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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档案选辑》: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甲)第一敌情判断甲、敌之企图及行动(一)敌国之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优势,并掌握绝对的制海权,且在我华北造成强大之根据地。故预计敌将酌留必要之兵力,以任警备。若只局部发生战斗之时机,则其使用兵力,或将不超过常备军之半数。(乙)我国因世界趋势及国情上之需要,为复兴民族而自动的自主的对敌实行作战,以收复失地之时期。

《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军事档案选辑》: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

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甲)

第一 敌情判断

甲、敌之企图及行动

(一)敌国之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优势,并掌握绝对的制海权,且在我华北造成强大之根据地。故其对我之作战方针,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

(二)敌军之攻击方向,为对黄河迤北,由古北口—山海关,经北平—天津,沿平汉—津浦两路,向郑州—济南—徐州前进,期将我主力军歼灭,或将我国军向西北贫瘠之区压迫,期以封锁之。其副作战,由多伦张家口—绥远—河套—大同,及由北平经保定石家庄,向太原前进,取包围山西之势。

此外,更将利用其有绝对制海权,由胶州湾—海州等处登陆,以威胁我在黄河北岸作战军之侧背。

(三)长江下游太湖附近之地区,为我国最重要之经济工业中心及首都所在地,敌今在上海已构成相当根据地,将以有力之部队,在本方面登陆,协同海军而进攻,期挫折我国抵抗之意志。

(四)在二、三两项之作战,敌为贯彻其根本国策,具有极重要之意义,然敌国惯以武力恫吓之手段,以遂其要求。今我国既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则将来战争爆发之初期,或不即实现大规模之武装冲突,而由局部战斗以揭开其序幕。

(五)敌我两国如已入于正式战争中,惹起俄日战或美日战,甚至中俄英美联合对日战,则敌将以陆空军主力应付俄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

(六)在中日战争而演成世界大战之初期,或由俄日或美日战开其端绪,则敌军为掠取资源,巩固作战之基础,或将以主力先对我国军取攻势,使在短期内消灭我抵抗之能力与意志。

(七)杭州湾迤南沿海岸各要地,预料只有局部之攻击,以达其扰乱之目的,唯福建之厦门—广东之汕头等地可与台湾—琉球亘日本三岛,构成一中国海之防御线,敌将有占领之企图。

(八)敌国为对俄形成包围有利之态势,或将以一部协助伪匪由多伦经张北—化德—归绥—包头—河套前进,以为向蒙古及陕、甘、新攫取根据。

乙、敌之兵力及输送力

(一)陆军

(子)查敌国常备军有十七个师团及军属部队。战争初期,即可征编第一批预备兵十七个师团。战争开始后,又可征编第一(二)批预备兵十七师团。总计约六十万余人。此外当可征集预备及后备部队,除去警备后方在外,可以用于最前线之兵力约九十三师团十七旅,约二百万人左右。

(丑)只中日两国发生武装冲突时,则日本为编成预备师,而实行总动员,非万不得已时,必不出此。故预计敌将酌留必要之兵力,以任警备。而对我使用之兵力,以十二至十四个师团为最高额。若只局部发生战斗之时机,则其使用兵力,或将不超过常备军之半数。

(寅)由中日战争而惹起俄、英、美等之对日战,则苏俄平时常备军已有一百五十余万,极东军亦有廿五万,预计苏俄即受欧洲方面牵制,亦可出兵五十万以上。故敌军为对我先取攻势,最多只能使用卅至四十师团,即六十万至八十万之兵力。若在我国方面取守势,恐将自信其素质上之优越,而使用廿师团以下之兵力。

(卯)敌国之输送其陆军经朝鲜至满洲者,每星期约二至三师团,并直属部队与其补给。经海道向我国任何海岸者,每十天约一梯团,计二至三师团连同一切附属品及补给。

(辰)敌国在伪满及朝鲜驻屯军为六个师团。天津—北平一带驻屯军有约一个加强师团。

伪满计廿六个步兵旅,骑兵六旅,独立骑兵六团。

故预计敌军如左:

