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要求,从根本上克服在20世纪80年代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税收制度的局限性,1994年,我国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改革是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历次税制改革中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影响最深远的一次改革。这次改革不但解决了原有税制的主要问题,而且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新税制体系。
1)20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
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1)流转税制的改革 流转税制的改革是整个税制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所在。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公平、中性、透明、普遍的原则,建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并立,双层次调节的税制格局。改革后的流转税主要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组成。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取消产品税,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和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新的流转税制适用于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
(2)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调整、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公平竞争。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止原国有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有企业所得税,取消国有企业调节税和国有企业上缴的“两金”,对所有的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并存,待条件成熟后,再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合并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新的个人所得税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重新调整和确定了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水平,体现了调节过高收入,对中低收入者不征或少征税的原则。
(4)其他税种的改革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改革资源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扩大至所有矿产资源;把盐税并入资源税;同时,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适当调整税负。
③调整或撤并一些税种:一是将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二是取消烧油特别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三是取消对外资企业、外籍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实行房产税和车船税,并适当调高税率和税额;四是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五是下放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六是准备开征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
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了由22个税种组成的新税制体系。同原有税制体系比较,新税制具有税种简明、设计规范、配置合理的特点,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税收制度的要求。
2)进入21世纪后的税制完善
20世纪90年代改革中形成的税收制度,在进入新世纪后又不断得到完善。新时期我国的治税思想是在继续强化筹集财政收入功能的同时,重视公平原则,探寻税收中性与积极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的平衡点,坚持合理负担的税制改革取向,强调税收发展的可持续性,发挥和提高税收在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和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这一治税思想的指导下,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也更加清晰。从改革内容看,可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1)流转税制改革 流转税制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上。
①增值税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分步实施增值税转型,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金允许在购入当期一次性抵扣,以解决资本品的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投资的税收负担。2004年,首先选择在东北三省八大行业试行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这既是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2007年增值税转型改革由东北三省八大行业扩大到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意味着我国的增值税与国际接轨更加紧密,其避免重复征税的优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自2012年1月1日始,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经过多次扩围和调整,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最后四个行业也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我国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近期,增值税改革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全面协调、妥善处理好试点前后税收政策衔接问题,确保“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运行。
②消费税改革:根据消费者消费结构的变化,产品盈利水平的变化,相应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减少对普通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征税,增加对高档服务消费的征税,以及资源类产品的征税。2006年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就体现了上述改革精神,增加了对高档手表、高尔夫用具等奢侈品和木制地板、燃料用油等资源消耗品的征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酝酿多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消费税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近两年,消费税在税目和税率方面作出了较多的调整,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了小排量(250ml以下)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商品的消费税;为了进一步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自2015年1月13日起,提高了成品油的消费税税率(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随着对环境问题研究的深入,很多国家相继开征了与环境相关的新消费税,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建设则相对滞后。对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进行调整,把与环境有关的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真正把消费税作为对高档消费品和奢侈品课税,对环境污染起抑制作用的税种,是消费税未来改革的方向。
(2)所得税制改革 所得税制的改革主要为企业所得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改革。(www.xing528.com)
①企业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这一指导思想,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②个人所得税改革: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通货膨胀的变化以及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为达到公平税负、调节收入分配的目标,个人所得税也在不断调整和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为: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提高至3500元;调整了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及所得级距;建立了对收入较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制度。今后,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的思路将围绕调整税率结构,改分类征税模式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模式,加强征收管理等方面展开。
(3)农业税制改革 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初始的改革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所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而至2006年,农业税这一在中国历史上绵延了数千年的古老税种已告终结。全面取消农业税,既是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是着眼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眼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性障碍,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未来农业税收将朝着“城乡统一税制”的改革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对农民还是要长期坚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4)其他税制改革
①稳妥推进物业税改革:物业税的功能定位应该有利于加快地方主体税种建设,完善房地产税制,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对地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
②择机改革资源税:资源税改革的思路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在资源品价格大幅上升的背景下,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并适当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会给国家财政带来相应的涨价收益,也更有利于自然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利用。
③实施社会保障费改税:为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需要探讨将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收费改为社会保险税。
思考题
1.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原则有哪些?
2.试述税收中性选择与非中性选择的涵义及具体选择措施。
3.试述税收公平原则。
4.如何运用税收实现经济稳定?
5.试述税收自动稳定机制和相机抉择机制的涵义。
6.税收有哪些基本分类方法?
7.按课税对象性质,税收如何分类?
8.流转税和所得税有哪些主要特点?
9.税制结构有哪些主要模式?
10.我国税制结构发展的目标模式是什么?
11.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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