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体系概述
支付是商品或劳务的转移以及债务的清偿过程。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支付与结算委员会的解释,支付是付款人对收款人进行的当事人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转让。支付的形式随着商品发展与技术进步的改变而发和改变,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物支付、信用支付和电子支付。实物支付最初表现为物物交换,后来由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银,在支付过程中相当于其实物本身的价值。信用支付是以政府信用背书的现金货币进行的支付,使用方便,适合小额交易。电子支付则是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付系统进行的支付形为,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促使了支付发生重大变革。
电子支付包括交易、清算、结算三个标准化过程,支付体系就是为保证这个过程的完整实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相关基础设施的有机整体,包括支付系统、支付工具、支付服务组织和支付系统监管。
支付体系作为我国的核心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统筹兼顾国内支付和跨境支付安排,不断完善我国支付清算系统。2013年10月我国第二代支付系统切换上线,建立起国内社会资金流转的网络中枢;2015年10月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投产上线,铺设起跨境资金流转的大动脉,标志着我国跨境支付安排取得重大进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大规模系统建设的同时,支付领域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为统领、以《票据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为基础的法规制度体系。
(二)现代支付体系的构成
近年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支付服务供给日益完善和丰富,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基础、特许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支付服务组织,支付服务市场的专业化分工不断细化,支付服务的能力、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同时,我国金融交易后续服务主体不断健全,通过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央对手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金融交易提供集中清算、结算、记录和托管等高效服务。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其他支付系统共同组成的支付体系,初步建成了世界领先的现代化支付体系。(www.xing528.com)
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央行支付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支付系统、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等。二是商业银行行内支付系统,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及农村信用社行内业务系统。三是银行卡清算系统,包括中国银联、中国网联,其中银联主要商业银行跨行支付与清算服务,中国网联则主要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银行资金的清算服务。四是金融市场支付清算系统,包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系统、全国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中央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等。
(三)我国支付体系运行简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2016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251.11亿笔,金额3687.2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64%和6.91%。其中票据业务量持续下降,共发生票据业务2.93亿笔,金额187.7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64%和21.17%。银行卡业务快速增长,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61.25亿张,同比增长12.54%,人均持有银行卡4.47张,人均持有信用卡0.31张。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1154.74亿笔,同比增长35.49%:金额74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75%,日均3.16亿笔,金额2.03万亿元。银行卡信贷规模继续增长,授信总额为9.14万亿元,同比增长29.06%;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4.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63%。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1.96万元,授信使用率44.45%。
网络支付业务增长迅速。2016年,银行共发生网上支付业务461.78亿笔,金额 2 084.9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96%和3.31%;电话支付业务2.79亿笔,金额17.06万亿元,笔数同比下降6.61%,金额同比增长13.84%;移动支付业务257.10亿笔,金额157.5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2%和45.59%。2016年,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1 639.02亿笔,金额99.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53%和100.65%。
在支付渠道上,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资金交易规模继续占据主导地位。2016年,支付系统业务量继续稳步增长。各类支付系统共处理人民币支付业务626.37亿笔,金额5120.3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42%和16.82%。其中大额支付系统业务金额占比 70.63%,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业务量金额占比23.7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