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礼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在古代部落社会中,曾流行过一种“成丁礼”,氏族中的未成年者,可以不参加生产、狩猎活动,也不必参加战争,氏族对他们有哺育和保护的责任,但当他们成年后,氏族则要用各种方式测验其体质与生产、战争技能,以确定其能否取得氏族正式成员的资格。成年礼象征着一个未成熟孩子的死去,一个成熟的、强有力的成人的再生,是人生的关键转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成年礼中的种种考验渐渐消失,有些仅存一些象征表现。
加冠礼是古代汉族男子的成年礼俗,作为人生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加冠”(女子“加笄”),即依次加以数顶具有象征意义的冠帽,并换上相应的衣裳,故名“冠礼”。男子成年礼比之女子成年礼要隆重、盛大得多,同时,经过成年礼后的男子,其所享受的社会权利,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及责任、义务也要比女子大且高。冠礼的举行实际上是一种对家族和社区的公开宣告:某人已进入成人行列,既享受成人的权利,有资格参加祭祀、聚饮等重大活动,可以谈婚论嫁,也须尽成人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环境相对封闭的上古、中古时期,人们社会活动的范围有限,人际交往的频率不高,这种宣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冠礼一直很受人重视。《仪礼·士冠礼》对冠礼的仪式程序就有非常具体而详细的记载,其后,历代王朝均以冠礼作为传统礼仪的组成部分,并做出种种规定,如明朝洪武元年,就对品官与民间士庶的冠礼都有明确规定。
1.男子冠礼
儒家认为,人的成长离不开学习,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学习内容,《礼记·内则》说,六岁,教以数目与四方之名;八岁,教以礼让,示以廉耻;九岁,教以朔望和六十甲子;十岁,离开家庭,住宿在外,向老师学习“书计”(文字)、“幼仪”(侍奉长者的礼仪),以及有关礼的篇章和日常应对辞令;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经》,练习称为《勺》的舞蹈(文舞);十五岁之后称为“成童”,练习称为《象》的舞蹈(以干戈为道具的武舞),以及射箭和御车。经过七年的学习,也就是到了二十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而且血气强盛,身体发育成熟,能够独立面对社会,此时可以为之举行成年礼,因此,《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31]。成年以后,还要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礼记·冠义》说:“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32]意思是说,举行这一仪式,是要提示行冠礼者:从此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子”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唯其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也才有资格去治理别人。
冠礼既然如此重要,在仪式中就会有特别的体现。首先,举行冠礼的日子要通过占筮的形式来选择,不得随意决定,选择吉日的仪节称为“筮日”,之所以要选吉日,《冠义》说是为了“求其永吉”,希望冠者从此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冠礼是家庭继承人的成年礼仪,是关系到家族传承和发展的大事,古时如此郑重的仪式,必须在家庙进行,有着以祖先的名义行礼的含义。日期确定后,作为冠礼的主人(将冠者的父亲),要提前三天通知各位同僚、朋友,邀请他们届时前来观礼,这一仪节称为“戒宾”,戒是告知、通报的意思。主人再次通过占筮的方法,从所通报的僚友中选择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担任加冠的正宾,这一仪节称为“筮宾”。冠礼之日,正宾必须到场,否则不能成礼,所以,人选一经确定,主人要提前一天前往正宾家中作特别邀请,除此之外,还要特邀一位“赞者”,即协助正宾加冠的助手。
