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媒不娶
古代议婚,男女双方一定要通过媒人来交接而不能直接接触,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男女草率苟合,因此郑玄注《士昏礼》说是“皆所以养廉耻”,反之,如果男女私订终身,就会受到家庭和社会的耻笑且不被承认,《孟子》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践之”[7],《礼记》讲“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8],没有媒人,任何婚姻都不成,即使强霸妇女的财主也要使强媒硬保,否则名不正言不顺,由此可见媒人的重要性。关于媒人,传说中以女娲氏为“神媒”,《通鉴》云女娲氏“与太昊同母,佐太昊正婚姻,以重万民之判”。《周礼,媒氏》也说女娲氏,“掌万民之判”,据注:判,半也,意思是说媒人是用来作合夫妇的。
至宋代,以“说媒”为业者形成了某种特色和景观,甚至出现了官媒,《东京梦华录》载,北宋东京“其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青凉伞儿,皆两人同行”[9],可见当时媒人也是分等级的。订婚的各个步骤都有媒人参与,《文公家礼》议婚条规定“议昏,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若女方许诺,“次命媒氏纳采、纳币”,乃至订婚的婚书仍需“凭媒写立”,经由媒人签字、画押方有效力。媒人的报酬“谢媒礼”是当时社会、官方认可的报酬,一般由男方负担,时人有言:“从来媒人那有白做的!”[10]媒人利用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伶牙俐齿在男女双方间来往穿梭,在社交活动多受限制的封建社会,其穿针引线,铺路搭桥的作用不能一概否定。现代社会,即使婚配双方是自由恋爱,也常常要在订婚和结婚时请一位媒人或中间人,在聘礼、嫁妆及婚礼程式等事宜中进行周旋和调解。
可是旧时媒人的地位都不高,因为媒人多半唯利是图,为了赚钱可以信口雌黄,坑蒙拐骗,到女家说男家不求备礼,而且帮助出嫁遣之资,到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而且虚指数目,轻信了这些媒人的话而成了婚的人,往往后悔莫及,夫妻反目,乃至离婚,造成了许多婚姻悲剧,这也是艺术作品里常将媒人塑造成丑角或反面角色的原因。宋话本《种瓜张老》中就给媒人画了一幅讽刺肖像:
开言成匹配,举口合和谐。掌人间凤只鸾孤,管宇宙孤眠独宿。折莫三重门户,选甚十二楼中?男儿下惠也生心,女子麻姑须动意。传言玉女,用机关把手拖来;侍香金童,下说辞拦腰抱住。引得巫山偷汉子,唆教织女害相思。[11]
媒人还常隐瞒婚配双方的真实情况,比如年龄、长相等,把“俊的矜夸,丑的瞒昧”[12],宋话本《小夫人金钱赠年少》讲了这样一则故事:东京一位拥有十万资产、年过六旬的张员外,孑然一身,便想续弦,于是委托张媒、李媒说亲,但是条件苛刻,他一要人才出众,二要门户相当,三要有十万贯房奁。两位媒人明知不可能,肚里暗笑,口中却答应这三件事都容易。结果,她们把张员外的年纪瞒了三四十岁,和女方说了,又到张宅讲定财礼。成亲那天,女方才知是位鬓发皆白的老员外,叫苦不迭,后悔已晚。
明代婚礼一般已多用“媒人”或“庚帖”,代替古代的问名礼。明代民间结亲,只是选择吉日,约媒人同往一拜,很简便,有些甚至家长不亲往对方家中,专派媒人前往说合,这种媒人,多由妇人充任,专门替人做媒,不知大体,骑两头马说话,所以又称作“媒婆”。媒婆,在明代属于三姑六婆之一,民间婚礼不可或缺,但口碑却不佳,明代散曲家陈铎有一首《媒人》歌曲,专门揭露这些做媒人的惯用伎俩,歌曲道:
这壁厢取吉,那壁厢道喜,砂糖口甜如蜜,沿街绕巷走如飞,两脚不占地。俏的矜夸丑的瞒昧,损他人安自己。东家里怨气,西家里后悔,常带着不应罪。[13]
后来许是被媒人骗的害怕了,城市中出现了“相亲”的礼俗。
2.相亲礼仪
宋代以后,风气日渐开化,婚姻中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城市中甚至出现了“相亲”的风俗,“相亲”或叫“相媳妇”,也叫“过眼”,是由男方亲人或媒人上女家去看,也有男子亲自去看的,宋人江休复所著《江邻几杂志》记:“京师风俗,将为婚姻者,先相妇。”相媳妇的地点往往在酒楼、园圃这类环境雅致的地方,如果是男女双方亲自相见,还要互相敬酒,男的喝四杯,女的喝两杯,颇有些今天自由恋爱的味道,《梦粱录》记载:“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送彩缎二匹,谓之压惊,则姻事不谐矣。”[14]《东京梦华录》也记:“若相媳妇,即男家亲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钗子插冠中,谓之‘插钗子’;或不入意,即留一两端彩段,与之压惊,则此亲不谐矣。”[15]文学作品中对这一礼俗更有生动、详细地描写,宋话本《西山一窟鬼》中写道:
