绵羊、牛、驴等。手工业冶金较为发达,出现了熔炉和专门的冶金匠。陶器、石器、亚麻等手工业制品的技术已取得相当的成就。陶器色彩夺目,石器镶嵌精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商业、对外贸易也有了发展,羊毛为对外贸易的重要项目,商人已经出现。以物易物是交换的主要方式,运输工具有船舶、车等。

对于苏美尔初史时期的奴隶制的具体情况,由于材料的限制,知道的不多,在文献里看到了表示女奴和男奴的词。

随着财产的分化和阶级的出现,原始公社制终于被奴隶制所代替。公元前三千年代初,在南部两河流域出现了数以十计的奴隶制国家:沿幼发拉底河最南端是埃利都、乌尔,沿河而上有拉尔萨、乌鲁克、苏鲁帕克;在底格里斯河岸有拉格什;两河之间有温玛;苏鲁帕克以北有伊新、尼普尔,再北是巴比伦、基什;由此而上是西帕尔、阿卡德;再上是底格里斯河岸的埃什努那,马里则远在西北,临幼发拉底河。这些最早的国家,正如列宁所说:“当时山河海洋所造成障碍比现在大得多,所以国家是在比现在狭小得多的地理范围内形成起来的。技术薄弱的国家的机构只能为一个版图较小、活动范围较小的国家服务。”[16]近代历史学上把这些人口不多、地域狭小的国家称为城市国家,简称城邦。

但是,作为最早的国家都具备这样两个特点:“第一,它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截了当同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相符合的公共权力;第二,它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公共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17]这两个特点是对氏族制度最本质的否定,也是最早形成的国家的基本特征。 “公共权力”的设立为奴隶主贵族阶级镇压奴隶、对付平民所必需;按地区划分国民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

苏美尔城邦的历史同其他地区一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苏美尔初史时期(公元前3500——2700年),包括乌鲁克和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和早王朝初期和中期。早王朝初期苏美尔的社会政治经济情况所知甚少,社会生产力发展很有限,金属器还很罕见。根据有限的考古材料,只知道洪水的故事。在阿卡德的泥板文书里和在尼普尔发现更古的苏美尔的泥板文书中都有关于洪水故事的记载,而这些记载与历史文献《苏美尔王表》的有关记载(如洪水前五个城市的名称)完全一致。同时考古发掘也发现了公元前2800年左右,在基什、乌鲁克、苏鲁帕克等地洪水堆积层。这些都说明苏美尔的洪水传说已被视为历史故事。而这个故事又给东西方各民族以广泛的影响。

早王朝中期,称之为“麦西里姆时代”。[18]麦西里姆是基什之王,其时基什是个霸国,在诸城邦中起着显著作用。大约公元前2800—2700年间,拉格什与西北的温玛,因疆界而发生争端,基什王麦西里姆以仲裁者身份调解拉格什与温玛之间的争端,为两邦划界,立碑为记。从考古出土文物(阿格拉布的双轮战车、卡法伊的庆功宴石刻所见到的战车)来看,早王朝中期苏美尔各城邦间的争执和战争已经开始频繁起来,但各邦间仍然是独立的,没有从属关系,即使象基什这样的霸国也只是比别的城邦有较大的范围而已。

苏美尔早王朝后期为古苏美尔时期,依据出土文物的特点,又称苏路帕尔·乌尔第一王朝(约公元前2700—2371年)。这个时期是苏美尔奴隶制城邦的全盛时代。据晚近的考古材料,这个时代的特点是:各城邦之间争夺领土、攫取霸权的斗争愈加剧烈;经济和文化有了新的发展;城邦内部的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

据考古文物和历史文献,我们对基什与乌鲁克、拉格什与温玛之间的争霸有所了解。苏美尔史诗《吉尔伽美什与阿伽》生动反映出北方的基什与乌鲁克之间的斗争。基什过去曾干预过南方的事务,基什王朝末王阿伽又派使者到乌鲁克,对乌鲁克有所要求,战事虽然最终和解了,但实际上是乌鲁克取得了胜利。

在苏美尔城邦中,考古文献材料最为丰富的是拉格什。据拉格什铭文,对公元前三千年代拉格什的历史,可以基本上理出一条线索来。

拉格什城建于欧贝德文化期,到早王朝后期已达全盛。大约在早王朝中期(大约公元前2800—2700年),拉格什与温玛因疆界发生过争执。大约到公元前2600年左右,出现了拉格什王恩赫伽尔买地的历史事件。这个事件说明,苏美尔城邦经过几世纪的发展,在土地所有制关系上发生新的变化,由公有制发展到私有制,土地由不能买卖到可以买卖。

