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画面在现今技术基础和物质材料的限定下,无论采用多机位的拍摄,怎样用多信息渠道传送,仍需呈现在一个明显的有边缘的平面上,一种立式横向的矩形框架结构的电视屏幕上。无论其立体感何其逼真,事实上它仍然是各个平面的连续展示,我们无法在荧屏的侧后方目睹画面物象的侧后面。因此,屏幕显示、平面造型、框架结构这三个方面构成了电视画面特定的空间形态和特性。
1.屏幕显示
若我们打开电视机,用放大镜近距离仔细观察电视屏幕时,就会发现上面分布着一排排等距离的以红、绿、蓝三色为一组的光点或光栅,这些点被称为“像素”。电视画面正是由这些像素所显现和组成的。目前我国PAL制的电视技术标准为625行,每行800多个像素,每帧画幅共约52万个像素。这些像素是构成电视画面的最小单位,单位面积上分解出的像素越多,那么显示出的画面就越清晰,越接近于真实。
各种平面造型艺术所依附的不同物质载体决定了作品呈现的造型效果和视觉感受。在调动观众的视觉感官形成视觉形象上与电视近似的电影画面,是不同亮度景物摄录在胶片感光剂上形成潜影,经过显影、定影、翻正等冲洗工序形成拷贝,再通过放映机将拷贝上的影像投放在银幕上还原出摄影机所记录的图像。
而电视画面是电视摄像机将不同亮度的景物转换为不同强度的电信号,经电路处理记录于磁带上、磁卡上,通过放像机(或通过电视台微波发射机)将电信号传输到电视接收机,再由电子显像管将电信号转换成光信号,这些不同亮度的光信号就在荧光屏上由像素还原成摄像机所记录的图像。
电影画面是反光体,而电视画面是发光体,这两种画面的物质载体、呈现方式不同,因此各自表现出不同的特长和局限。屏幕显示特性使电视画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电视画面无纯黑部分。电视屏幕在接通电源后有个基本亮度,主要是由电路本身的杂波信号影响所致,构成了无节目信号时的最低亮度。因此,当画面表现的是夜景效果时,画面上大面积亮度较低,甚至低于无节目信号时的基本亮度。由于杂波信号的影响,使画面中应暗的部分暗不下来,应表现为黑色的夜幕在画面中呈现的是黑灰色。而在这一点上,电影拷贝上黑的部分密度极高,放映机投射光不能通过,在银幕上该部分就没有反光形成黑色。所以电影画面能表现出较为纯正的黑色画面效果,夜景表现比电视更加逼真,并且在技术上容易处理。
电视画面中屏幕显示无纯黑部分的局限,在表现暗色调和黑色调时就要调动明暗对比的方法用明来衬暗。在表现夜景效果时,为了追求逼真的画面效果,与其说要处理较暗的画面部分,不如说要处理好画面中亮的部分。
(2)电视画面有强光漫射现象。电视画面上极明亮景物和极暗景物交界处,景物亮度间距悬殊的交界处,由于强光向弱光处漫射,会出现一种强光漫射现象,使电视画面很难表现极明亮物体,特别是发光物体的轮廓线。比如:在室内自然光条件下拍摄室内窗口处周围的景物,由于窗户外阳光照射亮度较大,窗户内无光线直接照射亮度较低,形成较大的亮度间距,在窗框周围就会出现明显的光漫射现象,使窗框线条不清晰。在夜间拍摄路灯及其他发光体时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3)电视信号与屏幕上光点亮度消失不同步。电视画面某一点亮度较高时,此点在荧光屏上受电子束冲击也强烈,当电子束突然消失时被撞击的光点亮度不会立即消失,在屏幕迟滞一会儿才逐渐转暗消失。如果在一个极亮光点位置上紧跟着一个较暗的景物,就会出现从上一个画面上留下残像的现象。在夜间拍摄发光体(如路灯、车灯、火堆等),如果摄像机拍摄时运动过快,也会造成强光在画面中的位移产生彗尾现象。以上两种现象都会直接影响画面的造型效果。
(4)电视画面色彩夸张。电视画面是不同强度的电子束撞击屏幕上的发光体产生出不同亮度、不同色彩的光点直接作用于人眼,所以在色彩表现上色彩亮度偏高。在特定光线条件下,现实中一些色彩并不很明亮的物体通过屏幕显示而显得较为鲜亮,特别是色光三原色——红、绿、蓝更加明显。这同时导致电视画面在表现色调层次丰富的景物时不能充分表现出细微的色彩变化,色调中间层次少,造成色彩表现上一定程度的失真。
正常人眼可以辨别出的同一色相的光度变化有600种之多。在电影银幕上能将同一色相的光度变化表现100多个层次,而在电视屏幕上同一色相的光度变化仅有30多个层次。屏幕显示的局限性使电视画面在还原景物色彩层次上更加困难,特别是景物周围光线亮度过高或过低时,色彩失真现象更加严重。
屏幕显示的种种局限性是目前电视技术发展还不十分完善的表现。如何针对电视技术特性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造型表现上的优势,避开技术表现上的局限性,是每一个电视摄像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2.平面造型
