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拍摄中,编导的构思、设想、创意等必须而且只能建立在电视画面的基础之上,当摄像师去选取和拍摄这些构思、设想和创意的画面时,实际上面临着为内容和主题匹配形式的任务。那么,摄像师能否真正领悟所要表现的内容和主题,能否贯彻编导的创作意图,就不单是一个能熟练操作摄像机的问题,它还要求摄像师必须进行艺术的再创作。否则,再好的想法、再深刻的主题,得不到艺术性的画面表现,最终还是得不到电视观众的理解和认可,甚至可能因为摄像师在画面造型表现上的不足、不当或不利而影响内容和主题的表达。
因此,我们说摄像师绝不能做一个单纯“摆弄”摄像机的人,而应该让冷冰冰的摄像机变得具有生命,让镜头画面成为塑造形象、传递信息、表达思想感情的有力武器。我们强调,电视摄像师除了要在电视摄像技术的各个环节上精益求精之外,还应该在实际拍摄中培养一种能动的、积极的编导思维和超前的剪辑观念。具体来说,就是在明确了拍摄对象、表达内容和创作主题之后,摄像师不能只是简单地、机械地执行编导的拍摄思路,而应该深入领会编导的意图,并将其与拍摄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时刻保持一种整体的、开放的思维和创作心态来进行画面取材。进入摄像机镜头的不应是拍摄内容的机械照搬,而应是摄像师理解拍摄意图后进行的视觉化构思和再创作所产生的画面形象。
作为一名成熟的电视摄像师,在影像拍摄前首先要与编导达成共识,摄像师作为影像的控制者和取材者,必须要了解编导的想法,按照与编导一致的要求来组织影像素材。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摄像师也应有自己对影像方面的思考和理解,要善于把自己对事件和被拍摄对象的理解表达出来,与编导沟通,最终形成节目的最佳拍摄方案。
其次,摄像师在多机拍摄的节目制作过程中要与导演密切合作,每位摄像师根据其所占据的机位不同,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只有各机位摄像师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地完成所有机位的画面拍摄工作,才能够给后面的导播提供全面准确的素材,保证转播节目有序地、高质量地呈现出来。
再次,在有记者出镜的拍摄现场,摄像记者还要与出镜记者或者主持人默契配合,从出镜记者的提问和交流中捕捉到所要强调的现场形象和信息,这样才能通过画面影像呈现事件的关键点,深化事件的意义,实现形象记录与信息传播的匹配,引导观众对事件的认识和理解。(www.xing528.com)
强调摄像师在创作过程中保持积极主动的编导意识,是基于对摄像环节必须投入摄像师个性创作的认识,也是因为摄像师的创作素质将直接决定编导意图能在观众那里产生多大的反响。我们不赞成将摄像工作和编导工作截然分开的观点,在具体节目的拍摄过程中,往往要依靠编导和摄像的共同智慧才能更好地实现创作意图。摄像师基本素质的提高,不应仅着眼于技术水平的提高,还应该包括认识能力、思维水平的提高,这样才能将技术上和艺术上层次更高的创作能力“反馈”到画面拍摄中去。
此外,摄像师在创作过程中不仅要专注于现场的情况,还应该考虑到后期的画面编辑问题,诸如镜头的匹配和组接、轴线关系、景别衔接、角度择取等问题。倘若前期拍摄不经推究、未加注意,那么回到剪辑台上就很可能出现镜头紊乱无序而无法组接成片的状况,使素材无处可用。这种着眼于后期编辑效果的超前一步的剪辑观念,不仅是对摄像师业务素质的要求,也是电视节目制作特点和生产流程的必然要求。尽管在很多情况下摄像师可以和编导主创人员共同“把关”,但这种剪辑观念更应变成摄像师的“潜意识”和“下意识”,在各种拍摄任务中避免后期编辑时不必要的麻烦。很多资深的摄像师都会自觉地积累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预见现场前期拍摄的后期画面效果。比如,有经验的摄像师常常会对同一对象多拍一些不同角度、不同景别的画面,以便于后期编辑时镜头的组接。这些宝贵经验来自对摄像师基本素质的要求,来自摄像人员在长期的拍摄实践中的有心积累。
电视制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尽管在数字化条件下新媒体的出现为电视的制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但在当下的电视传播中还没有一个人自己完成全部制作过程的案例,电视转播过程仍需要团队协作,电视节目仍是团队的成果。无论是内景类节目还是外景类节目,其摄制工作都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作,都需要良好的团队配合与协作。同时,随着电视节目直播常态化,电视现场直播报道这类节目对团队的协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稍纵即逝的新闻直播现场或有组织、有策划的晚会直播现场,多机位合作、多导播合作、多现场连线、多路信号综合传输等复杂的制作方式,越来越需要集体的智慧和团队的力量。摄像师作为整个制作系统中的一员,必须更加紧密、更加默契地与节目编导、栏目导播、出镜记者乃至灯光、舞美、录音等各岗位创作人员通力合作,才能圆满地、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全局观念、团队协作、乐于配合、善于沟通也是一名优秀的电视摄像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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