约自公元前2550年左右,拉格什的历史进入了乌尔·南什王朝时期。从乌尔·南什起,连经父子兄弟六传,到第三代王安那吐姆时开始强大和争霸。安那吐姆向外扩张势力,北征基什和更远的阿克沙克(可能在今巴格达附近),西北则征马里等地,东南则到埃兰,号称“苏美尔诸邦之霸者”。

拉格什与温玛之间进行了累世不断的战争。安那吐姆时,早与拉格什有边界之争的温玛,毁掉界碑,并侵入拉格什北部,安那吐姆击败了温玛人的进犯,并立约开渠为界,两国的界碑又重新树立起来。安那吐姆时期,遗留下来的重要历史文物《安那吐姆鹫碑》[19]上有图刻和铭文,记载着安那吐姆所进行的战争的场面、规模和军队组织以及装备的情况;同时也附记了安那吐姆对基什王卡尔奔及其继承者之间的战争。

到安那吐姆的继承者恩铁美那时期,拉格什与温玛之间的争霸又激烈起来。界碑被毁掉,战事再起,其结果仍然以温玛的失败而告终。拉格什与温玛以及其他城邦的斗争中屡获胜利,因而逐渐取得了霸主的地位。

拉格什乌尔·南什王朝,到第六代王恩安那吐姆二世就结束了。这个过程虽不清楚,但很可能与拉格什的内部阶级斗争,特别是与神庙僧侣争夺政权有密切关系。事实上,后来拉格什的统治地位,确实由僧侣贵族出身的埃冷塔西·卢伽尔安达所夺取。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贵族与平民的斗争更加激烈,平民起来拥护乌鲁卡基那为拉格什的恩西。不久,拉格什被温玛所灭,公元前三千年代后期被阿卡德所统一。

苏美尔的社会经济 苏美尔各城邦在早王朝时期就已形成了奴隶制大经济。这种奴隶制大经济重要表现在神庙经济方面。神庙占有大量的土地。据估计,拉格什神庙占有的土地可达天然灌溉的土地面积的1/4至1/2。神庙土地可分为神庙公用地、神庙份地、神庙出租地三种类型。神庙公用地其数量不超过该神庙土地的1/4,由神庙工作人员来耕种,其收成为神庙所有。神庙份地,其数量不尽一致,最小的有一甘(§an,约含7/8英亩),而个别的神庙管事则可占地120英亩。但是,一般份地限于个体家庭力所能耕的面积,它是作为职田或者服役份地分给服务于神庙的人员,以供生活所需,但不能承袭和买卖。神庙出租地,一般是出租给神庙的服役人员,以补其份地之不足,地租为其收获量的1/3至1/6。上述三种类型的土地都是不准买卖的。但是,到早王朝末期,掌权的统治者逐渐把神庙土地变成他们的私产,构成后来王室土地的主要来源。

神庙经济是以谷物农业为主的综合性经济体系,包括农业、手工业、畜牧业林业、乃至渔业

谷物农业是神庙经济的重要部门。作物以大麦为主,但也种植少许小麦。耕畜有牛和驴。在神庙经济中的各类手工业者有木工、制革工等,他们以自己的手工工艺从事专业劳动,如木工制造农具、战车或船只等。

饲养家畜如绵羊、山羊、牛、驴和猪等,也是神庙经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经营“林木”,如枣林、葡萄石榴桑树等,其中大部分是枣林。此外 还有用作木材的森林。

在神庙经济中渔业生产也有一定的地位。在文献中见于记载的曾有五十多种不同的鱼。渔民也分为江河渔民、运河渔民、海边渔民等。

在神庙经济中的劳动者,有如下几种:自由劳动者、依附者、奴隶等。自由劳动者,在其领头的带领下被组成劳动小组或协作组从事生产活动。领头人负责分配工作,送交产品和领取全组的口粮。这种劳动组织形式为领头人剥削他人的劳动提供了条件。当时的奴隶大都是外国人和战俘,而且女奴居多数。据文献记载,拉格什的巴贝神庙有女奴195名。男奴有的作搬运工,有的当园丁;女奴有的是织工,有的则从事家庭服役,如在厨房和猪圈里劳动。

据巴贝的神庙材料来看,在神庙经济里依附者在人数比例上居多数。依附者号称古鲁什(gurus,原意是“人”,即“男人”)。他们最初是全权公民,农民兼战士。随着城邦的发展,其地位逐渐下降,成为半自由民身份的阶层,既有别于奴隶,也不同于自由农民。从早王朝后期至乌尔第三王朝,古鲁什是主要生产者,在经济上具有重要意义。(www.xing528.com)