电视画面依附于立式横向的矩形电视屏幕之上,这决定了电视画面的造型形式属于平面造型艺术。
平面造型艺术的主要特点是要在两度空间的平面上再现或表现三度空间的现实生活,造型形象主要是诉诸视觉的。电视画面与其他平面造型艺术完全一样,主要是通过可视的形象直接作用于人的视网膜锥体细胞,通过视觉神经通道刺激大脑皮层的视觉神经区域,完成视觉信息传递,使人们得到一种印象、感受、刺激,以调动人们的生活经验和思维联想来再现生活、传达思想感情,让人们感受它的艺术魅力。
平面造型是电视造型艺术的一个特性,同时也是一个局限。电视造型的一切表现手段都要受到这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电视艺术所表现的一切有形形象都要通过这个特定的窗口呈现给电视观众。电视画面表现形象的空间只具有长、宽两个方面的延伸,而现实空间是一个长、宽、深三个方面延伸的立体空间。用只有二度空间的平面来表现具有三度空间的客观景象,无疑是一个矛盾、一种冲突。然而,任何一种艺术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克服自身的局限顽强地表现自己。现代科技给我们提供的用平面空间表现立体空间的表现手段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电视造型艺术更是集纳其他平面造型艺术的手法之长,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的成果,挖掘人类现阶段对空间认识的最大潜力,在平面造型艺术门类中独树一帜。
(1)利用人眼的视觉经验,在平面上创造出具有纵深感的立体空间。人们对立体空间的感知是建立在对物体近大远小、影调近浓远淡、线条近疏远密的感知上的。在电视画面中表现立体空间也是利用人眼对空间的这些感知特性,首先处理好被摄物体在画面上的位置,通过物体在画面上所占面积比例的大小来表现纵向空间中物体的前后和远近方位;其次处理好各种物体朝地平线中心点会聚的透视线条,这些线条是引导观众视线向纵深方向流动的最明显、最有力的向导;再次是处理好景物的影调和色调层次,以及景物间的疏密程度创造视幻觉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讲,观众对电视画面上景物的前后方位和纵深空间是靠视觉经验及视幻觉“经验”得到的。对被摄体在画面平面空间上不同位置的组合和排列,不同形式的映衬相对比形成了电视画面表现立体空间的基本章法。这些章法和规律与绘画和图片摄影的构图规律是一致的。(www.xing528.com)
(2)利用摄像机的运动,突破画面的平面造型局限。运动表现是电视画面造型的又一重要特性。电视画面除了表现运动的物体形成画面内部的运动外,还可以通过摄像机的运动形成画面外部的运动。摄像机向画面纵深方向推进时,画面近距离的景物不断从画框两边划出,使观众的视点随着摄像机的运动不断向画面纵深方向移去,画面的纵深空间在摄像机所形成的视点前移中被强烈地感知。如果说利用画面内运动物体表现出纵深空间多少还是依靠人眼对空间感知的视觉经验和视幻觉的话,那么,利用摄像机的运动表现纵深空间则完全是依靠人眼对空间的直接感知。
运动摄像不仅通过运动在画平面上直接表现了纵向空间,而且摄像机的运动使画面景别和角度不断变化,使画面表现的背景空间不断变化,打破了画面的单一平面结构,使电视画面在屏幕上展现的是一个多平面、多层次、富有纵深感的立体空间。
(3)利用画面中运动的物体显现画面空间的深度和立体感。表现运动是电视画面造型的重要特性之一。任何运动物体在画面上的运动都具有一定的方向和角度,都会显现由于自身运动所暗示出来的运动轨迹。只要运动物体不是与画面的四周框架成平行运动而是向画面纵深运动或纵深向画框近端运动时,它的运动方向就清晰地显示了画面长宽以外的第三度空间——纵深空间。
观众对该运动体观看时,其视线也会随着物体向纵深空间流动,感觉到画面内纵深空间的存在。另一方面运动物体向画面纵深的运动本身也造成了一种连续的近大远小的梯度变化。这种变化也强化了人们对画面纵向空间的感受。利用画面中运动的物体表现画面空间的纵深感和立体感,是电视画面发挥自身表现优势,区别于其他平面造型艺术的重要特点,也是电视节目场面调度的重要表现手段。
以上所提到的在一个二度平面空间中再现现实生活中三度立体空间的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消除人们在观看电视节目时对屏幕画面的平面感受。要通过我们的摄像工作建立一个具有立体空间感的画面效果,使观众对电视画面的视听感受不再限于一个简单的平面,而是一个能够透视外部世界的“窗口”。由这个平面造型“创造”的窗口所看到的,不再是一幅幅平面图画,而是与客观世界相同的现实。
