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主权国家相比,国际组织没有固定的领土和居民,因而一般没有特殊的国家利益或阶级利益,从而具有超国家性和超阶级性。同时,国际组织虽然不同程度地拥有政治或经济势力,拥有国际活动的物质手段,但不具备强制机制或暴力工具,因此一般不具备以武力强制实施其对外行为的手段。与此相适应,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的作用也与主权国家有所不同: 一是参与国际事务的间接性,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会议、舆论、游说等; 二是对外行为的跨国性,它不代表单个国家的党派或社会集团利益,因而得以成为协调各国间共同利益的重要纽带; 三是职能作用的独特性,比如,为协调国家间关系提供一个对话的场所,为国家间交往制定和提供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成为协调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的渠道以及国家间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国际组织的兴起是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相互依赖的时代特征相适应的。
国际组织已成为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新领域,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国际组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积极促进国际合作和协调。国家间的相互依赖促使国家利益出现重合,通过国际组织这一形式在众多的超越国界的领域内进行合作和协调,是促进各方利益的有效手段。国际组织不仅为国际合作和协调提供场所和渠道,而且为研究问题、做出决定、实施行动提供相关手段和机制。
(2) 对国际冲突及时调停和解决。当国际冲突将要发生时,国际组织的“预防性外交”有助于各方化解敌意; 当国际冲突发生后,国际组织以“第三者”的身份适时介入,有利于冲突双方找到“台阶”以免冲突升级,相关国家也可以从中发挥影响以防止更具破坏性行为的发生; 当国际冲突结束时,国际组织可以为双方达成停火协议和战后重建提供帮助。联合国安理会在处理国际政治、世界贸易组织在处理国际贸易冲突中,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制。
(3) 全面参与全球公共问题的管理。国内社会的“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来提供,而国际社会的“公共产品”(如适宜的气候) 则主要是通过各国采取国际行动来提供,“全球共用地”(包括外层空间、大气、海洋和南极大陆等) 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国际组织来实施,“全球性问题”(如难民问题、人口问题、粮食问题、能源问题、环境问题、债务问题、毒品问题、核扩散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 的解决更需要全球共同努力。这些公共产品问题、全球共用地问题、全球性问题都不是单个民族国家独自所能解决的。
(4) 为各国参与国际活动提供空间。大国和小国都能通过国际组织来完成自己的对外战略服务,如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热心筹划联合国、冷战后积极推动北约的东扩和战略新概念就是典型的一例。小国则通过国际组织寻求国际保护和援助。此外,争取独立的民族和国内分离主义势力以达到自决或独立的目的,也往往把目光投向国际组织。(www.xing528.com)
(5) 为国际关系民主化提供渠道。以领土、主权和势力为基础的多国家体系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自300多年前形成民族国家体系以来,国际社会发生过无数次战争,没有一个国家不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各种战争。强权政治和“丛林原则”一直在这一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现今,各国已经越来越认识到有必要对这一体系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改,经济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对这种体系缓慢地却不可避免地产生着侵蚀作用。国际组织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们试图摆脱国际无政府状态,追求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探索过程。
尽管民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依然是居于支配地位的基本政治单位,但国际组织的多种作用已经构成当代国家主权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国际组织的扩增无疑是对主权国家的一种挑战,这是国际关系新兴角色对传统角色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前者取代后者,而是对后者的一种制约和侵蚀,对中小国家尤其如此。国际组织作用的相对增强和民族国家主权的相对受制,将是21世纪并行不悖的两个趋势。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将是未来时代与国家共同发挥作用的主要组织形式。
[1] 曲如晓、韩庆华、王玉琴主编: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8页。
[2] 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ed.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1993/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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