北正面:驻伪满及天津三师团,在八至十日可由国内续送二至三师团,是以一星期后当有五至六个师【团】,并伪满部队若干。

海正面:加入第一梯团二至三师团,须一星期。尔后续加同等兵力,为八至十日,是以十四日至十八日后,能有兵力五至六个师团,或分用于山东半岛—海州及长江下游地区,或合用于一处。

(二)海军

现敌驻我沿海及内河之第三舰队,为廿三艘,三万余吨。台湾马公要港所属舰队四艘,三千吨。以我海岸线之延长,海军兵力之薄弱,即敌不增加其主力舰,亦足以扰乱海疆而有余。故将利用其海军之优势,行动完全自由,仅以一部协同空军掩护陆军之登陆,余或集中于长江协同其陆军作战。或于开战初期,破坏我沿海要地,并袭用其不宣而战之故技,以阻碍我长江交通

(三)空军

敌之空军合计属于陆海两军者,殆不下飞机三千余架,民间飞机不与焉,故战时当可扩充。然苏联远东之势力已不下飞机五百架,美国空军亦有协助苏联三岛之可能,英在新加坡香港之空军根据地,亦足以威胁敌国之西部,故敌之空军主力,将以自卫。其使用对我侵略者,或先以主力轰炸我重要城市及我空军根据地,并主要交通线及铁路之要点,而以其一部协助其陆军之作战。

综合以上各种敌人可能的行动,预计对敌作战之时机如左:

(甲)敌国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或因局部军事行动,而揭开战争之序幕。如:

一、敌军为扩大冀东伪组织,实行侵占平、津,而与冀察部队惹起武装冲突之时期。

二、敌军越过长城,实行武力威胁我北方将领,而欲成立其所谓华北五省自治国之时期。

三、敌增兵淞沪,或以海空军袭击我首都,企图遂行其强迫谈判及威胁挟持等时期。

四、敌军利用伪匪,侵占扰乱我绥远边圉时期。

五、敌军藉防共之名,欲在我国自由军事行动,并利用走私,破坏我行政及经济系统,而与我武装冲突时期。

六、敌军越海侵入山东半岛及陇海路东段,与该地驻军惹起武装冲突之时期。

七、敌军欲封锁台湾海峡,实行侵占闽粤沿海岸,与该地驻军惹起武装冲突之时期。(作战计划甲)

(乙)我国因世界趋势及国情上之需要,为复兴民族而自动的自主的对敌实行作战,以收复失地之时期。(作战计划乙)

第二 敌情判决

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

第三 作战方针

国军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并恢复失地之目的,在山东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迤南沿海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迤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天津—北平—张家口之线,并乘机越过长城,采积极之行动,而歼灭敌军。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韧强之抗战,随时转移攻势,以求最后之胜利。

第四 作战指导要领

一、国军对恃强凌弱、轻率暴进之敌军,应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必胜之信念。虽守势作战,而随时应发挥攻击精神,挫折敌之企图,以达成国军之目的,于不得已,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

二、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之敌军,实行决战。

三、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则以主力使用于德州—束鹿—石家庄附近之线,仍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之会战。

四、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则冀察绥部队逐次占领预定阵地,行持久战,迟滞敌人之前进,主力占领黄河下游—东阿—寿张—观成—内黄安阳之既设阵地。左翼与山西侧面阵地相联系,实行攻势防御。

五、如第一次会战失利,则向预设阵地后退,并补充实力,准备随时转移攻势,歼灭侵入之敌军。

六、山东半岛方面,以一部于沿海岸直接阻止敌之登陆,主力保持机动,对已登陆之敌军,断行攻击。不得已时,应固守潍河之线,以掩护主力军之侧背。

七、海州方面,应直接阻止敌之登陆,对登陆成功之敌军,断然绝对攻击而歼灭。不得已时,应逐次后退固守运河之线。

八、长江下游地区之国军,于开战之初,应首先用全力占领上海,无论如何,必须扑灭在上海之敌军,以为全部作战之核心,尔后直接沿江海岸阻止敌之上陆,并对登陆成功之敌,决行攻击而歼灭之。不得已时,逐次后退占领预设阵地,最后须确保乍浦嘉兴无锡—江阴之线,以拱卫首都。对杭州湾、江阴之江面,实行封锁,阻绝敌舰之侵入。

