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在早期是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产生的创新支持自身业务的开展,降低交易成本;而当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金融机构产生挑战之后,金融机构更多是面对竞争压力被迫与互联网结合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金融机构网络化建设和应用就一直在进行,首先是计算机网络化应用在金融机构的普及应用,实现业务办理的电子化、自动化。再到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银行、网上证券账户等的开设。金融机构将风险管理、业务规范化等合规意识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开展业务,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更关注的是模式的稳定性,稳健创新仍是金融互联网在发展模式上的突出特点,也是其与非金融机构发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风格上的不同。
(二)金融互联网下的信息化金融机构资源整合能力更强
金融机构管理的资产一般是开展负债业务所得,具有高风险的特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要获得更精确、更全面的数据,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互联网与金融机构的结合能够做到大量数据的整合、开发、挖掘,从而了解客户的信息。运用互联网技术,搭建一个统一的IT架构,将机构内部各个系统在这个IT架构上管理、运行,实现资源的整合,机构内部信息的畅通、共享。(www.xing528.com)
以银行为例,现代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单个客户。它可能遍布于一个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在产业链中,涉及生产商、供应商、经销商等上下游企业,它们之间有着资源、资金、物流等相关环节的联系,一旦一些有资金需求却没有授信额度的上下游企业需要融资,核心企业在支付、物流上的数据和凭证进行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分析数据情况,如果分析的数据正常就可以为企业融资,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大缩短了收款周期,缓解了资金困难情况,促进了整条产业链的协调发展。比如,中国工商银行,虽然现在有17000余家营业机构,但目前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渠道处理的业务量已占到全部业务量的78%,相当于替代了30000多个物理网点。其自主研发的核心应用系统支撑了海内外庞大经营网络的平稳运行,日均业务量为2亿笔,每秒处理业务的峰值达6500笔,搭建起了以数据仓库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数据体系,实现了客户信息、账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管理信息等的集中管理,形成了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架构、元数据、数据生命周期、数据安全以及数据应用等全流程的数据信息管理机制。积累的数据规模将近300个TB,利用这些数据,建立了4.1亿个人客户和460万法人客户的信息视图和星级评价体系,开发了34个法人客户评级模型、75个零售信用评分模型、16项市场风险内部计量模型和17类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模型。
(三)金融互联网下的信息化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更加丰富
金融互联网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信息化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能够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人们的日常生活,无论是存取款、转账支付、证券开户、购买保险和各类理财产品,众多的服务足不出户,只用在电脑或手机上操作即可完成。手机银行、网上理财等大大节约了金融机构的人力成本,同时满足了客户方便快捷的要求。金融机构线上线下的业务结合,在互联网浪潮的背景下,也是面对互联网企业竞争,转变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创新金融产品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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