王婆道:“干娘,……你便约了一日,带了小娘子和从嫁锦儿来梅家桥下酒店里等。我便问教授来过眼则个。”干娘应允,……到那日,吴教授换了几件新衣裳,放了学生,一程走将来梅家桥下酒店里时,……到得楼上,陈干娘接着。教授便问道:“小娘子在那里?”干娘道:“孩儿和锦儿在东阁儿里坐地。”教授把三寸舌尖舔破窗眼儿张一张,喝声彩不知高低,……自从当日插了钗,离不得下财纳礼,奠雁传书。[16]
也有利用赶庙会、赶集、看戏等机会,由媒人暗中指点,父母偷偷地相看未来的女婿或媳妇,但古代相亲和现代有本质不同,一般都是男子占有主动权,还是含有男强女弱的意思。(www.xing528.com)
一对从不相识的青年男女,因在东京的一个茶坊逢面,四目相视,俱各有情,那女孩儿心里暗暗喜欢那男子,便以买糖水为由说道:“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那男孩儿也有爱慕女孩儿之意,也以买糖水回应:“我不曾娶浑家……”话本作者借一盏甜蜜蜜的糖水,传递出男女双方一见钟情、互相求爱若渴的心意,而且背景选在人烟繁阜、拥挤不堪的市井中间,也是那么大胆和热烈,这在宋代以前的城市婚俗中是极少出现的。
3.择偶标准
从汉末到魏晋时期,婚姻极重门第,贵族世家为维护士族血统,严禁与庶族通婚,否则便被视为大逆不道,随着士族的腐朽与衰落,门第婚开始松动,士庶不婚受到冲击,财婚在社会中盛行起来,《颜氏家训·治家篇》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17],由此可见当时财婚之盛。如果有大量钱财行聘,即使是地位较低的庶族,也可以与士族联姻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明人谢肇感慨:“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姻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18],其实打破以血统和家世作为择偶标准的变化,不能不说是当时社会的一大进步。
宋代,这一婚姻观念的转变尤为明显,“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已成为最基本的婚俗第一步,然后再立契约,“以求售其女”,所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下财礼”时男女双方也要倾其所有,有钱人家送聘礼,以送“三金”为时髦,即金钏、金镯、金帔坠,送不起金器的家庭,用“银镀”的代替,另外还有高级衣裙、珠翠首饰、丝绸、花茶果物等,送礼到此还不算完,到迎亲的前三天,男家开始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花粉盘、画彩线果等物品,女家则回送罗花幞头、绿袍、靴笏等,直到成亲的前一天“下财礼”才告一段落,城市中的富室一次新婚最低程度要有“半千质具”,最后竟致攀比之风蔓延!王安石嫁女到蔡家,慈寿宫赐一珠褥就值数十万钱。南宋景定年间,九品郑姓将仕郎之女庆一娘许嫁给万知县之子,仅资装费钱就高达十万五千贯,随嫁五百亩田尚不算在内。通过以上一高一低两例,可以推想婚姻论财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在厚嫁之风的影响下,为下聘财损资破产,乃至嫁娶失时、不能成礼的特别多起来。以金为主的财物聘礼闪烁着一派富贵气象,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在宋代城市婚姻中占有无可争辩的主导地位,诚如时人所说:“古人重嘉耦,今人重财婚。”
图50 十里红妆
图51 古代婚嫁中用于抬聘礼的木箱
婚姻重资财的现象也反映在“铺房”的礼俗中。亲迎之前,由男家备床席桌椅,女家备被褥帐幔,女家出人去男家铺设房奁器具,摆珠宝首饰等,谓之铺房,《东京梦华录》记“前一日女家先来挂帐,铺设房卧,谓之‘铺房’”[19],这一礼俗随即演变成了女家炫耀嫁妆的机会,由娘家陪送的衣服首饰等物,按礼应先锁入箱柜以备后用,而当时京城往往将陪送的衣服珠宝首饰等物一概陈设在外,借以炫耀富贵,公主出嫁的房奁还由皇帝降旨许官员去参观,司马光在《书仪》中曾讥讽这一现象曰,“此乃婢妾小人之态,不足为之”,这显然也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后世流行的女子陪嫁嫁妆想必是源于这一习俗。