九、闽粤方面之国军,应直接阻止敌之上陆,不得已时,应固守龙岩—延平—广州之线,以确保我东南资源之地。

十、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集中间,以主力对敌海上航空母舰与舰队及运输船舶攻击,并协助我海岸防守部队之作战,以一部协同陆军作战;会战间,以主力协同北正面陆军作战,以一部协同海正面作战。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大坂各大都市,以获得我空中行动之自由。

十一、海军以全力于战争初期迅速集中于长江,协力陆空军扫荡敌舰。

十二、作战时间,应有专门机关指导民众,组织义勇军并别动队,采游击战术,以牵制敌军,并扰乱其后方。

十三、作战军应乎状况之必要,若须向后撤退时,暂时放弃国土一部之时机,应利用现有之城垣,尤以天津—北平—青岛—上海—福州—广州等名城,配置守备部队,死力固守,并破坏交通机关与毁灭资源,以妨害敌军之前进。

十四、作战期间,如赤匪尚未肃清,则内地未列入战斗序列之国军,继续清剿及绥靖警备之责,并统编总预备军,集中待命。

第五 战斗序列及战场区分[略]

第六 集中

甲、集中配备(如别纸附图)

乙、平时配备(如别纸附图)

丙、集中输送

一、要领

国军之集中,应于宣战同时,并用火车及徒步行军,迅速开始输送,故平时应有周到与确实之整备,方能迅速,是宜确实注意者也。

二、集中输送计划(如别册)

丁、最高统帅部

一、最高统帅部位置于南京。

二、在郑州、徐州、南昌设置行营。

三、编成一行营列车,俾便随时亲往各处指挥国军作战。

第七 各兵团之任务及行动

甲、第一方面军(津浦及陇海路东段)

一、第一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军,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胶东方面,应以一部直接配备于青岛—威海卫—烟台龙口一带地区,阻止敌人上陆,控制主力于胶县—平度间地区,准备于判明敌主力于上陆点时,则断行攻击而扑灭之。不得已时,可逐次向潍河东岸山地之线后退,迟滞敌之前进,最后务固守潍县之线,以掩护主力军之侧背。

(丑)集中于德州附近之部队,沿津浦路两侧地区,向毕孟镇—沧州—景和镇之线前进,左翼与第二集团军连系,拒止由天津经津浦路南下之敌军。

(寅)集中于济南附近之部队,保持机动,使随时能策应胶东与津浦两方面之作战。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仍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会战之时期。

集中于德州附近之部队,应占领德平—陵县—德州—龙华镇等北方地区之线,拒止由天津经津浦南下之敌军。

叁、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时之时期。

(子)集中于济南之部队,应沿黄河南岸占领利津—济东—湾口—长清之线,拒止由天津经津浦路南下之敌军。

(丑)集中于泰安沂水附近之部队,应保持机动,使随时能策应胶东与黄河沿岸两方之作战。

二、第二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军,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驻冀部队应于天津—武清—南口—北平等处东方之线,拒止敌军之侵入。不得已时,占领静海—霸县—涿州之线,任主力军掩护,尔后向津浦—平汉两路间景和镇(不在内)—河间—边渡口镇之线后退,连系第一、第七两集团军击攘南下之敌军,并准备协同第四、第五两集团军,攻击前进。

(丑)驻察部队在张家口东方拒止敌之侵入。如受优势之敌军压迫时,逐次占领要点,沿平绥路西退,尔后与集中大同附近之第七集团军协力对敌实行攻击。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仍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会战之时期。

