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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与核算-公共组织理论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单位的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数及损失,包括经费支出、拨出经费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与核算-公共组织理论

行政单位的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数及损失,包括经费支出、拨出经费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1. 经费支出的管理与核算

经费支出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 经费支出的管理。为加强对支出经费的管理,行政单位在办理经费支出时,必须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一,按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用款; 第二,严格按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办理支出; 第三,勤俭节约,讲究经费支出的经济效果;第四,按规定的渠道分别列支; 第五,支出的凭证必须合法,每一笔支出做到有根有据,符合规定要求的才能付款、报销。

(2) 经费支出的核算。为核算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应设置“经费支出”账户,其借方登记发生的经费支出数,贷方登记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实际经费支出累计数。年终,“经费支出”账户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账户,转账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2. 拨出经费的管理与核算

拨出经费是指在实拨经费方式下,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的经费,按预算级次转拨给下属预算单位的资金。

(1) 拨出经费的管理。拨出经费应遵守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主要是: 按预算拨款、按核定的季度用款计划拨款、按用途拨款、专款专用、按行政次级逐级拨款等。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各行政单位的经费用款额度逐级申请。(www.xing528.com)

(2) 拨出经费的核算。为正确核算和监督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拨付,行政单位应设置“拨出经费”科目,其借方登记对所属单位转拨经费数; 贷方登记收回或冲销转出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年终,该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后无余额。此外,该科目还应设置“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照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分类核算。

3.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的管理与核算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1)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的管理。行政单位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的管理原则是: 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财政预算拨款自行安排基本建设支出,对确需用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安排的,也要严格控制、严格审判程序,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2)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的核算。为核算和监督行政单位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行政单位需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的数额,贷方登记年终转入“结余”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年终无余额。

[1] 顾群斐: 《试析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载《农村财政与财务》,2006年第11期,第8~10页。

[2] 王为民: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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