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长沙第四次会战作战经过谍报参谋报告书
一、战斗经过
1.自敌五月从新墙南犯平、浏、湘阴以来,我长沙(包括岳麓山炮兵第三旅之炮兵阵地)地区我第四军,以90D守岳麓山外银盘岭、望城坡、竹山口之线,59D、102D守长沙城北方附近。敌既陷湘,由霞凝港西渡万余。
2.六月九日,与我新河、三汉矶、白沙洲守军接触。
3.十三日,敌推进至银盘岭、望城坡以北地区,向岳【麓】山主阵地攻击。
4.十四日上午十时许,由东山、螽斯港偷渡之敌一一六师一部三千余,亦开始向城南攻击。日暮,敌占我乌龟冲、猴子石以北之间红山头我各据点,我五九师遂以四连兵力反攻,与敌在该据点以各半之势对峙。
5.十六日,敌增援部队到达,向该地猛攻,虽经炮三旅竭力制压,终因众寡悬殊,伤亡过大,午后被迫放弃该线。敌复转向南大十字路推进,日落后以便衣队数十名偷袭修械所,以致五九师全部动摇,撤守妙高峰、天心阁核心地带。同时,河西方面敌,由望城坡转用兵力,南攻桃花山要点。
6.十七日晨,敌在其空军掩护下,向妙高峰、天心阁及桃花山阵地猛攻,我藉炮兵优【势】火力,死守到底。中午,敌数度增援,猛扑桃花山,并由红山头偷渡牛头洲及使用大量毒气(喷嚏性),企图扰乱我之指挥。敌我战斗激烈,双方死亡甚大,惟敌不断增加,反复冲击,我90D之268R已损伤过半,虽经增援,亦似有不支。是日,我军遂决心先将军预备突击部队西移岳麓山附近指挥,并【从】59D、102D各抽调一个团,增加桃花山正面,与敌作决死之斗,以确保岳麓山炮兵阵地,控制长沙。但因当时情况紧急,渡河未及,船舶、渡口、部队时间均未十分计划,渡河后之集中地点、指挥人员,亦未指派,以致秩序混乱,无法掌握,坠江溺毙者,不下千余。
7.直至十八日晨,增援部队始得渡河,斯时敌已突破竹山,冲至岳簏山,袭击我炮兵阵地。未及布置,桃花山亦告失守。适于战斗指挥所尚未预备,增援部队渡河未毕之际,岳麓山核心阵地已失,四面受敌包围,无法支持战【斗】,乃被迫退出岳麓山。其后复被尾击,队伍星散,无人撑[掌]握,至溃退至邵阳,始得收容,为数不及四千。而残留长沙之四个团,于是有一部分千余,由北门冲出东山,沿途与敌战斗,退至茶陵,归廿七集团军欧副总部收容、指挥。
二、失败主因及责任问题
1.教育方面:
(A)军自卅二年六月中旬驻防长沙以来,因修筑工事,部队教育无暇顾及。
(B)平时教练偏重基本教练,战斗动作生疏。
(C)忽略实弹射击演习,以致士兵射击技术不精。
(D)师各级主官忙于应酬,对部队训练敷衍塞责。
2.军纪方面:
(A)平时管教疏忽,虚图表面,实则官兵骄傲任性,对上级阳奉阴违。
(B)部队主宫因营商应酬,脱离部队,致使部队精神不能团结。
3.战斗军纪废弛:
(A)六月三日,长沙疏散时,各级官兵擅入民房,攫取财物。
(B)军部副官处负责控制船只,该处长潘孔昭假公济私,擅扣商船,重价勒索,以饱私囊,并将攫取之财物,用五艘火轮装出,致长沙战斗紧急,转用兵力晚,渡河困难,贻误不少。
(C)城防团五九师之一七七团与警备部官兵,以强迫疏散为名,大肆发洋财。
(D)红山头守备部队,当敌攻击时,尚在掩护部中赌牌,以致失守,影响全线战斗。
4.战术方面:(www.xing528.com)
(A)兵力薄弱,并无控置预备队。阵地、据点被敌突破后,无兵增援,重点无法形成。
(B)固守防御,并无逆袭计划。当敌由竹山口突入,冲上云麓宫时,无法歼灭,致使敌得以少数兵力,直捣我司令部核心,击破我指挥部。
(C)步、炮协同不良,以致炮弹时落我第一线阵地中。
(D)无空军助战,一任敌昼夜摧毁我炮兵阵地。
5.责任问题:
(A)军参谋军罗涛溪,未能辅助主官(张军长决心渡河时,并未拟定渡河计划,即饬迥日拂晓进袭),战斗间未派员视察阵地,获得紧急情况,又不指示部下办理。
(B)九十师长陈侃数,十时许失守岳麓山阵地,部队溃散。
(C)军副官处处长潘孔昭,派赴交涉船舶,失职舞弊,以致是夜渡河困难迟滞。
三、损失情形
1.本军于未退出以前,伤亡约三千余,渡江溺毙约千余,至于残留长沙城内四个团冲至茶陵,仅得千余。
2.炮三旅在岳麓山全部大炮约四十余门,未及破坏(仅少数卸下瞄准镜),军野炮营野炮九门、山炮营美式新山炮十二门。均损失。
3.步枪损失十分之七,轻机枪损失十分之八,重机枪损失十分之九,迫击炮及通信、防毒、工兵器材,全部损失。
四、战后补充及整训情形
1.战后经陆续收容,统计尚有官兵(战斗员及非战斗员)约六千五百余人。复由各兵站机关及师管区补充新兵约四千七百余人,共计现有兵力约万一百余。惟武器装备尚未补充。现每师编成两团(不足),驻郴州附近整训。
2.官兵精神萎糜[靡],整训成绩不佳,在短期内,未能恢复元气。
陆军第四军谍报参谋职
(4A)杨家棋 丁广信
(59D)熊振华
(90D)严仲青 陈世师
(102D)陈尚厚 谨 呈
(按:本件于八月廿六日,陆续由本部派驻九战区联参电转汇齐。关于责任问题部分,似尚有脱落处,正查询中。又据八月三十日《扫荡报》载,59D之一七七团团长杨继震、4A副官处处长潘孔昭、军务处长刘瑞卿、副官处中校股长陈继虞、长沙船舶管理所长夏德达,均于八月二十七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合按复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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