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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追缴拒付抚养费?解析《法律常识》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的方法和手段。可见人民法院对于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行为是有办法的。2.查封、扣押、冻结并依照规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扣押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地扣留,或者责成持有人予以保管,不许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加以处分和移动。在执行中所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能否追缴拒付抚养费?解析《法律常识》

我父母前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协议由我母亲照料我生活父亲每月付抚养费。可是至今已有两年多了,我父亲一分钱的抚养费也未付。我们母女生活非常困难,因此我也辍了学。当我母亲向父亲要我的抚养费时,父亲说钱我有的是,就是不给你,看看法院能把我怎么样?面对父亲公然藐视法律的行为,我母亲想到法院去申请执行,但又有顾虑,怕把父亲惹烦了。请问,父亲拒不执行抚养费协议法院有没有什么办法?

对于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至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所谓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的方法和手段。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才能依法采用。可见人民法院对于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行为是有办法的。你的母亲可以代你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你父亲给付你应得到的抚养费。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七种执行措施(也有的归纳为八种的),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1.向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冻结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依照一定的法律手段,不许当事人提取或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信用社或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权利人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查封、扣押、冻结并依照规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经过对财物进行清点,把财物运到一定场所或者就地封存,在被执行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的封条,不许被执行人或其他擅自处理和移动。扣押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地扣留,或者责成持有人予以保管,不许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加以处分和移动。拍卖是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的财物,以公开出价的竞争方式予以出售,并将拍卖财物所得的价款,偿还债务。变卖是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应以现金履行债务的案件,债务人拒不交付时,将他的物品委托信托商店、供销合作社、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卖,把所得的现金偿付申请人。

3.对隐瞒财产的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隐匿财产地进行搜查。民事搜查是指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一定线索或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员为查获隐匿的财产,而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其他可能隐匿财产的处所进行搜查、检查的一种活动。(www.xing528.com)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还债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期间是指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给付申请执行人金钱的期限届满后,到被执行人实际给付申请执行人金钱的这段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应按法律规定的利息或者参照国家和信用社对当时存款支付的利息的一倍计算。

5.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票证是指有关机关正式发给的购物凭证或其他票证,如,粮票、副食证、股票、油票等。在强制执行中,根据财物、票证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被执行标的是物的,特别是比较珍贵的物品或容易隐匿、损坏的物品及时予以查封或扣押,以防被执行人隐匿或转移。如果执行标的是票证的;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否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6.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一方当事人应当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而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在执行中所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如果义务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自动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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