驻冀部队应于天津—北平—南口等处东北方地区之线,拒止敌军之侵入。

不得已时,逐次后退占领沧州—河间—清苑等处迤北地区之线,掩护主力军之集中。尔后于龙华镇—衡水—束鹿(不在内)之线,与主力军连系,击攘南下之敌军,并协力第三集团军攻击前进。

叁、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时之时期。

(子)驻冀部队,于天津—武清—北平—南口等处东北地区之线,拒止敌军之侵入。不得已时,应沿津浦与平汉两路逐次占领要点,滞迟敌军之南下,向长清—东阿—寿张—观城之线后退,占领该线,拒止敌军前进,并应准备协力第二方面军之攻势转移。

(丑)驻察部队,于张家口东北地区,拒止敌军之侵入。如受优势之敌军压迫时,逐次占领要点,沿平绥路西退,尔后应与第六集团军之一部,共同协力,在阳高—隆盛庄—集宁之线,拒止敌军之西进。

三、第三集团军

(子)应以一部于陈家港—连云港—青口—岚山头沿海岸直接阻止敌之登陆,集中主力于东海附近,对登陆之敌军,断然决行攻击而歼灭之。

(丑)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要点,迟滞敌之前进,最后务固守运河之线,以掩护主力军之侧背。

(寅)左翼应与胶东之部队密切联系。

(卯)应以一部集中于淮阴及徐州附近控置为第二线兵团,准备策应第一线之作战,并准备于必要时,能策应津浦方面之作战。

乙、第二方面军(平汉及陇海西段)

四、第四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军,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集中于束鹿—南宫—宁晋及隆平—邢台—内邱间之部队,应沿平汉路东侧地区,自边渡口(不在内)—高阳—清苑(不在内)之线前进,攻击由北平经平汉路南下之敌军。

(丑)集中于临漳、内黄附近之部队,控置为第二线兵团,准备随时能策应第一线之作战。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会战时期。

集中于束鹿—南宫—宁晋—隆平—邢台—内邱间之部队,应在束鹿一带地区(平汉路不在内)之线,对平汉路南下之敌,实行攻击。

(子)集中于观城—濮阳—内黄—道口间之部队,占领观城—清丰—内黄—窦公集线上之既设阵地,对由北平经平汉路南下之敌实行攻势防御。

(丑)集中于新乡附近之部队,控置为第二线兵团,准备随时应援第一线之作战。

(寅)应于开战初期,派遣有力之一部,于石家庄方面,对沿平汉路南下之敌军,逐次占领要点,迟滞敌之前进。

五、第五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集中于石家庄—栾城—高邑间之部队,应沿平汉路西侧地区,向清苑—满城(不在内)之线前进,攻击由北平经平汉路南下之敌军。

(丑)集中于磁县、安阳附近之部队,控置为第二线兵团,准备能随时策应第一线之作战。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之会战时期。

集中于石家庄—栾城—高邑间之部队,应在正定亘平山(不在内)之线,对沿平汉路南下之敌,实行攻击。

叁、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之时期。

(子)集中于安阳—淇县间地区之部队,应占领窦公集—安阳—曲沟线上之既设阵地,实行攻势防御。

(丑)应协同第四集团军,对轻率暴进之敌,乘机转移攻势,捕捉敌军于石家庄以南地区而歼灭之。

六、骑兵第一集团军

骑兵第一集团军应于开战初期,沿平汉路向北平方面挺进,支援驻冀部队之战斗,迟滞敌军之前进。

丙、第三方面军(晋绥)

七、第六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集中于娘子关附近之部队,连系第五集团军之左翼,向满城地区前进,包围攻击经平汉路南下之敌军。

(丑)集中于王庄堡—北楼口—繁峙长城,进出涞源、蔚县之线,尔后攻击敌军之侧背,向良乡—昌平之线前进。

(寅)集中于太原附近之部队,控置于第二线兵团,准备能随时策应平汉路方面之作战。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沧保线时,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与敌行第一次会战之时期。