3.框架结构
电视屏幕的外部形状是一个具有明显边缘的平面体,其四周边缘的两条水平线长于两条垂直线,抽象地看就像一个倒放的长方体、一个立式横向的矩形框架,我们称之为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是电视屏幕造型形式对电视画面的又一种规范,它与平面造型共同制约着电视画面的外在形式,每一个具体的电视画面都是在一定大小的框架内完成画面造型的。没有框架,电视画面也就没有其表现的区域,没有与其他事物界线上的区别。可以说电视画面从问世那天起,框架就与其相伴而生了。框架作为一种客观形式对电视画面的规范,是电视画面存在的先决条件,它使电视画面的造型形式有了一个统一的基底,它为这种造型提供了一个表现客观世界的空间,它决定了电视画面的呈现方式,同时也决定了观众对电视画面的审美方式。
框架对于电视画面来说不仅是一种存在形式,在电视画面造型过程中还起着界定、平衡、间隔、创造比例等直接影响画面内容和观众心理的作用。
(1)通过框架对被摄景物作不同范围的截取,形成电视景别。景别反映了被摄主体在画面中呈现的范围。通过不同景别的调度,一方面可以在画面中突出某些细节,另一方面又能去掉不需要表现的景物。将有价值的形象保留在画面内,并使保留在框架内的景物具有某种表现意义。景别的变化对电视观众来说就是观众与被摄物体视距或视点的变化,它不仅直接左右着观众对被摄景物的观看范围,而且还具有明显的移情作用(景别的作用将在后面章节详细讨论)。
(2)框架构成了被摄景物在画面中的相对位置及景物与框架之间的不同格局。换句话说,电视画面内景物的位置是与框架四边的对比中界定的。在电视画面中,具体到一个人或一个物体在画面上的位置,不是由他们所在的真实环境中的位置所决定的,而是由画面框架与他们的组合关系所决定的,也就是摄像师在摄像机取景框里将他(它)处理在什么位置上所决定的。
(3)框架为电视画面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底,观众的视知觉活动是参照这一框架进行的,所谓画面内物体是否平衡都是在与框架的对比中形成的。“银幕的框架是由两条垂直线和两条水平线组成的,镜头中出现的一切垂直线和水平线条都以这四轮线为基准。斜线之所以看来是斜的,正由于画面的边缘是垂直的和水平的直线,因为任何歪斜的东西都必须有一个可以比较的标准,才能看出它是向哪个方向歪斜。”(《电影作为艺术》)对框架进行不同倾斜度的处理,可以使现实中垂直的物体在画面中倾斜或者使现实中真实的物体在画面中直立,呈现平衡、稳定或者不平衡、不稳定的态势。
(4)当对电视画面周围的四边抽象认识时,这四个边就成了四条直线、四个标志杆。它们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与画面内物体产生某种吸引力和排斥力,形成画内物体相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趋势。
在电视片中我们常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运动物体从画面上划过。这个运动是怎样感知的呢?视觉经验告诉我们:眼睛能见到运动的先决条件是两种系统互相发生位移。这个运动物体的动感是在物体从画框一边移向另一边的位移中感知的,而与物体形成位移对比因素的正是画面两边的框架线。
许多电视画面通过人物或活动物体在画面中迅速地出画入画来加强动感,就是利用框架与活动物体之间的动静对比和位置变化来强化动感的。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框架结构的存在,电视画面框架与画内被摄景物具有明显的、多样的,有时甚至是微妙的对应关系,它影响着观众对框架内景物的感知和审定,并随着两者对应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着观众的视觉心理。任何一个电视画面,其画内景物与画面边沿的框架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它对电视画面的创作者和观赏者都发挥作用。它要求创作者在这个边比不变的矩形结构中表现出丰富多彩的造型结果。它迫使和引导电视观众通过这个矩型结构去看他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一个被创作者加工了的具有某种假定性和表现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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