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唯一没有被历史阻隔的四大文明古国,几千年来积淀了辉煌的文明成果。在多文明共生的新时代,网络成为文明共生的平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现,多种文明从原来封闭冲突走向开放交融。当下网络文化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一种大众文化,每个人都是这个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促进了社会化的同时,也造成了过度的自由主义,削弱了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权威,挑衅社会道德和良知恶意。比如一些炫富、恶搞、极端化、“网红”炒作等不良的网络文化现象,暗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挑衅和对法律的蔑视,这些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审判。随着自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在信息获取和信息交流上的相对隐蔽性更加明显,加上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有待加强,网上信息良莠并存。网上有反人类、反国家的极端信息,也有一些色情、暴力、赌博的垃圾信息,严重影响着世界观、价值观没有形成,意志力薄弱的青少年,影响他们身心健康和三观的培养。这些不良信息影响人们的学习质量与效果,尤其是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到“侵害”。
由于网络空间运行的数字化、虚拟化等特点,网络空间不等同于现实空间,网络空间是虚实融合的多维空间。在网络世界,人们交往以电脑屏幕为界面,人与人之间直接接触减少,因此,交往方式表现得非常自由和无度,甚至难以自我控制。如果网民自己对自身的行为不能理性地控制,往往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做出许多现实中不敢做或不可能做的事情。网络欺诈、电信诈骗、网上赌博、网络高利贷、网上传销等活动更加具有隐蔽性,有很多涉世不深的网民深受其害。网络社会中信息的传播是全球性的,在网上世界各国道德法律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行为如赌博、色情服务等在某些国家是合法的,而在中国是不道德和违法的,网络的跨越时空维度的特性不是跨越文化和法律的借口。在网络社会中借助虚拟技术的帮助,人们的身份、行为方式等得到篡改,面对网络上各种眼花缭乱的诱惑,当代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将会受到极大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人们必须具有相当的是非判别能力和道德约束能力。
由于互联网的跨国界性和虚拟性,信息污染是在个人自由主义思潮的侵袭下,把一些冲击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误导信息和一些错误失实的干扰信息,甚至各种各样的病毒信息广泛传播,对人类社会和公民个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巨大伤害。信息污染在我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外反动势力借助不实事件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向我国公民渗透反政府、反动信息。
(2)传播、宣扬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信息,侵袭我国公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利用青年人抵御信息能力弱的特点,传播暴力、色情、赌博、毒品等有害信息。
(4)发布污染、破坏社会道德风尚的信息,对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大众认同提出挑战。(www.xing528.com)
(5)利用网络社群规模较大的特点,杜撰不良词汇,宣扬不良嗜好的干扰、欺骗信息。
(6)发布老化、无用、伪科学的冗余信息,对人们吸收、利用信息的效率产生影响。
(7)利用社会对弱势人群和动物的同情发布欺骗信息,例如假慈善、假募捐等。
(8)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导致信息生产、加工传递、存储利用产生异化的现象。
(9)发布虚假新闻、谣言、虚假广告以及恶作剧信息,加剧信任危机,导致决策失误。
(10)宣扬和鼓吹违反人伦的信息,如“网络偷窥癖”“网络裸露癖”“恶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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