冠礼的主体部分,是由正宾依次将缁布冠、皮弁、爵弁等三种冠加于将冠者之首。冠礼先加缁布冠,缁布冠实际上是一块黑布,这是最初的冠,是为了教育青年人不忘先辈创业的艰辛。周代贵族生活中已经不戴缁布冠,所以冠礼之后就搁置不用。其次是加皮弁,皮弁的形制类似于后世的瓜皮帽,用白色的鹿皮缝制而成,与朝服配套穿戴,地位要比缁布冠尊。最后加爵弁,“爵”通“雀”,爵弁所用质料与雀头的颜色(赤而微红)相似,故名。爵弁是国君祭祀等庄重的场合戴的,地位最尊。三次加冠,将地位最卑的缁布冠放在最前,地位稍尊的皮弁在其次,而将爵弁放在最后,每加愈尊,是隐喻冠者的德行能与日俱增,所以《冠义》说:“三加弥尊,加有成也。”[33]冠礼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进行容体、颜色、辞令的教育,其中有很深的含义,《冠义》说:“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34]因此,赞者、正宾才不厌其烦地为之梳理头发、扶正帛巾,并且让他展示体貌。
冠礼完毕,冠者要拜见有关的尊长及兄弟等。首先拜见母亲,并献上干肉,以表敬意,这一过程中,作为儿子的冠者只对母亲拜一次,而母亲却拜了两次,这是上古时代妇人对成年男子的拜法,称为“侠拜”,这一礼节如今在我国已经失传,但在韩国依然保留着。冠者拜见母亲、兄弟等,是表示在家中从此以成人之礼相见,所以《冠义》说:“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35]冠者回家脱去爵弁服,换上玄冠、玄端和雀色的蔽膝,手执一只雉,前往拜见国君。见面时,要将雉放在地上,不能亲手交给国君,因为亲手授受是尊者与尊者之间的礼节。礼毕,再执雉分别去拜见卿大夫和乡先生,所谓“乡先生”,是指退休还乡的卿大夫,这是冠者首次以成人的身份拜见国君、乡大夫、乡先生,乡大夫、乡先生接见冠者时,要对冠者有所教诲。
冠礼的过程实际上是有关各方人士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冠礼的举行,正好为周围地区的人们(包括较远地区的亲属)提供了一个相互见面、交流信息的机会,特别是主家的子弟即将步入成年人行列的消息,就在冠礼举行的过程中被发布了出去,这样一来,那些有“适龄”姑娘的人家就可以及时捕捉信息,找媒人牵线搭桥。同时,冠礼过程也是个交际过程,是冠者及其家庭成员与其他相关社会成员交往的仪式。在冠礼举行的过程中,主人(冠者的父兄)与宾客(加冠的主宾、助手与观礼的众宾等)之间的交流,是不同家庭间的交往,三加、宾醴冠者、宾字冠者则是主宾与冠者之间的交往,冠礼仪式结束后,刚刚加冠的青年去见国君、卿大夫、乡先生等更是受冠者与所属社会团体上层的交往,目的在于求得上层人士的承认,为自己将来的发展铺平道路。此外,还有受冠者与自家成员之间的交流,如见母、见兄弟姑姊等。
2.冠礼变迁(www.xing528.com)
周至汉,从宫廷至民间都非常重视冠礼。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柳宗元在答韦中立的书信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从唐到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增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明集礼》),可知唐宋时代曾在品官中实行过冠礼,按照品阶高下,加不同的冠。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对大众层面的强烈冲击,造成固有文化的迅速流失,主张要在全社会推行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如司马光认为废除冠礼,使得人情轻薄,自幼至长不知成人之道,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在他的《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做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36]据《明史》,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
然而,自宋元以来,冠礼的重要性因人们生活环境的变化已有所下降。《明史》中有关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礼的记载很多,说明在皇室成员中依然保持着行冠礼的传统,“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37]可见在官员和民间已经很少有人行冠礼了。明代,民间冠礼并非完全按照古礼施行,有些甚至废而不行。在一般商人家庭,通常是在行冠礼这一天,在私家拜祖先及父母,又在公堂拜尊长及同辈,致祝颂之语,“以存牺羊之意”,[38]财力稍乏的家庭,不能行礼,不过请至亲一人,禀告祖先,就算行了冠礼,至于那些贫困家庭,就更简便,只是在祖先前告拜。行礼内容,也与古礼不同,有些子弟到了十余岁,自置一冠,甚至彼此送字送号。另外,网巾为明代所创,于是在民间又流行以戴网巾代替行冠礼的习俗。[39]