苏美尔各邦,除神庙土地外,还有大量属于分配给公社成员而由各家族占有和使用的传袭土地。土地属于农村公社。保有份地的公社成员就是邦城的公民。依据考古的文献材料,大约在公元前三千年代中期,已经出现了土地买卖的现象。上文提到的拉格什王恩赫伽尔就是一例。他买了八项十二块土地,总额达150布尔(1布尔合6.35公顷),计合952.5公顷,总地价包括铜3820明那(1明那合0.505公斤,计1929.1公斤)和其他若干实物。[20]在此之后,土地买卖各地多有发生。恩格斯说过:“一切文明民族都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变成生产的桎格。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短或长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21]这就是说,随着城邦历史的发展,土地由公有制变为私有制,由不能买卖到可以买卖,是一个带有规律的现象。土地买卖,一方面是社会贫富分化、阶级对立日益严重的必然产物,同时它又给氏族贵族进一步侵夺公社成员的份地、兼并土地提供了条件。从而迫使大量的公社成员失去份地,失去城邦公民的身份,沦为依附神庙和世袭贵族土地上的劳动者,造成社会的严重的两极分化,造成贵族与平民的尖锐的阶级对立。

苏美尔城邦的政治制度和内部阶级斗争 城邦是在氏族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其成长过程中,由于各自的历史条件的不同,而其所表现的政体,即政治形式也不尽一样,有的表现为贵族共和制,有的则是民主共和制或君主制。但是,就其国体或本质说来,却都是奴隶主对奴隶实行阶级压迫的工具。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奴隶占有制的国家内,有君主制,贵族共和制,甚至有民主共和制。管理形式确实极不相同,但本质只是一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始终是被压迫阶级,不算是人。”[22]

苏美尔城邦也是如此。最初城邦的首领,或为执政,或为王,被称作为恩(En),恩西(Ensi,旧称拍达西),卢伽尔(Lugal)。他们的职位或者由氏族贵族家庭世袭,或由选举产生。他们的职能是领导国家的农业生产,祭祀,掌握神庙经济,战时统率军队作战。他们与后来的专制君主还有不同,此时他们的权力还受到氏族贵族会议和民众会的限制。例如上文提到的乌鲁克王吉尔伽美什对基什要不要付诸武力问题上,曾受到来自这两种会议势力的制约,经过斗争,吉尔伽美什听从了民众会议的意见,举兵抗击基什,并取得了胜利。

但是,就苏美尔各邦而言,特别是在它的初期,由于氏族贵族占统治地位,所以一般表现为氏族贵族的统治,或称贵族共和国。正如恩格斯所说:“原始自然产生的民主制变成了可憎的贵族制。”[23]从这个历史事实出发,苏美尔各城邦内部的阶级斗争内容一般表现为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斗争。在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中,王依靠平民的力量同氏族贵族的势力进行较量,这一方面打击了氏族贵族的力量,同时又使得王的权力得到日益扩大;而随着奴隶制的发展,自由的分化愈加激烈,公民会议的作用也逐渐削弱下去。这便是中央集权君主政治逐渐产生的历史原因之一。

考古材料说明,苏美尔社会在早王朝后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分化。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乌尔发掘出大量的陵墓。这些陵墓有的是王陵,有的是贫民的坟墓。这两种坟墓在结构上,在殉葬品方面都显得非常不同。王陵用石或砖建造,有大规模的穹顶墓室,殉葬品金银财宝,不计其数,而且有人殉;而平民的坟墓很简陋,尸体或放在瓮里、木匣或木条筐里,或用芦苇包裹,殉葬品大都是些金属品和坛坛罐罐等。这两种不同的陵墓生动地表明了苏美尔社会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的情景。

就阶级关系而言,在南部两河流域没有统一之前,大体上是这样的:

1. 氏族贵族和高级僧侣奴隶主集团,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剥削奴隶和失去份地的自由民的劳动。

2.平民或一般公社成员(包括农民、手工业者、中下层僧侣等),他们是全权公民,但必须服劳役和兵役。

3. 王室、贵族、神庙的依附者,如苏不路伽尔、古鲁什等。他们属于无权者阶层,其中生活状况也不尽一致,有的生活好些,如依附神庙的管理人员;有的则依靠领用的份地来维持生活。

4。奴隶,包括公有的(神庙、王家的)和私有的(贵族、平民所有的)奴隶。

奴隶制的发展,自由民的分化,城邦间的频繁战争,使得城邦内部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加剧。在恩铁美那时,公民人数只有3,600人,这个数字说明,自由公社成员的分化已相当严重,不少人因失去土地而丧失公民身份。到卢伽尔安达统治时(公元前2384—2378年),阶级矛盾更加激化了。根据乌鲁卡基那铭文[24]记载,卢伽尔安达时期,王室直接把神庙土地据为己有,并向祭司征收赋税,对依附神庙的劳动者实行监督,对下层平民也横加剥削,控制他们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向他们征收贡品。因而使有地与无地,全权者与无权者,贵族与平民,王室与神庙之间的斗争日益尖锐。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在拉格什的历史上出现了著名的乌鲁卡基那[25]改革。

