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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修正空军路司令部规程等公函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公函办制渝字第一〇六八号案奉交下航委会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组已蓉字第一七四号呈送修正空军路司令部组织规程及系统编制表请鉴核备案一案,奉批:“准予备案”。除以会令饬知外,相应抄送原组织规程及系统编制表,函请查照是荷。第九条本规程自公布日施行。

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修正空军路司令部规程等公函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公函 办制渝字第一〇六八号

案奉交下航委会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组已蓉字第一七四号呈送修正空军路司令部组织规程及系统编制表请鉴核备案一案,奉批:“准予备案”。等因,奉此。除以会令饬知外,相应抄送原组织规程及系统编制表,函请查照是荷。此致

军令部

代主任 熊斌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发

空军路司令部组织规程

第一条 航空委员会(以下简称航委会)为空军部队作战指挥便利起见,设立空军路司令部(以下简称本部)。

第二条 本部辖区之划分另定之。

第三条 本部设司令官一员,秉承航委会之命,对于所配属之部队、总站及其他机关负指挥作战及统御训练之责,同时并驻在地区之战区司令长官之高级空军幕僚。

第四条 本部之职权范围,依照空军军区司令部路司令部职权范围之规定及空军军区司令部路司令大队长、总站长人事管理权责之范围之规定。

第五条 本部设参谋长一员,承司令官之命,筹划作战,统御暨处理司令部内全般事宜。(www.xing528.com)

第六条 本部设左列各科、股,分别掌理其主管业务。

甲、第一科掌理作战、情报、训练、场站、通信气象等事项。

乙、第二科掌理油料、军械、器材、建筑、运输、警卫等事项。

丙、人事股掌理人事、军法、卫生等事项。

丁、经理股掌理金钱出纳,军需品之购办、分配、储藏等事项。

戊、总务股掌理本部给养、宿营、交际、士兵管理及庶务等项业务,暨文书处理等事项。

第七条 本部之组织系统及编制如另表。

第八条 本部股务细则另订之。

第九条 本规程自公布日施行。

[国民政府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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