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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往年补亏退税,从会计实务操作一学就会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国家税务总局[1997]132号文件规定,当年所得用于弥补往年亏损,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企业往年补亏退税,从会计实务操作一学就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

据此,纳税人以利润弥补亏损,可以分为两类:

(1)税前利润补亏,简称税前补亏,指以企业计算应交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简称税前利润),对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并且在弥补期内的往年亏损额进行弥补。

(2)税后利润补亏,简称税后补亏,指以已计算应交所得税后的企业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往年被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或已超过延续弥补期限的挂账亏损额;企业当年发生亏损,以往年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弥补,也应属于税后补亏的范畴。(www.xing528.com)

税前补亏与税后补亏的实质区别在于:

(1)税前补亏实质上包含着国家以相当于补亏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所行税额对企业进行补赔。税后补亏不论是以当年净利润弥补往年亏损,或者以往年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弥补当年亏损,都是企业以自己的留存收益弥补亏损,不包含国家以减收所得税形式对企业亏损进行的补贴。

(2)国家税务总局[1997]132号文件规定,当年所得用于弥补往年亏损,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这样,税前补亏不但可因“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而减征所得税,而且还可能因补亏后剩余所得的税率降低而少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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