明代特别强调不同社会等级之间的差别,不但仕宦旧族颇以阀阅自重,婚嫁必求素对,门当户对,倘非其偶,不屑与婚,不允许以下僭上、贵贱混淆,因而竭力提倡婚配的门当户对,严令禁止不问门第,专论聘财以及良贱通婚等现象。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诏称:“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好,以重人伦。近代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遵守,务在崇尚节俭,以厚风俗。违者,论罪如律。”[20]明初制定的《大明律》对良贱通婚者的处罚规定也十分严厉,然而至明代中晚期,朝廷的训令已成一纸具文,婚姻不问门第只论钱财的现象日益普遍,市井编氓以及暴发户之辈,嫁子娶妇,往往也以攀缘内族大户为荣。对这种情况,明代李祯昌在其著作《剪灯余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仲和“尝往来武平项子坚家为馆客。子坚故微,骤然发迹,欲光饰其门户,故婚姻皆攀援阀阅,衒耀于人。名家右族之贫穷未振者,辄与缔姻,此则慕其华腴,彼则贪其富贵”[21],由此当时风尚可见一斑。万历时人谢肇淛曾揭示说:“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娶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至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22]如苏州地区,“婚丧过侈,至有须产嫁女,贷金葬亲者”;[23]杭州一带,“婚娶颇多论财,近年有士大夫嫁娶者穷极靡丽,与嘉、湖敝俗相征逐。士论皆以为非,此尤失礼之甚者”。[24]
“婚以富贵相高而左旧族”现象的大量涌现,足以说明联姻须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已遭到猛烈冲击,择婿嫁女的标准在震荡中发生了深刻变化。陈寅恪先生在论及魏晋南北朝的社会文化时指出,门阀士族维系其社会地位的两项主要手段是婚与宦,这一状况在宋代已出现一定变化,因而郑樵有“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之语[25],其所称之家世、阀阅,是指血缘门第。
但这并不意味门第观念的消逝,宋人同样重视门第,只是衡量门第的标准由血缘转化为业缘。尽管宋人也有婚姻论财的现象,但在颇为完善的科举制度下,贫贱下士完全可以通过“不问家世”的取士来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因此宋人结亲尤注重对方的政治前途及其现实的社会地位,而非血缘门第的高贵,“榜下择婿”之风盛极一时,即为典型的例证。[26]
直至明代中晚期,金钱才在婚姻关系中充分显示其空前的魅力,联姻之“流品”才真正达到“混淆之极”的程度。金钱至尊猛烈冲击等级隔绝的同时也会引发其他一系列的社会弊病,有其诸多负面因素,然而,不能不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即唯有打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等级森严的鸿沟、壁垒,人们才可能向生而平等的近代社会迈进,唯有摆脱以等级礼制为核心的传统婚姻制度的桎梏,人们才可能去追求男女间的自由结合和真挚情爱,从这层意思上说,婚姻中出现的“淆乱”,所折射出的其实是社会架构及其规范的变迁,其意义不可等闲视之。事实上,在婚姻论财的同时,以才择婿的事例也时见记载,万历时人顾起元所述“吴公择婿”的故事,即为典型的一例:武进入周金出身低微,却因才华出众,在尚无功名之时即得达官赏识,择为女婿。[27]毫无疑问,此类事例,包括小说、戏剧中大家闺秀慕贫寒书生的学问、人品而“私订终身后花园”的描写,惟唯有在士农工商界限趋于模糊,社会等级观念有所淡化的明代中晚期,方有可能较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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