乌鲁卡基那出身于贵族,他在拉格什的尖锐的阶级斗争中,推翻了卢伽尔安达的统治,登上了拉格什的王位。但对他究竟是怎样取得政权的,并没有确实的材料加以证实。乌鲁卡基那执政的第一年自称“恩西”,第二年改号为王。从其改革铭文所记的“神恩利尔之强有力的战士宁吉尔苏,将拉格什王位交给乌鲁卡基那,并树立他在3,600人中的权力⋯⋯”这段文字来看,他的权力似乎是在公民的选举中得到的,他所以称王是因得到3,600公民的拥护。

乌鲁卡基那为王之后,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平民的改革。从铭文得知,此时的公民人数比恩铁美那时增加了十倍。这与乌鲁卡基那有着密切关系,是他把公民人数扩大了十倍。他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取得政权和维护统治地位,然而,在客观上无疑地给平民带来某些好处。因为平民公民权的得失,并不是没有实际内容的,它同平民的土地、人身自由联系在一起。乌鲁卡基那铭文记载:“他下命令,使拉格什儿子们从生命借贷、常规度量(丰年或凶年不变)、千谷(纳租)、劫掠残杀、侵犯住宅中清洗(解放)出来,建立他们的自由权(ama-gi)。”[26]因此,有理由认为这是乌鲁卡基那改革的一项内容。

乌鲁卡基那为了普遍减轻贵族对平民的剥削和压迫,他采取了减免税收(结婚、离婚和丧葬税),禁止贵族抢掠穷人的果园、鱼池,保护公民的孙儿寡母等措施,限制了氏族贵族某些专横的做法。

此外,乌鲁卡基那执政之后,就开始了大规模的修建活动,头一年开始挖掘通向尼娜地区的运河,这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大措施。第二年开始为时几年的拉格什中心地区吉尔苏城墙的建筑,它在维护城邦独立作用方面曾发挥一定的作用。同时,他还建造了一些手工业作坊,剪羊毛的工棚等,为城邦的扩大再生产作了许多努力。

苏美尔城邦公民都要承担挖运河、耕种份地、修城墙等许多公共劳动。这些劳动可能由公民在各自的家族公社首领带领下进行。在当时已形成的经济结构中,原来单纯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逐渐变成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针对这一情况,乌鲁卡基那禁止劳动者如牧人、船工和渔夫的首领侵吞劳动产品或生产资料;禁止克扣劳动者的口粮。

对于乌鲁卡基那改革,由于各家译文不同,对苏美尔城邦结构理解不同,因而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些学者把它理解为僧侣贵族与官僚贵族的斗争;有的学者把它看成是拉格什各城区间的斗争;有的学者则认为是贵族与平民的斗争。

从乌鲁卡基那改革的内容来看,把这一改革看成是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似乎是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的。因为他的改革的一切措施,都是有利于平民,有利于农民、渔民、牧民、手工业者的,而这些措施本身都是对氏族贵族奴主的一种打击。但是,应该指出,乌鲁卡基那改革也是为奴隶制城邦加强自由民对奴隶的专政服务的。因为自由民的社会地位的高低、生活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作为奴隶制城邦的重要支柱——农民兵的实力,而农民兵在对内压迫奴隶、贫民,对外抵御外来敌人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从拉格什的后期历史来看,它在同温玛作战中最初能取得一些胜利,与乌鲁卡基那改革有着直接关系。

乌鲁卡基那改革有其历史局限性,例如免除贵族向恩西缴纳租税,归还神庙的财产,对平民的土地问题没有采取彻底解决的办法,等等。这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免的。

乌鲁卡基那统治拉格什大约有七年之久。公元前2371年,邻国温玛新的统治者卢伽尔萨吉西侵入拉格什,城市、神庙被劫掠和焚烧。后来拉格什留下来的泥板文书写道:“温玛,毁灭了拉格什城后,对宁吉尔苏犯了罪。他要砍断它。吉尔苏之子乌鲁卡基那没有罪过,至于温玛的恩西,卢伽尔萨吉西,愿他的女神尼沙巴使他把他的罪挂在他的脖子上。”[27]

卢伽尔萨吉西是温玛最后一个王,统治25年(公元前2371—2347年),两河流域很大的地区被他所征服,定都乌鲁克,自称乌鲁克之王,大有统一全部苏美尔之势。可是,就在他统治时期,北方的阿卡德兴盛起来。阿卡德的萨尔贡打败了威赫一时的卢伽尔萨吉西,乌鲁克被毁,卢伽尔萨吉西被俘。萨尔贡成功地建立了巴比伦尼亚第一个统一王国。苏美尔城邦早王朝时代至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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