(子)集中于娘子关附近之部队,联系第五集团军之左翼展开于平山及其迤西地区,对经平汉线南下之敌军,包围攻击其右翼

(丑)集中于王庄镇—北楼口—繁峙间地区之部队,应进出涞源一带地区,尔后攻击敌军之侧背,向保定—涿州之线前进。

叁、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之时期。

(子)集中于辽县—和顺附近之部队,于册井亘南障城间及长城沿线占领既设阵地,拒止敌军前进,并掩护第二方面军之左侧。

(丑)集中于娘子关—平定附近之部队,应占领正太路南侧亘南台山以南之长城沿线,拒止敌军西进。

以上两部队,应于第二方面军转移攻势时越过长城,击破当面之敌,进出平汉路以东地区,攻击敌军之侧背。

(寅)集中于繁峙—代县—五台附近之部队,于南台山—王庄堡—浑源之线,占领阵地,阻止敌军之侵入晋北。

(卯)控置一部于太原附近,应保持机动,使随时能策应东北两方面之作战。

八、第七集团军

壹、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南下之敌,实行决战之时期。

(子)集中于大同附近之部队,与由察省西退之第二集团军之一部,共同对沿平绥路前进之敌,向张家口附近前进。

(丑)集中于集宁—归绥附近之部队,控置为第二线兵团,准备随时能策应平汉方面之作战。

弍、开战初期之状况,国军如不能进出德石线时之时期。

集中于大同附近之部队,与由察省西退之第二集团军一部,应占领阳原—天镇—兴和之线,拒止敌军之前进。

九、骑兵第二集团军

骑兵第二集团军,应向归绥方向活动,威胁敌之侧背,协助主力军之作战。

丁、第四方面军(江浙)

十、第八集团军(www.xing528.com)

(子)在开战初期,以主力进出上海附近,扫荡该地陆上之敌人,破灭其根据地。尔后于吴淞—宝山—浏河—白茆口—福山—江阴沿岸,直接拒止敌之登陆。

(丑)对登陆成功之敌,应乘机断行攻击而扑灭之。

(寅)不得已时,逐次占领要点,拒止敌军之前进。最后务固守无锡—江阴之线,以拱卫首都。

(卯)应以一部驻于南通附近,警戒长江北岸,阻绝其上陆之企图,并协助南岸部队之作战。

十一、第九集团军

(子)在开战之初,以主力进出上海附近,与第八集团军协力扫荡该地陆上之敌人,破灭其根据地。

尔后于澉浦—乍浦—奉贤—川沙黄浦江东岸之沿海岸,直接拒止敌之登陆。

(丑)对登陆成功之敌,应乘机断行攻击而扑灭之。

(寅)不得已时,逐次占领要点,拒止敌军之前进。

最后固守乍浦—嘉兴—平望之线。

(卯)应以一部配备于镇海附近,警戒杭州湾之南岸,阻绝敌军上陆之企图。

(辰)控置一部于杭州附近,保持机动,使随时能应援镇海及沪杭方面之作战。

十二、控置一军于南京—浦口附近,对江正面,警备敌不意之袭击,并使能策应京沪—京杭两方面之作战。

午[戊]、第五方面军(闽粤)

十三、第十集团军

(子)在开战之初,以主力进出福州—晋江—龙溪之线,直接沿海岸,拒止敌之登陆。

(丑)不得已时,应固守南平—龙岩之线,并乘机转移攻势,扑灭当面之敌。

十四、第十一集团军

(子)开战之初期,以主力进出潮安—陆丰—番禺—台山沿海岸,直接拒止敌之登陆,以固守我沿海资源。

(丑)右翼与第十集团军密切联系。

戊[己]、第一总预备军

应于宣战后,陆续集中于西安附近,准备随时增援于平汉或晋绥方面。

己[庚]、第二总预备军

应于开战后,陆续集中于重庆附近,准备随时增援于津浦或江浙方面。

庚[辛]、各预备军,直辖于最高统帅部,保持机动,依状况准备就近使用于各战场。

辛[壬]、第三总预备军

应于开战后,陆续集中于南昌附近,准备随时增援闽粤、江浙、津浦、平汉方面之作战。

第八 航空与防空

甲、航空

宣战时期:

