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是社会中介服务,作为税收征收机关与纳税人的中介,与征纳双方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税务代理人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税法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既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服务,又为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服务。因此,税务代理人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必须依照民法有关代理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要符合代理双方的共同意愿。代理双方依法确立的代理关系不是依据任何行政隶属的关系,而是依据合同的契约关系。
2)依法代理原则
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原则。首先,从事税务代理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机构,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必须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其次,注册税务师承办的一切代理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指针,其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注册税务师制作涉税文书,计算被代理人应纳或应扣缴的税款,都应符合国家税收实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所有执业行为还须按照有关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的程序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www.xing528.com)
3)独立、公正原则
税务代理的独立性是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税务代理作为一项中介服务,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国家的利益关系。税务代理人在实施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维护税法尊严的前提下,公正、客观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办税务事宜,绝不能因收取委托人的报酬而偏袒或迁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税务代理人在税务代理活动中应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及扣税义务,以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依法纳税、扣税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税务代理,不仅可以使企业利用中介服务形式及时掌握各项政策,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知法而导致不必要的处罚,而且还可通过注册税务师在合法合理基础上的税收筹划,节省不必要的税收支出,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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