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公告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于波茨坦发出
一、吾等美国总统、中华民国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吾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争。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华民国之庞大陆海空军,藉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业已增强数倍,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而支持及鼓舞,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民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毁殆尽。然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更加以吾人坚决之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破坏。
四、现应即早决定,日本是否仍应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所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吾人坚信,若不将穷兵黩武之军国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不能产生。故决将欺骗及误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政权及势力,永远以扫除。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本公告中所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www.xing528.com)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洲、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人民,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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