一、第一集团以南京—广德—杭州等地为根据,协同海军轰炸芜湖迤东(芜湖在内)长江下游之敌舰,及上海敌之根据地而破灭之。

二、第二集团以南昌—孝感武昌等地为根据,轰炸芜湖以西以迄武汉长江江面之敌舰,及汉口敌之根据地而破灭之。

以上行动,务宜于开战之前,以决断机敏之手段,出敌不意,以空军主力实施之。预期于两日内完成。

三、如有好机,则同时以一部于济南、新乡等根据地,轰炸天津附近敌之陆空军根据地,挫折敌之锐气,迟滞敌之行动,以援助我冀、察军队之战斗。

四、应以全部重轰炸机队,于上海附近根据地,袭击敌之佐世保与关军港,以及其国内空军根据地及其重要城市,俾获得我空军行动之自由。

集中间:

五、第一集团之主力,位于江南,一部移于江北淮阴地区,对海州以南之海面搜索敌之航空母舰及运送船而破坏之,并任首都之防空与重要交通线之掩护。

六、第二集团移于陇海路地带,以主力掩护陆军之输送及集中,并搜索津浦—平汉两路之敌情,以一部协同第一集团对海州、青岛附近沿岸搜索海上敌舰而攻击之。

在此时间,对敌之空军避免决战,务宜集结兵力对敌弱点乘机奇袭,以期将敌各个袭破,逐渐消耗其实力。

会战间:

七、第一集团之一部,仍位于长江下游地区,搜索长江迤南沿岸之敌舰船而轰炸之,并协同陆军之战斗。

其他一部,移于徐、海、临、沂地区,对海州附近以迄胶州湾搜索敌舰船而轰炸之,并协同陆军以击破敌之登陆部队,或相机协同第二集团及陆军对山东半岛西进之敌攻击之。

八、第二集团进驻济南、大名、彰德一带地区,对山东半岛及津浦—平汉线路协助我陆军之作战。

追击或退却:

九、第一次会战将敌击退后,第一集团之一部仍在原地区协同陆军作战,或视当时情况,更将徐、临、沂地区之部队调出一部,协同第二集团北向德州—高邑—沧州—保定—石家庄之线移动,协同陆军之追击战。

