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个类别,除了具备组织的一般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公共性
人类在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由于共同生活的需要,便形成了社会群体。在社会群体中,既有个人的特殊事务,也有关乎群体的共同事务,对群体共同事务的管理便是公共管理。公共组织产生于社会公共需要,它们“为公众所共用”的性质决定了其基本功能是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它的组织宗旨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所管理的社会事务的公共性也决定了组织属性的公共性。因而无论是政府组织或是非政府组织,皆有此属性,而企业组织则是私营性的。
2. 社会性
公共组织产生于社会并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府组织产生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基础形成了公共行政职能。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它要不断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的要求,因此,社会性是政府组织的根本属性。非政府组织是为适应社会自我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因此也具有社会性。企业组织虽然也提供社会服务,但是,公共组织所提供的管理与服务比企业组织的社会涵盖面更宽。
3. 服务性
公共组织以实现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生活作为根本宗旨。公共管理和公共组织产生的缘由,就是社会公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如何使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得到最有效的维护和实现,促使人们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过程进行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和有效调控,于是产生了对公共利益维护和实现过程进行规划、组织、调控的部门,即公共组织。由此可见,公共组织的产生和存在始终是把如何按照社会公众的旨意来行事,如何为社会公众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等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责,体现出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价值追求。服务性是公共组织的基本属性。(www.xing528.com)
4. 非营利性
从社会学的角度,按照是否以谋取自身经济利益为目的作为标准,可将整个社会组织划分为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公共组织即属于非营利组织。非营利性,是一切公共组织的共同属性。公共组织的存在价值不是营利,而是为公共利益提供服务。比如,政府组织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去计算成本和收益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即使在开展活动中出现了收入盈余,也不能在组织成员和理事会之间进行分配。从其活动经费的来源来看,我国目前的公共组织在经费开支上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完全由财政开支; 第二种,财政给予部分补贴; 第三种,自收自支,收支平衡。但无论何种形式,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是公共组织与企业组织的实质性区别。
5. 民众参与性
人民大众的广泛参与,是公共组织区别于企业组织的又一个特征。民主化与法制化,是政府组织活动的宗旨,而要实现民主化的管理,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例如,我国县乡人大代表需要选举产生; 各级政府领导人的产生,要经过选民 (代表) 的认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要事先有代表性地征求各阶层人士的意见; 宪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对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等等。再从非政府组织来看,其本身就是群众性组织,是一种产生于群众之中并为群众服务的组织,是广大人民当家做主、进行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群众利益和愿望的代表者,离开了民众的积极支持与直接参与,该组织将不复存在。相比较而言,企业组织的活动,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只能是部分参与。
6. 公开性
公开性是公共组织的管理原则,由此而体现出公共组织的特征。从公共行政管理来看,民众对政府的政务活动及其过程具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因而政府必须增强施政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自治性、自愿性等特征,更决定了其管理活动必须民主与公开,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而企业组织出于生存竞争的需要,它的许多组织内部关键事宜是秘而不宣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