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按税收优惠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即: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1)核算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采用核算征收的办法,即按年计征、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额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两部分。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25%
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
例7.4.1 某企业2015年全年应税所得额1600000元。2016年企业经税务机关同意,每季按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1/4预缴企业所得税。2016年全年实现利润经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0元。计算该企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所得税额。
解 2016年预缴所得税额=1600000÷4×25%×4=400000(元)
2016年汇算清缴应补缴所得税=2000000×25%-400000=100000(元)
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部分中小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计算其应纳税额。
(1)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②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③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④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⑤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征收的计算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由企业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由企业根据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www.xing528.com)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所得率的执行标准见表7.4.1:
表7.4.1 不同行业应税所得率表
3)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
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是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这种做法是避免不同国家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于平衡境内外投资所得的税负,鼓励国际投资,维护我国的税收管辖权起到重要作用。
(1)可抵免的外国税收范围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或负担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税收抵免限额 境外税收的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
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3)抵免不足部分的处理 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如果低于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抵免限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如果超过抵免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抵免的余额抵补,抵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7.4.2 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
解 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200+100)×25%=75(万元)
境外已纳税款抵免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可全额抵免。境内已预缴25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4)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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