如第一次会战未收预期之胜利而预定阵地移动时,第一集团仍在原地,第二集团掩护陆军之逐渐撤退,渐次移向济宁—郑州之线,或陇海路徐郑之线继续作战。

十、各期间空军之转移,端赖地面设备之周到及补给通信之灵活,务宜预为设备之。

乙、防空

一、要领

防空以地上高射兵器协同空军之驱逐机队担任之,其配备置重点于都市及重要交通线之要点,并注意于其他消极防空之设施,而期减少敌轰炸之损害。

二、地上防空兵器之配备

(子)首都附近:七·五高射炮二连,两公分高射小炮卅门,七·九高射机关枪七十挺。

(丑)杭州附近:七·五高射炮一连,两公分高射炮四门,七·九高射机关枪八门。

(寅)孝义兵工厂:七·九高射炮二连,七·九高射机关枪八门。

(卯)洛阳附近:两公分高射小炮四门,七·九高射机关枪四挺。

(辰)其余各大都市如天津、北平、济南、福州、广州等处,均宜预先筹划防空事宜。

三、空军驱逐部之配置

(子)在集中间:以主力配置于南京,一部置于徐州及郑州。

(丑)在会战间:以主力配属决战方面之各军,一部位于南京及徐州。

四、野战军不论在输送及战斗间,应利用固有之兵器,协力空军,担任防空。并须极力利用夜暗,以求对空掩护。

五、各要塞之防空,除利用原有之防空设施外,酌予配属一部防空武器,以担任各炮台上空之直接掩护。

六、铁道防空,应由铁道部购备必要之防空兵器,配备于重要桥梁、山洞、车站及工厂等处,以担任之。

七、防空情报,应于南京、杭州、上海、徐州、海州、开封、洛阳、济南、北平、青岛、福州、广州、南昌、太原、镇海、厦门及归绥等地,配置防空监视哨,构成严密防空情报网。

八、其他消极防空

(子)由各省市县政府,督促防空协会及社团等机关,组织防护团,充实消防、防毒、救护、避难及灯火管制与交通整理诸种设施。

(丑)由各省市县党部,对民众宣传防空知识,训练防空技能。

第九 海军

甲、要领

海军应避免与敌海军在沿海各地决战,保持我之实力,全力集中长江,协力陆空军之作战。

乙、行动概要

一、第一、第二舰队于宣战时,藉机敏之行动,迅速集中长江。在宣战同时,与我空军及要塞协力,扫荡江内之敌舰,尔后与要塞担任长江下游之警备,协力陆军之作战。

二、第三舰队平时应警备山东半岛沿海岸,务于开战之先,迅速集中长江,担任下游之警备,并协力陆军之作战。

三、各舰队于平时应严整战备,以防敌海军不意之袭击。

第十 要塞

甲、要领

平时各要塞应严整战备,缜密防范,得随时应敌。在作战期间,务击灭出现我要塞敌之舰船,并支援陆军之作战。

乙、海岸要塞

镇海—乍浦—海州各区要塞,受该方面军野战军之指挥,任各该海岸之防空,并摧破敌之上陆行动。

丙、江岸要塞

南通—江阴—江宁各区要塞,受各该区野战军之指挥,于宣战同时,出敌不意,与我海空军协力,断然袭击敌舰而扑灭之,尔后对敌舰封锁江面,并为野战军阵地之依托,而支援野战军之作战。

第十一 交通、通信

甲、交通

一、战时交通,务尽万般手段,尽量利用所有机关,而增大其输送能力。

二、战场附近之交通,为顾虑状况变化,不资敌用计,应预有破坏之准备,其破坏之程度,则按国军尔后之企图而决定之。

三、铁道输送,由最高统帅直辖而运之,但状况必要时,得指定某段路线归某方面军或集团军一时专用之。

四、海运及长江之水运,由最高统帅直辖使用。此外战区各省境内之河川,则归兵站管区或归各该方面军与集团军用之。

五、战区各省境内之公路,统归所属兵站管区或该方面军及集团军专用之。

六、对各铁道交通,平时应精密各项输送器材,预为编成列车之准备,策定运用之计划。

七、调查所有之汽车,就其性能及其载重性,预立征集、编配、运用之计划。

八、调查轮船、汽车、帆船之数量,及河川之景况;对水运之利用,须有完善之计划与准备。

九、战时轻便铁道之敷设,由铁道队担任之。

乙、通信

一、最高统帅与各方面军及各集团军间,应有直通之专用线一条,并利用国有电报与各铁道之路有电报线,而以无线电信为辅助通信。

二、最高统帅与海军及空军间之联络,以无线电信为主,国有电报线为副。

三、各方面军及各集团军与所属军(师)间,或各级司令部相互间之联络,以利用地方固有电报及电话线并所属之野战电信队为主,以无线电信副之。

四、平时应于国有、省有及民营有线通信机关,有统制运用之准备。

五、平时应精密调查所有诸无线电台,而按其性能,预定战时运用之方案。

第十二 兵站

甲、要领

一、兵站之设施,首应顾虑国军于黄河迤北地区会战不发生障碍,并准备尔后追随向北平方面前进为要。

二、对海正面方面之设施,应能随国军之攻击运动,而使补给圆滑为要。

三、为顾虑国军实施长期作战计,对资源之征集,应有周到之准备。

乙、集积主地及主兵站线

一、集积主地设施于下列各地:汉口、南昌、南京、徐州、郑州、太原。

二、主兵站线:

