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负转嫁的不同途径,税负转嫁通常被归纳为以下四种形式:
1)前转
前转指纳税人作为商品或劳务的销售者,通过提高商品或劳务销售价格的方法,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向前转移给购买者或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如政府在产制环节对某商品征税,生产商可以通过提高出厂价格方式把税负转嫁给批发商,然后批发商又进一步提高价格将其转嫁给零售商,最后零售商再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这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最普遍的形式。由于前转方式是卖者向买者转移税负,与商品流转方向一致,因此亦称为“顺转”。前转往往不是一次完成,两次以上的前转就称为辗转前转。这种转嫁形式常发生于商品求大于供或供求基本保持平衡的状态下,在商品供大于求的情况则难以实现。
2)后转
后转指纳税人作为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通过压低商品或劳务购买价格的方法,将所缴纳的税款,向后转移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负担的一种形式。如政府在零售环节对某商品征税,零售商通过压低进货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批发商,批发商又通过压低购进价格将其转嫁给生产厂商,生产厂商又通过压低原材料价格和工人工资将税收负担转嫁给原材料的供应者或劳动者。后转是买者向卖者转嫁税收负担,与前转方式正好相反,是逆商品流转方向的转嫁形式,所以又称为“逆转”。后转与前转一样,常发生多次才能完成。后转两次以上称为辗转后转。
3)混转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无论是税收前转还是后转,转嫁的程度都要取决于许多经济条件。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能够将税款全部转嫁出去,而有时只能把其中的一部分转嫁出去。从转嫁方式来看,虽然有时表现为纯粹的前转或后转,但更多的情况是将税款的一部分前转,一部分后转,这种前转与后转相结合的转嫁方式就是混转,或称之为“散转”。比如,政府在零售环节征税,零售商既可以向前把部分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也可以向后将税款的一部分转嫁给批发商或生产商。(www.xing528.com)
4)消转
消转指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补偿其纳税损失,使税收负担在生产发展和收入增长中自行消失的一种形式,又称为“税负转化”。消转与一般意义上的税负转嫁不同,此时纳税人并未把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也没有特定的负税人,因而它是一种特殊的税负转嫁形式。
消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生产成本递减、商品销量尚有扩大的弹性、生产技术与方法尚有发展与改进的余地、物价有上涨的趋势以及税负不重,等等。这样,课税商品在生产与流通中增加的盈利足以抵消税负而有余,不用提高价格即可保持原有的利润水平,因此所课之税也就无形消失。
5)税收资本化
税收的资本化,又称资本还原或税收折入资本,是指生产要素的购买者将所购买资本品在未来所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即压低资本品购进价格的方式向后转嫁给资本品提供者的税负转嫁方式。税收的资本化通常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比如,当政府对土地征税时,如果纳税人无法通过提高地租的方式把税负转嫁给承租人,土地的购买者就会考虑将未来要缴纳的税款预先折入土地的价格中,向后转嫁给土地的出售者,从而使土地价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名义上是土地的购买者纳税,但实际上是土地的出售者负担了税负。税收资本化与一般税负转嫁的不同之处在于将累计应缴的税款作一次性转移,它实际上是税负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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