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婚姻的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时期,也经历了多种婚姻形态,原始社会的人们处于杂乱的群婚状态,后来又演变为族内婚、族外婚、对偶婚。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基本确立,但“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1],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配的礼仪以规范婚姻行为,历朝历代,上自皇帝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对婚姻礼仪都极为重视。
婚礼属五礼中的嘉礼,嘉是善、好之意,《周礼·春官·大宗伯》讲:“以嘉礼亲万民”[2],就是说嘉礼主要是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事宜的礼仪,其目的是为了百姓生活和谐有序,而婚冠之礼仅列于饮食之礼之后,可见古人对其重视程度。婚姻涉及两姓联姻的质量和稳定性,涉及宗族是否昌盛,所以《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3],“昏礼者,礼之本也”[4],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婚姻并不是两个人感情升华的结果,而是两个家庭力量的联合,上承孝道以祀宗庙,下继后代而延香火的大事,这和现代人的婚姻观相去甚远,但中国传统的婚姻礼俗依然有很多为我们所继承。
先秦时期,婚礼被认为是异姓之间的联姻,目的是繁衍宗族,家家都有,人人必经,因此无喜可贺,无乐可举,男女互赠礼物就表示婚姻关系确定,婚礼一般都是比较简朴的。从西周开始,上层社会的婚姻被赋予越来越多的政治色彩,原来纯属于男女个体之间的关系扩大成了重要的社会关系,相关礼仪也日趋完善。从汉代起,婚礼就不断朝着奢靡的方向发展,汉宣帝曾下诏说,“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指责某些官员“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5]是苛禁,此后,帝王及皇室成员婚礼的规格便不断攀升,到了唐代,民间婚礼也开始大肆铺陈挥霍,封建政府曾用《士昏礼》为规范加以干涉,但成效不大。宋代都城彻底打破了唐代都城的坊、市界限,经济的发展刺激着城市的发展,市民阶层兴起,积习滞重的婚姻观念和婚姻礼仪都相应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增损。南宋朱弁撰《曲洧旧闻》记载:
范讽知开封府日,有富民自陈:“为子娶妇已三日矣,禁中有指挥令入见。今半月无消息。”讽曰:“汝不妄乎?如实有兹事,可只在此等候也。”讽即乞对,具以民言闻奏,且曰:“陛下不迩声色,中外共知,岂宜有此?况民妇既成礼而强取之,何以示天下?”仁宗曰:“皇后曾言,近有进一女,姿色颇得,朕犹未见也。”讽曰:“果如此。愿即付臣.无为近习所欺而怨谤归陛下也。臣乞于榻前交割此女,归府面授诉者。不然,陛下之谤,难户晓也。且臣适已许之矣。”仁宗乃降旨。取其女与讽。讽遂下殿。[6](www.xing528.com)
这个故事是说北宋仁宗朝,东京(今河南开封)有一富户为儿子娶了媳妇,刚过三天,就被皇宫中一位指挥官命令入见,结果,半个月还不见人回来,富户上告到开封府。开封府尹范讽为此面奏皇帝说:民妇已按礼仪成婚,而皇帝您却强行抢夺,以后再拿什么教化天下人呢?仁宗闻言立刻降旨,将该女子交给范讽带回,透过这件事看,即使是皇帝也要摆出一副尊重婚俗的样子,中国古代讲究礼仪,尤其事关人伦大事的婚俗更是马虎不得。范讽所说的“礼”,即是民间普遍流行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徵)、请期、亲迎这一婚礼程式。
明清时期,传统礼仪更是受到了巨大冲击,各种礼俗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虽然传统婚礼中的核心和基本礼仪程式仍然得以保留,但出现许多旧俗改观现象,或由繁入简,或新旧合璧,尤其是到了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社会上出现了追求婚姻自由,性生活美满,个性解放以及纳妾盛行等时尚,对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形成了严重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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