至明代中晚期,人们的社交范围空前扩大,人际联系更加密切,冠礼原有的社会功能渐次丧失,因而不再为人重视,大量的明代文献皆提到,普通人家不行冠礼已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即使循守礼制的士大夫之家,也往往删繁就简,变古出新,乃至草草了事。顾起元记述南京一带诗礼之家的冠礼,称:“冠礼之不行久矣。耿恭简公在南台为其犹子行冠礼,议三加之服,一加用幅巾、深衣、履鞋,二加用头巾、蓝衫、绦靴,三加用进士冠服、角带、靴笏。然冠礼文繁,所用宾赞执事,人数甚众,自非家有大厅事、与力能办治者,未易举行。故留都士大夫家,亦多沿俗行礼,草草而已。”[40]张瀚记述其家行冠礼的情形:“子舆氏曰:‘丈夫之冠也,父命之。’此礼重成人之始,世俗废置不行久矣。余于子孙将冠,必先告于家庙,稍放三加冠礼,既令其长跪受训,始令谒于家庙,次令拜尊长,不邀大宾,亦仿古礼之遗意也。”[41]张瀚家是坚持行冠礼的,但也是稍仿古礼而行之,至于其他人家,多已“废置不行”了。
类似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如嘉兴地区,“子年十二三辄蓄发,年十七八突然加弁其首以出,绝不知行冠礼。女子笄则受翁姑糗饵之馈,名曰‘上头礼’。男子宦族士流间有行冠礼者,止于张筵燕客,三加之仪概乎未有讲者”。[42]可见,江南民间士庶之家即使有少数行冠礼的,其仪式也完全不合古制,或僭用品官专用的进贤冠,或行过冠礼甚至结婚生子后,为应童子试而重新束成两角的儿童发式,其废置与混乱可以想见。在北京,冠俗方面还有古代的遗意,除士大夫家庭外,一般平民百姓家庭不专门举行冠礼,只是在嫁娶的时候,男家派人替新妇上髻,女家遣人为新婿冠巾。此前,各家根据家中财力状况,准备服饰,派一人礼送对方家中。可见,明代北京的冠俗基本已不单独举行冠礼,而是将它附属于婚礼时一并举行。在南京,冠礼久已不行。耿定向在任职南京都察院时,曾为其兄弟之子行过冠礼,用的是“三加之服”。一加用幅巾、深衣、履鞋;二加用头巾、蓝衫、绦靴;三加用进士冠服、角带、靴笏。可见,冠礼的过程相当繁复,所用宾赞执事,人数很多,只有家里有大的客厅或者有财力之家,方可举行,非一般平民百姓家所能承办。而从行三加之礼的过程来看,也是寄子弟以科举仕进的希望,并非简单的行成人之礼。在杭州,冠礼早废置不行,有些家庭遇到子弟当冠时,仿照古礼遗意,先告于家庙,稍仿三加冠礼,让子弟长跪受训,并拜谒家庙,再令他们拜见家长,至于邀大宾之礼,则已一概省而不用。吕栴在被贬山西解州判官时,曾令民间行过冠礼,也相对较为简单,其仪式如下:设一饭,请来冠的宗亲或邻居三五人,在一起会食。冠者跪,由识字之人明明白白地给他讲说他已经成人的话,再令冠者谒神主,拜父母。[43]
满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颁定的礼仪制度发生很大变化,虽然还有五礼的名目,但长期作为“嘉礼之重者”的冠礼不再出现在“嘉礼”的细目之中。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夕,有钱的豪门大户多在娶妇前3日举行加冠礼,贫户则在娶妇前1日举行,在行加冠礼时,尊长要为加冠者起字、号,书悬于壁,亲友醵金来贺,加冠主家要于是日宴请宾客,与前代不同的是,清代加冠不行自古流传的“三加”(即先加淄布冠,次加皮弁,再加爵弁)之礼。
3.女子笄礼
女子许嫁,即可行笄礼,取表字,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没有许嫁,也可以行笄礼。笄礼的年龄小于冠礼,一般是十五岁,因此,许嫁的年龄是十五岁,如果女子迟迟没有许嫁,则可以变通处理,《礼记·内则》郑玄注说:“其未许嫁,二十则笄。”[44]笄礼的仪节,文献没有记载,学者大多认为应当与冠礼相似,到了宋代,一些学者为了推行儒家文化,构拟了士庶女子的笄礼,司马光的《书仪》以及《朱子家礼》都有专门的仪式,大体是由母亲担任主人,笄礼行之于中堂,执事者用家内的妇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设椸栉总首饰置桌子上,冠笄盛于盘中,上面蒙以帕,由执事者执之。主人于中门内迎宾,宾致祝词后为之加冠、笄,赞者为之施首饰,宾揖笄者,适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见者仅限于父及诸母、诸姑、兄姊,其余仪节都与男子冠礼相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