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应视不同情况确定。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1)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应视不同情况确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的计算(www.xing528.com)
契税的应纳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10.3.1 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240000元;将另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并交付给丙换房差价60000元。试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解 甲应缴纳契税=60000×4%=2400(元)
乙应缴纳契税=240000×4%=9600(元)
丙不缴纳契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