(子)浙赣铁道及沪杭甬铁道。(丑)京沪铁道。(寅)津浦铁道及郑州以东陇海铁道。(卯)平汉铁道及郑州以西陇海铁道。(辰)同蒲铁道、正太铁道及平绥铁道。并应尽量利用与上述各铁道线附近平行之诸公路及河川,而设置兵站线路。

丙、补给品之储存

一、储存野战军五十师三个月所有之粮秣。

二、在本年六月底储存野战军五十师份(每月五基数之弹药)一个月份弹药,十二月底一个半月份,至明年五月底,应有两个月份。

三、储存汽车一千五百辆六个月份所要之燃料三百五十万加仑。

四、上述储存品,除置藏于各集积主地外,并就左列各地设设[立]仓库:宣城、蚌埠、归德、信阳、洛阳。

五、补给品之储藏,务宜分散,可就集积主地及仓库地附近各处而配置之。

丁、卫生

一、作战初期须准备兵站医院二十个,所要卫生材料三个月份,约可收容伤病者二万人。

二、编兵院列车六个,以担任伤病者之输送。

三、在武昌、汉口、南昌、南京等地,应筹设重伤病院。

戊、资源之征集

一、利用民间积谷仓库之制度,以征集粮秣。

二、兵器弹药除我国原有工厂制造外,如各海口被敌海军封锁后,应于广州、昆明等处,由国外购置,以为补充之来源。

第十三 警备

甲、铁道之警备。

于战时编成四个守备军,分任津浦、平汉南段、陇海及浙赣诸路之警备。

一、第一守备军刘茂恩部,第六十四及六十五两师。(津浦铁道徐州以南段,司令部位于蚌埠。)

二、第二守备军谭道源部,第十八及五十两师。(平汉路郑州以南段,司令部位于信阳。)

三、第三守备军萧之楚部,第四十四师及独立第四旅。(陇海铁道徐州以西至潼关段,司令部位于归德。)

四、第四守备军张钫部,第七十五及第七十六两师。(浙赣铁路,司令部位于衢县。)

粤汉铁道之警备,由各地警备军派队担任。至所属战区内之铁道,由野战军自任警备。

乙、各地之警备

一、陕甘宁青警备军,应继续清乡,务期使地方安定,尔后以一部担任地方警备之责,主力准备随时移调,以应援晋绥及平汉方面之作战。

二、湘鄂赣皖警备军,应继续绥靖地方及任长江沿岸之警备,并准备随时能应援各方面之作战。

三、川康警备军,继续清乡,务期迅速将地方治安不良分子扑灭,并准备随时能抽调兵力,以应援各方之作战。

四、滇黔警备军,任绥靖地方之任,并准备随时能抽调兵力,以应援各方之作战。

五、广西警备军,应集中主力于梧州附近,一部于南宁附近,担任境内之警备,并协助闽粤军之作战,及随时转移兵力于他战场。

丙、对国内驻屯敌军之处置

一、国军对平时驻屯我国内之敌人,应于战争发动之初,即予尽数扑灭。

二、平时由各地所属军事最高机关,负调查及监视之责,并预立绵密计划,设施周到之准备。

三、警备区域:(子)上海附近。(另定扫荡计划)(丑)平津附近,由廿九军负责扫荡。(寅)武汉附近,由行辕负责扫荡。(卯)闽粤附近,由驻闽绥靖公署负责扫荡。(辰)其他各地,由该地驻军或保安团队负责扫荡。

四、此外散居内地之敌民及国贼,应由各该地政府详查其居址,监视其行动,于战时即行尽数予以逮捕。依地形及国军平时配置之关系区分战场如左之各区:一、山东区;二、冀察区;三、河南区;四、晋绥区;五、徐海区;六、江浙区;七、闽粤区;八、陕甘宁青警备区;九、湘鄂赣皖警备区;十、川康警备区;十一、滇黔警备区;十二、广西警备区。

第十四 战场区分

[国民政府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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