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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模式异化及创新研究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引入线下模式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系统不成熟,无法获取可靠真实的个人信息,线上审核会有难度,所以数字金融就引入了线下模式,即在线下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线下设立的网点与客户面对面签约以及进行贷中管理和贷后追踪。

数字金融模式异化及创新研究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例如,数字网络借贷不再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借贷,而是个人对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由数字P2P演变为P2B,在这种模式下,平台吸引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将他们分散的资金归集起来,平台负责企业的资信审核和控制信用风险,虽然为企业解决了融资困境,但是违背了P2P点对点的初衷,随着中小企业的大量涉足,个人投资者相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属于弱势群体,不利于该模式的健康发展。

(二)引入线下模式

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系统不成熟,无法获取可靠真实的个人信息,线上审核会有难度,所以数字金融就引入了线下模式,即在线下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线下设立的网点与客户面对面签约以及进行贷中管理和贷后追踪。该线下模式提高了平台的风控能力,但是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线下签约也会阻碍交易双方的信息互换。

(三)向投资者提供担保

目前的数字金融平台都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和收益承诺,即主动承担风险:一种是平台用自有资金进行担保,目前大部分承诺本金的平台并没有约定保障金的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风险准备金账户,这样平台就成为参与交易并会承担风险的担保中介了,增加了其运营风险。另一种是与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合作,由小贷公司推荐借款项目,通过平台将借款项目进行出售,小贷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实质上是小贷公司打着数字金融平台的幌子,突破其放贷杠杆的限制,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四)利用债权转让模式形成资金池

我国的数字借贷存在着与平台相关的第三方参与借贷,也就是居间交易。较为典型的是宜信公司,宜信平台已经不是中介平台,而是把自有资金贷出去,获得债权,以理财产品的形式将债权出售给投资者,即通过出售理财产品形成了“资金池”。宜信平台根据客户资信分别向借款人和出借人设定利率,以借贷双方的利息差来获取收益。

(五)随意拆标引起金额和期限错配(www.xing528.com)

借款人的借款需求经过数字金融平台审核并发布,最重要的就是利率、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事实上,借款人多是在做生意,因此借款期限较长,平台就将这些借款标的进行拆分,并出售给不同的投资者,但平台还要不断地寻找新的投资者来弥补退出的资金,所以很容易遭到投资人挤兑和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六)打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口号,进行企业自融资

很多缺少资金又具有大额负债且很难从其他渠道借得资金的企业,自己开始创立数字借贷平台,这些企业在平台上发布虚假的大额和利息高的借款标的,并釆用借旧还新的“庞氏骗局”方法,短期内获得大量借款资金,用于自身经营,而实际上没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信贷部门,平台表面上是在搞数字P2P,实际上是搞非法集资。

(七)循环信用融资和资金空转

现在市场上的净值标,就是投资者以投资金额为担保在平台上发布的一种借款标,这样投资者不断地以低息借入资金再高息贷出,以较低的资本获得数倍的融资,这种净值标就是网络借贷黄牛进行信用融资的工具,增加了平台的交易量和手续费收益。有些平台大批发布秒标、天标等收益高、期限短的借款标的,这种标的一般是平台虚构出来的,24小时内还本付息,超短期标的没有任何融资意义,但是会有大量的投机者利用这种资金空转方式进行套利。

(八)形式上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合作,实质上没有执行资金托管

数字借贷平台通过将客户沉淀资金存放于托管机构,并对客户资金动向进行监管。而我国的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成本较高,合作条件严格,使得大量数字P2P借贷公司选择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合作,而实质上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质和实力均不够,它们只具备转账支付功能,数字网贷平台仍然能够管控并随时提走这些沉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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