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要塞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间作战经过概要
(甲)战斗前
(一)敌情
(1)自沪战发生后,敌即不断以空军来澄,向我要塞及舰队轰炸,尤以舰队受损最巨。
(2)继即以海军进迫南通、刘海沙一带,日向两岸炮击,企图上扰。
(3)迨我常锡相继撤退后,敌即以由陆正面围攻澄塞之目的,以大部(约步兵一旅团,重炮十余门,战车三十余辆)沿锡澄公路,以一部(约步兵二混成联队)沿常澄公路向澄推进,于二十六日到达青阳、华墅、杨舍之线,与我接触。
(二)我军状况
(1)兵力:江防总司令刘兴,指挥部队约为一〇三师、一一二师、江防司令、海军司令及要塞司令。(所属计共步兵二营,工兵、通信、小炮各一连及要塞备炮六十一门,内有十五公分新炮四门,八八公分新炮八门。)
(2)配备:江防总司令于二十六日午后七时下达命令,概要如左:(甲)江防军以主力固守江阴要塞,以一部警备江岸,施行持久抵抗,以保长江门户。(乙)一一二师以主力占领由夏港口、夏港镇、青山、江阴城南至金童桥间之主阵地带,拒止敌人。(丙)一〇三师以主力占领由金童桥(不含)经杨家港、凤凰山东麓至长山东麓间之主阵地带,拒止敌人。(丁)五七军率一一一师,以一部警备南通,拒止敌人上陆。以大部在靖江附近,协同要塞妨害敌舰活动,并拒止敌人上陆。(戊)要塞部队严整备战,构成江上火力阻塞线。制压敌舰之动作。尤须对于陆正面准备火力,支援陆军作战。(己)江防部队须以鱼雷快艇袭击敌舰,妨害敌舰活动,掩护地区。
要塞司令于接奉前项命令后,当即区分各台任务如左:(A)丙一台及远射程各炮,以火力制压张黄港附近敌舰之侵入。(B)甲三、四两台除担任空防外,并协同十二公分以下各炮,掩护水雷线与阻塞线。(C)所有全区各台火炮,集中火力,构成江上火力封锁线,以阻止并歼灭敌舰之强袭。(D)各台能对陆正面转移射击之火炮,按情况之必要,尽量支援我防守陆军之作战。
(乙)战斗间
十一月廿六日,我青阳、华墅、杨舍各点守军与敌接触激战后,即行撤回预定阵地。
敌机十余架轮炸炮台及北关一带,当被击落一架。敌舰六十余艘,泊于段山港以东,时向段山港、毛竹港我沿江部队射击。各部按照作战命令,当夜配备完毕。
廿七日,敌于南闸、云亭、詹文桥前方,修整炮车、战车进出路,与我竟日均在原线相持,似在围攻准备中。敌炮兵在小茅山附近占领阵地,向我黄田港口及君山等处断续射击,我丙一台亦予还击。敌机除侧重我步兵阵地外,更于各台上空活动,投弹百余,无甚损失。
廿八日,敌抵南闸镇、云亭镇之线,向我守军冲袭,情势甚危。当由我丙一、黄山台分向敌步炮兵施行阻止,制压射击,士气大振。敌在小茅山炮兵推进南闸附近,与我炮台约距万余公尺,主向黄田港、八圩港射击,企图断我江上交通,曾向八圩废舰误射二三百发。敌旋于云亭镇南五百公尺处,约增重炮一连,使用系留汽球观测,主向我马鞍山、黄山炮台及其诸工事,不断施以破坏射击。是晚南闸失守,经我反复争夺,于拂晓前仍行恢复。
廿九日敌以主力于南闸、云亭镇向我右地区猛攻,花山、起山两据点先后被占。经我各台尽量以火力支援反攻,虽曾恢复,终以兵力薄弱,损失过重,延至晚间,仍复后撤青山、板桥之线。詹文桥、齿山之线敌我战斗亦烈,我甲四台尽量予以支援。敌机十余,竟日向我炮台一带轰炸。
三十日午前八时许,于新港附近距丙一台约一万五千公尺处,发现敌舰五支。据报:尚有十五支正自巫山上驶中,经我新炮及巫山海炮射击,当即击沉一支,重伤一支,轻伤一支,余均遁去,自此不敢复犯。(www.xing528.com)
本日除敌步兵与我相持附郭之线外,更于南闸、云亭镇方面增加炮兵,与海空军协力,企图毁我炮台。而我新炮亦复大展所长,除将敌舰击退外,更将敌机击落二只,伤三只。是日因炮战过烈,我西山、黄山旧十五公分炮各膛炸一门,通信网亦多破坏。
十二月一日敌我不断炮战,激烈达于极点。我鹅山、黄山各台共毁火炮四门,通信设备几全破坏,敌通信连据报亦几全被消灭。敌机向我各台大肆轰炸,并向八圩港、十圩港投弹百余,企图断我江上交通。及至午后,我附廓步兵渐形不支,逐向后撤。五时许西北关被敌突破,冲入城内,加以战车二十余辆,掩护步兵,更自西北关分进至君山、龙岗我炮台区下。虽我守备部队死力抗拒,损失甚重,但因遮蔽角过大,备炮全失效力。晚间,因我部队损失过重,弹药亦告缺乏,适时一一二师霍师长受伤,情势危急,军心泯乱,实已再难支持,当由刘总司令下达撤退命令。
要塞司令于受领撤退命令后,其处置概要如左:
(一)各台一面向夏港方向射击,掩护友军突围,一面向云亭镇、詹文桥方面射击,阻止敌人追击。
(二)各台将所余弹药尽量射完后,即将火炮工事销毁,限于二日午前五时,处理完毕。
(丙)战斗后
(一)撤退情形:步兵由夏港突围,向武进撤退。要塞于掩护友军退却后,均渡江北向镇江撤退。当因两岸交通连日被敌破坏,船舶过少,损失颇多。
(二)敌我损耗概况:
(1)是役敌方损耗:其已确知者约毁兵舰一只,伤二只,毁飞机三只,伤三只。
(2)我炮台弹药于撤退前,业经消耗五分之四,火炮亦均相当销毁。尤其各新炮干部,于〔艰〕难中尽将所有器材运达仪征,缴呈该区司令。惜该司令竟以埋置土中,殊觉不值。该区退出残余部队、武器,计经军官、军士大队收容者,约有官佐三十七员,士兵百十五名,炮对镜数支。经胡军接收者,约有官佐三十一员、士兵五百四十一名,步枪六百二十支,机枪三十七挺,小炮四门。
(三)其他:我于澄江所敷水雷,于撤退后仍留士兵看守。事后据欧阳教育长转据该士兵等归队后报告,约如左:
(1)二日午后敌舰四只上驶,触发水雷,返时只余一只。
(2)五日午后敌舰一只,触雷未返。
(3)八日午前,敌汽艇一只触雷炸沉,午后铁驳船七支,载满敌兵,将达雷位,经该士兵等速发水雷二排(十二只),似有被毁模样,顿时退返。
[国民政府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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